第二十六篇、新约职事的素质(二)

第二十六篇 新约职事的素质(二) 读经: 哥林多后书三章三节,六至九节,十八节,四章一节上。 职事与众职事 今天有许多基督徒谈论不同的职事,也说到要接受各种的职事。关于职事或众职事,这件事并不简单。根据哥林多后书,只有一个职事,就是那独一的职事。保罗在四章一节说,“因此,我们既照所蒙的怜悯,受了这职事,就不丧胆。”保罗一面说“我们”,另一面又说“这职事”,而不是说这些职事。根据这节经文,人有许多,职事却只有一个。然而,保罗在林前十二章五节说,“职事也有分别。” 这职事是独一的,但同时又有许多的职事,这怎么可能?答案是:在新约里,神只有一个工作。不仅如此,祂只有一个职事来执行祂独一的工作。所有的使徒─彼得、雅各、约翰、保罗、提摩太─都执行同一个职事。并不是彼得执行一个职事,保罗执行另一个职事,提摩太又执行另一个职事。这是今天传道人、教师、牧师中间的光景,他们执行各种不同的职事。 因着各种不同的职事,就有许多不同的公会。浸信会的人执行浸信会的职事,为要完成浸信会的工作。长老会的人执行另一种职事,为要完成长老会的工作。圣公会、路德会、卫理公会的人,都是一样。这些公会都为着自己的工作,各自执行各种不同的职事。照新约圣经来看,这种作法是不对的。新约圣经启示独一的职事。今天众地方召会并不是执行各种不同的职事,为要完成许多工作。神有一个工作,要由独一的职事来完成。 现在我们必须看见,这独一职事作的是甚么。新约独一的职事乃是把基督供应给人。新约独一的职事乃是把基督写到人里面,在人里面就是那灵,在人外面就是义。这是独一职事的功用。我们传福音时,应当这样传。照样,我们教导人圣经、造就圣徒或建造召会时,也应当如此行。我们在召会生活中所作的一切,都该是把基督写到圣徒里面。就着这事来说,我们没有许多不同的职事。 虽然新约圣经清楚指明这职事是独一无二的,但是新约也说到不同的职事。这些职事是指召会中各种的事奉。林前十二章五节说到复数的职事,是指不同的事奉。在召会生活中,圣徒们参与各种不同的事奉。譬如,有些圣徒照顾儿童;这是一种事奉。有些圣徒牧养年幼的或软弱的;这是另一种事奉。然而,这些不同的事奉都完成那独一的职事,独一的事奉。我们已经看过,那独一事奉的功用乃是要把基督供应到神所拣选的人里面。我们该怎样照顾儿童?我们照顾儿童时,应当把基督供应给他们。照样,我们该怎样牧养年幼或软弱的圣徒?我们牧养人时,应当把基督供应给他们。甚至姊妹们聚在一起祷告,都应当供应基督。许多的事奉,乃是为着独一的事奉;许多的职事乃是为着那独一的职事。 凡是为着神的工作,而完成祂独一职事的各种职事,我们都接受。但是企图建立或完成一种与神独一工作不同的职事,我们不能接受。譬如,我们不能接受以建立长老会为目标的职事;我们也不能接受想要执行浸信会、路德会或圣公会之工作的职事。这些职事是分裂的,因此我们不能接受。我们只接受那些为着那独一新约职事的职事。 你们若留意这种对那职事与众职事的领会,并且把新约圣经,特别是书信,读过一遍,就会看见这样的领会是正确的。我鼓励你们沿着这条线研读书信,特别注意职事(单数)与众职事(复数)这两个辞。你们若这样研读,就会看见那些不同的职事,不同的事奉,都是为着完成那独一的新约职事。 为着完成神新约经纶的那职事,乃是独一无二的。但是要执行这独一的职事,特别是在召会生活中,就需要许多的事奉,需要各种不同的职事。然而我要再强调这个事实:各种不同的职事与事奉,都是为着完成那独一的职事,就是新约的职事。这职事将包罗万有的神书写到圣徒里面;这位神在我们里面就是那灵,彰显在我们外面就是义。 书写的职事 我们在前一篇信息里指出,那灵和义是新约职事写到我们里面之素质的两方面。活的灵是里面的,完全的义是外面的。新约职事的素质包括那灵与义这两方面。我们在众地方召会里的职事必须是书写的职事。我们的职事不该只是教导;我们如果只教导人,神圣的素质就不会写到人里面。教导不需要甚么素质;然而,书写的确需要一种素质,正如用笔书写需要墨一样。你若用没有墨的笔写字,白纸上是写不出字来的。我们要写字,就必须有墨作书写的素质。这样,我们写得越多,就有越多的字写在纸上。同样,我们必须有神圣的素质,才能将这素质写到众圣徒里面。 书写的职事是独一的,书写所用的素质也是独一的。并非彼得用一种素质进行一种书写,而保罗用另一种不同的素质进行另一种不同的书写。不,使徒们并不是分开的,也不是制造分裂的。他们乃是用同样的素质,进行同样的书写。然而,今天的传道人有各种不同的书写,各种不同的教导。结果,他们越教导、越传讲,就越产生分裂。因此,这独一的书写必须是用独一的素质。 以经过过程的三一神为独一的素质写到我们里面 书写到圣徒里面所需要的独一素质是甚么?这独一的素质就是三一神作为那灵。新约圣经里所使用的“那灵”一辞,是非常有意义的。那灵是指经过过程的三一神,成了包罗万有、赐生命的灵。 我们在创世记一章二节读到神的灵。旧约圣经别处又说到耶和华的灵。新约圣经用到圣灵这个辞。然后在行传十六章七节,我们看到耶稣的灵;罗马八章九节有基督的灵;腓立比一章十九节有耶稣基督之灵。罗马八章嘱咐我们要在那灵里生活行动。新约圣经所强调的不是在圣灵里生活行动,或在神的灵里生活行动,乃是在那灵里生活行动。最后,我们看见圣经末了,启示录二十二章十七节说到那灵和新妇。因此,圣经结束的话不是说到神的灵或圣灵,乃是说到那灵。启示录二十二章十七节的那灵,乃是经过过程的三一神。 我知道“神经过了过程”这种说法,会困扰宗教的头脑。我记得第一次在信息里使用“经过过程”一辞说到三一神之后,我不知道这样说“神是经过了过程”是否太大胆了。我在那篇信息里指出,今天神不再是未经过过程的,不再是“生的”神。神今天乃是经过了过程的神。但是我再思考这事,再为这事祷告以后,里面深处有这样的感觉(我信是出于那灵的):我若不用“经过过程”这辞,就没有更好的辞可以使用。我对自己说,“你若不用“生的”、“经过过程的”这样的辞,你怎样才能讲说三一神作你的享受的信息?你怎样才能发表这个真理,说出神成为包罗万有的灵所经过的步骤?你胆怯么?你害怕遭受反对和批评么?”因此,我经过许多祷告和思考之后,确定要用这个辞。最近我们知道,劳威廉(William Law)和慕安得烈(Andrew Murr ay)在他们的著作里,也曾用过这个辞。 有些辞在圣经里虽然没有用过,却有既存的事实,使我们有理由用特别的辞汇加以说明。譬如,圣经里并没有“三一”这个辞。但是圣经启示了神圣三一这个事实。只有一位神,但祂又是父、子、灵。这不是“三一”么?当然是。“三一”实际上不是说三位在一位里面,乃是三而一的意思。三一(triune)这个辞,是由两个拉丁字根组成的:tri的意思是三,une的意思是一。因此,triune的意思是三一,而不是三位在一位里面。因为圣经启示神是三一的,用“三一”说明神是父、子、灵有甚么不对?我们必须用一些话来发表这个事实。同样的原则,圣经并没有用“经过过程”这个辞来说明三一神。但圣经的确启示神的过程这个事实。 当我正在挣扎应否使用“经过过程”一辞的时候,我想到基督成为肉体这件事。基督─永远的神─在童女的腹中成孕,出生在伯利恒的马槽里。然后祂在地上生活了三十三年半,末了被钉死在十字架上,埋在坟墓里。祂游历阴间以后,就在复活里出来了。我思想这一切时,就对自己说,“如果这不是一段过程,这是甚么?既然这是一段过程,你就必须在你的信息里放胆使用这个辞。” 我们说,“神今天乃是经过过程的神,祂不再是那未经过过程的神、“生的”神。”这句话有甚么不对?如果你捉了一条鱼带回家,那条鱼是生的。但是你把它煮过,端到餐桌上来吃的时候,那条鱼不再是生的,乃是经过了处理的鱼。我们的神不再是生的。在创世记一章,祂是生的神。事实上,整本旧约圣经从起头到末了,神都是生的,神还没有经过“烹煮”;祂还没有经过成为肉体、人性生活、钉十字架、复活等过程。 成为肉体是基督所经过之过程的一部分。祂在马利亚腹中成孕,并在伯利恒出生,是这段过程的两方面。主耶稣在童女腹中九个月,这是一段过程。然后祂活在地上三十三年半。当祂被钉时,祂在十字架上六个小时。之后祂在坟墓里有三日之久。这些不都是过程么?也许有人说主的成为肉体、人性生活、钉十字架和复活只是手续,而不是过程。根据这种领会,成为肉体乃是神成为人的手续,钉十字架乃是我们的救赎主为我们的罪而死的手续。但是尽管你把过程改成手续,事实还是一样。不仅如此,你所谓的手续,实际上就是过程。 那灵和新妇 在新约圣经里,那灵表征经过过程的三一神。那灵实际上就是经过过程之三一神的终极表现。我们已经看过,启示录二十二章十七节说,“那灵和新妇说,来!”人的语言中没有比这句话更伟大的了。那灵是经过过程之三一神的终极表现,新妇是经过变化之三部分人的终极表现。到了启示录二十二章十七节的时候,经过过程的三一神与经过变化之三部分的人成了配婚,成了宇宙的对耦。这意思是说,经过过程的三一神与变化过之三部分的人成为一。那将是何等的婚礼!那必定是宇宙间最伟大的婚礼,我们都受邀有分其中。 那灵作为经过过程的三一神,乃是写到我们里面的素质。因为这个素质已经写到我们里面,我们不可能还是老样子。我们里面一直在变化。也许就在你读这篇信息的时候,一些神圣的素质已经写到你里面。你也许记不得本篇信息的要点,但是已经写到你里面的神圣素质永远不会涂抹掉。 这些年来,在众地方召会中,所写到我们里面的神圣素质,必定会产生一种特别的彰显;这个彰显就是义。当我们有了义作为写到我们里面之素质的彰显时,我们对神、对人、对我们日常生活的一切事物就都是义的。这意思是说,内住的神成了我们的义,作我们的外表、我们的彰显。这个彰显乃是神的形像。这灵与这义就是新约职事的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