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叁十五篇、耶稣的治死与里面之人的更新(叁)

第三十五篇 耶稣的治死与里面之人的更新(三) 读经: 哥林多后书四章十至十八节。 保罗在林后四章十节说,“身体上常带着耶稣的治死,使耶稣的生命也显明在我们的身体上。”他在十六节接着说,“所以我们不丧胆,反而我们外面的人虽然在毁坏,我们里面的人却日日在更新。”我们经历耶稣的治死,结果乃是里面的人得以更新。 外面的人与里面的人 甚么是里面的人?实在很难解释。四十多年来,我一直在思量、研究四章十六节外面的人与里面的人到底是甚么意思。有些人的著作说,外面的人是指我们天然的人,里面的人是指我们属灵的人。我不是说这种领会不对;然而,这种领会有点含糊。 你若思考一下本章圣经的上下文,就知道外面的人主要的是指我们的肉身。保罗在十节说到身体上带着耶稣的治死,在十一节又题到必死的肉身。身体上带着耶稣的治死,就等于外面的人的销毁、消耗。因此,十六节所说外面的人,主要的必定是指身体。 照样,这节经文所说里面的人,必定是指我们重生的灵,正如保罗在十三节所用“同样信心的灵”这一辞所指明的。我们曾指出,这里的灵是调和的灵,是人重生的灵与圣灵的调和。身体要销毁,但重生的灵却日日在更新。从上下文来看,外面的人主要是指身体,里面的人主要是指重生的灵。 外面的人包括我们的身体和我们的魂,是以我们的身体为其器官,以我们的魂为其生命和人位。里面的人包括我们重生的灵和我们更新的魂,是以我们重生的灵为其生命和人位,以我们更新的魂为其器官。魂生命必须被否认,(太十六24~25,)但魂的功用─心思、意志、情感,必须被征服,(林后十4~5,)得着更新并提高,而为灵所用;灵乃是里面之人的人位。 根据保罗在四章十六节所说的话,外面的人在销毁、消耗、磨损。藉着不断的杀死─死的工作,我们外面的人,就是我们物质的身体,以及使其有生命的魂,(林前十五44,)就渐渐销毁磨损。这个以身体为其器官,以魂生命为其生命和人位的外面的人,必须被销毁。 我们都有外面的人。当主耶稣在地上的时候,祂也有外面的人。祂外面的人需要被销毁。 保罗在林后四章十六节也说,我们里面的人日日在更新。当里面的人因复活生命新鲜的供应而得着滋养时,里面的人就更新了。我们外面的人,我们必死的身体,因着死的杀死工作逐渐销毁;我们里面的人,就是我们重生的灵,连同我们里面的各部分,(耶三一33,来八10,罗七22,25,)却因复活生命的供应,得以日日新陈代谢的更新。当里面的人得了更新,魂─心思、情感、意志─的功用也就得了更新。 外面的人被磨损 现在我们把这件事应用到我们的日常生活,特别是我们的家庭生活和召会生活。假定召会生活中有一对青年弟兄姊妹结了婚,弟兄非常强壮、健康、聪明而有活力。姊妹不久就发现,她的丈夫是个刚强的人,有刚强的天然生命。他外面的人是由精力充沛的身体和刚强的魂组成的。这个外面的人必须经历耶稣的治死。主要使用这位弟兄的妻子销毁他外面的人;同时,主也要用这位弟兄销毁这位姊妹外面的人。 外面的人不配得着造就、加强、高举或尊崇。当主耶稣在地上时,祂外面的人不需要被尊崇。相反的,祂外面的人需要被治死。因为我们都有刚强的外面的人,所以我们需要经历耶稣的治死。 在召会生活中,我发现姊妹们外面的人甚至比弟兄们外面的人更强。为这缘故,要把姊妹放到十字架上,往往比把弟兄放到十字架上更难;姊妹们好像需要更多的钉子。弟兄们外面的人好比玻璃,而姊妹们外面的人好比橡皮,破碎玻璃比破碎橡皮要容易多了。但无论我们外面的人是像玻璃,还是像橡皮,我们都是不容易破碎的。有些圣徒外面的人很有耐力,他们似乎需要永久被钉十字架。有些弟兄姊妹在召会生活中已经二十年了,他们外面的人仍然没有被破碎。他们不想被破碎,他们好像总是能逃避钉十字架。 我们越经历外面的人被销毁、被治死,我们里面的人就越得更新。我们重生的灵连同我们更新的心思、情感、意志,都需要复活、发展、扩大并复苏。因此,当外面的人渐渐销毁时,里面的人就渐渐复活、更新并发展。 能完成新约职事的生活,乃是外面的人被治死,里面的人得更新并复活的生活。这种生活实际上就是新约的职事。主今日的恢复需要这种生活和这种职事。惟有这种职事能把生命分赐给人,能将基督作为赐生命的灵和义供应给人。恩赐、能力、有活力的活动、殷勤的工作都没有效力,惟一需要的乃是钉十字架的生活─外面的人不断经历耶稣的治死,使我们里面的各部分兴起,得着复苏并发展。 我盼望大家对这个事实有深刻的印象:新约的职事不是才干或能力的问题,这职事完全是生活的事。在这种生活中,天然的所是要被治死,好叫属灵的所是复活、得着更新并发展。为着主今日的恢复,这种生活是我们迫切所需要的。 各种不同的苦难 我们在前面的信息和本篇信息中,说了许多话论到耶稣的治死。我很担心有些圣徒对这事可能有误解。他们可能认为每一种苦难都是经历耶稣的治死。当他们唱“每次的打击,都是真利益”(诗歌四五八首)这类诗歌时,他们对于这首诗歌或是保罗所说耶稣的治死的意义,可能没有正确的领会。因此,为了避免引起误解,我盼望指出,基督徒所经历的苦难并不都是同一类的。事实上,基督徒所经历的苦难至少有三种。现在我们就来看这三种苦难。 在旧造里的苦难 第一种苦难是所有人类共有的。当然,不是只有基督徒才受苦。每一个人都受苦。因着人堕落了,苦难是无人能免的。由于堕落,受造之物变得老旧了。这是一种非常消极的情形,因为受造之物中的老旧,指明受造之物堕落、败坏了,并且正在朽坏。在旧造和堕落的人身上,有许多灾难和疾病。因着我们生活在堕落、老旧的创造里,所以我们免不了疾病。有人得了肺结核,有人得了癌症。我们不该认为一个人得了这种疾病,是因为他的邪恶。不,疾病乃是这个堕落宇宙中很普遍的一种灾难。信徒与非信徒都是人,灾难是人免不了的。 有些人听到这样论到疾病与灾难的话,就会说,“难道神不保护我们么?”不错,神的确保护我们。然而,灾难临到时,每一个人都会受苦,信与不信的人并没有分别。 这第一种的苦难必定不是保罗所说耶稣的治死。不要把旧造里因灾祸而引起的苦难,应用为林后四章耶稣的治死。你若这样应用耶稣的治死,所有不信的人就都经历耶稣的治死,因为他们也受疾病与灾难之苦。把耶稣的治死领会为因着旧造里的灾难,而普遍临到每一个人的苦难,这就大错特错了。 因着罪和错误所受的苦难 基督徒经历的第二种苦难,是因着罪和错误所受的苦难。我们履行责任时,若是粗心愚昧,就会遭受某种损失。譬如,一位弟兄有一分工作,要求在某一个时间上班。但他常常迟到,结果就被解雇了。这也可以看作是一种苦难;但这种苦难是粗心大意的结果。假如有一位弟兄因这种原因而失业,他不该说这种苦难是耶稣的治死。这种苦难与耶稣的治死没有一点关系,这种苦难是因没有尽自己的责任所造成的。 保罗在林后四章十节说到耶稣的治死。接着他在十一节说,“因为我们这活着的人,是常为耶稣被交于死。”我要请你们注意“为耶稣”这几个字。十节“耶稣的治死”与十一节“为耶稣被交于死”是可以交互使用的。这就是说,耶稣的治死与为耶稣的缘故所受的苦难有关。一位弟兄因着疏忽、不负责而被解雇,并不是为耶稣的缘故。他不该怪罪耶稣。他被解雇是因为自己的疏忽。把那种苦难看作耶稣的治死,看作为耶稣的缘故受苦,是绝对不公平的。因着罪或错误而受苦,并不是经历耶稣的治死。 我们可以举另一个例证,把这事说得更清楚。假设你离开家去参加召会聚会时,忘了锁门。事实上,你甚至忘了关门。你聚会的时候,有人进去偷了你许多东西,造成很大的损害。当你检查损害、损失的时候,你不该说,“赞美主,这是经历耶稣的治死。”这又给我们看见,那种苦难和损失不是耶稣的治死。你不该把那种损失归咎于耶稣,也不该认为你是在经历耶稣的治死。只有当你单纯的为着耶稣与召会─身体─的缘故受苦,那才是耶稣的治死。 我们唱“每次的打击”这类诗歌的时候,需要小心,不要不知不觉的把禁欲主义带进来。禁欲主义会使人陷入慢性自杀,一种缓慢、稳定的自杀里,就像“效法基督”一书所描述的。那本书里含有很强禁欲主义的成分。那些实行禁欲主义的人谈论背十字架,实际上是在谈论自己杀死自己。我们唱“每次的打击”这首诗歌时,不该有禁欲的观念。事实上,我们唱这首诗歌时,如果以为与耶稣的治死有关,就指明我们对耶稣的治死领会得不彀准确。耶稣的治死不是一般的受苦。事实上,耶稣的治死,目的不是叫我们受苦,而是要把我们外面的人销毁。 耶稣的治死 基督徒经历的第三种苦难是耶稣的治死。保罗并不是因为有甚么不对,才经历这种苦难。相反的,他各方面都是对的。然而,他却受压、出路绝了、遭逼迫、被打倒。这些都是为了耶稣的缘故,为了身体的缘故,也为了新约职事的缘故。 保罗和其他的使徒都没有错误,这些特殊的苦难与他们的错误没有一点关系。但他们仍然有外面的人,这个外面的人需要被销毁。 当主耶稣在地上的时候,祂没有犯一点错误,在祂身上没有一件事是不对的。但祂外面的人需要被销毁。因此,耶稣的治死不是惩罚、改正或管教;这些管教与基督徒的第二种苦难有关。改正、惩罚或管教我们,不是耶稣的治死的目的。耶稣的治死,也不是天然的灾难。反之,耶稣的治死乃是有一种逼迫、反对或对付临到我们,要销毁我们天然的人,就是我们外面的人,我们的肉体,使我们里面的人有机会得以发展并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