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篇、亚伯拉罕的後裔和亚伯拉罕的子孙

第二十篇 亚伯拉罕的后裔和亚伯拉罕的子孙 读经: 加拉太书三章七节,九节,十六节,十九节,二十六至二十九节。 保罗在加拉太三章说到亚伯拉罕的后裔,(16,19,29,︶和亚伯拉罕的子孙。(7。这里的后裔是单数的,而子孙是复数的。许多读加拉太书的人很难了解这件事的意义。 神给亚伯拉罕的应许,有应验的一面,也有享受的一面。应验应许是一回事,享受应许的福又是另一回事。就看一个人给另一个人应许而言,应验应许的人常常不是享受应许之福的人。通常给人应许的人,是应验应许的人,而接受应许的人,是享受应许之福的人。在神应许亚伯拉罕的事例中,严格说来,神不是应验应许者。反之,应许乃是由基督─那后裔来应验的。(16。︶基督应验了神给亚伯拉罕的应许。因此,这应许的应验不在于亚伯拉罕的众子孙,乃在于亚伯拉罕那惟一的后裔。然而,论到享受这应许的福,众子孙都包含在内。那惟一的后裔是应验者,而众子孙是享受者。我们若明白这事,就能明白保罗在加拉太三章所说的。 保罗写加拉太三章时,好像一个律师在写法律文件一般,他的用辞是专特而精确的。请看十六节:“应许原是向亚伯拉罕和他后裔说的。并不是说,‘和众后裔,’像是指着许多人,乃是说,‘和你那后裔,’指着一个人,就是基督。”在十九节和二十九节保罗也说到这后裔,但在二十六节他说到神的儿子(复数︶。七节里亚伯拉罕的子孙(复数︶就是二十六节里神的儿子(复数︶。现在我们必须问:亚伯拉罕的众子孙怎能成为神的众子?答案与那后裔有关。一面,那后裔乃是承受应许的后嗣。然而,基督这位亚伯拉罕的后裔,也应验了应许。 亚伯拉罕的子孙以色列人承受了迦南美地为业。在豫表里,美地表征基督。基督是后裔,也是美地。祂不仅是承受应许的后裔,祂也是美地;后裔与美地都是基督的豫表。基督是加拉太三章里那惟一的后裔,祂不仅承受了应许,也应验了应许。神赐给亚伯拉罕的应许,是由亚伯拉罕的后裔基督所应验的。 在应验应许的事上,我们没有分。只有基督那惟一的后裔,才有资格应验神给亚伯拉罕的应许。就这一面的意义说,那后裔是惟一的。但就享受所应验的应许这一面说,那后裔成了亚伯拉罕的众子孙。 壹 亚伯拉罕的后裔 惟一的一位─基督 我们由三章十六节得知,基督乃是亚伯拉罕惟一的后裔。基督是那后裔,后裔乃是承受应许的后嗣。在这里,基督是承受应许的惟一后裔。因此,我们要承受那应许的福,就必须与基督是一;在祂以外,我们无法承受神所赐给亚伯拉罕的应许。在神眼中,亚伯拉罕只有一个后裔,就是基督。我们必须在祂里面,才能有分于神所赐给亚伯拉罕的应许。基督不仅是那承受应许的后裔,也是神所应许给人承受的福。加拉太信徒若从基督转回到律法,就要丧失这位后嗣,以及神所应许的产业。 如果基督没有来到,神就无法应验祂给亚伯拉罕的应许。我们已经指出,应验应许者不是那给人应许者,乃是所应许的那位,就是那后裔。神应许要把后裔与美地赐给亚伯拉罕。那惟一的、应许的后裔应验了这个应许。 二 包括所有浸入祂的信徒 基督这位亚伯拉罕惟一的后裔,包括所有浸入祂的信徒。(27~28。︶就一面说,基督死在十字架上,是作我们的救赎主独自被钉的。但就另一面说,祂被钉在十字架上的时候,我们也与祂同钉。为着完成救赎,基督是独自被钉的;但为着了结旧造,基督在钉死时也包括了我们。同样的原则,在应验神所赐给亚伯拉罕的应许上,我们不是那惟一后裔的一部分,在应验这应许的事上不能有分。然而,就着承受应许和享受应许而言,我们都包括在内。基督独自应验了应许,但基督与我们都有分于对应许的享受。所以,一面那后裔是惟一的,另一面祂乃是包罗的。就应验说,那后裔是惟一的;就承受和享受说,那后裔是包罗的,包括所有浸入基督的信徒。 三 在颁赐律法以前蒙应许者 在三章十九节我们看见,应许是在颁赐律法以前赐给那后裔的。应许不是赐给众子孙,乃是赐给应验应许的那后裔。 四 那惟一的后裔就是美地 那惟一的后裔也是美地。这里的后裔不仅是为了应验应许,也是为了承受应许。承受应许就是承受美地。那惟一的后裔乃是美地。这证明那后裔不但是承受应许者,也是应验应许者。如果祂只是承受应许者,那么谁是美地? 贰 亚伯拉罕的子孙 一 以信为本,根据信的原则 加拉太三章七节说,“所以你们要知道,那以信为本的人,就是亚伯拉罕的子孙。”行律法使人成为摩西的门徒,(约九28,︶这与生命无关;信基督使新约的信徒成为神的儿子,这完全是生命的关系。我们新约的信徒,生来就是堕落亚当的子孙,且在亚当里因着过犯,都在摩西的律法之下。但我们因信基督,已经重生为亚伯拉罕的子孙,并从摩西的律法得了释放。我们成为亚伯拉罕的子孙,不是因着天然的出生,乃是因着信。因此,我们成为亚伯拉罕的子孙,乃是根据信的原则。这是根据我们的相信,不是根据我们的行为。我们成为亚伯拉罕的子孙,的确不是根据天然的血统。我们成为亚伯拉罕的子孙,乃是按照信的原则。 二 和那信的亚伯拉罕一同得福 在九节保罗继续说,“这样,那以信为本的人,便和那信的亚伯拉罕一同得福。”亚伯拉罕在神的对待下,不是作甚么以讨神喜悦,乃是信神。如今我们这些以信为本的人,和那信的亚伯拉罕一同得福。 三 藉着在基督里的信成为神的众子 信乃是恩典的反映。我们也可以说,信是神圣景象的一张照片。藉着这样的信,我们成为亚伯拉罕的真子孙。我们相信基督的时候,产生了一种生机的联结。神圣的生命进到我们里面,我们也藉着信由神而生。当我们的信拍摄恩典的神圣景象时,就有一个东西注入到我们里面,其性质是真实且具体属灵的。虽然这个东西不是物质的,却是非常的实际。信不是迷信,信与具体的属灵实际有关;无可否认,这实际是非常奥秘的。事实上,这实际乃是经过过程的三一神自己。当我们运用在基督里的信,来拍摄神圣景象的属灵照片时,经过过程的神就进到我们里面,作我们的生命。这生命是神圣的、属灵的、属天的、圣别的。这生命进到我们里面,就产生一种属灵的出生,这种出生就带来我们与三一神之间生机的联结。因为神已经生到我们里面,我们就成为神的儿子。因此,我们可以说,我们乃是神人。 有些基督徒反对用神人这个辞,甚至毁谤我们,因为我们说,相信基督的人,就是藉着在基督里的信成为神儿子的,乃是神人。但从圣经来看,人能彀成为神的儿子,乃是神圣的事实。我们柤信基督的时候,神圣的生命和神圣的性情─事实上就是三一神这位神圣者自己─进到我们里面,我们就由神而生,成为神的儿子。人的儿子如何有分于人的生命和性情,照样,我们这些神的儿子,当然也有分于神圣的生命和性情。老虎所生的就是老虎。同样的原则,神所生的,就是有神圣生命并神圣性情之神的儿子。 有些早期的教父甚至说,相信基督的人能彀“成为神”(deification︶。我们使用这样的辞需要谨慎。说信徒能成为神,成为敬拜的对象,乃是亵渎。但就着信徒得着神圣生命与神圣性情的意义而言,说信徒成为神乃是正确的。我们可以在限定的意义上使用“成为神”这个辞,好表达我们由神而生,成为神儿子的这个事实。赞美主,神是我们的父,而我们在神圣的生命与性情上,与祂乃是一样!然而,我们要强调一件事,就是我们绝不能与神一样配受人的敬拜。宣称我们这些神的儿子当与神同样受人敬拜,乃是亵渎。但因着我们是神的儿子,我们就有父的生命与性情,这样说并不过分。宣告这个事实绝不是亵渎,乃是使父得着荣耀。 现在我们必须继续来问:神的儿子如何也是亚伯拉罕的子孙?基督是神的儿子,也是亚伯拉罕的子孙。如今因着我们在基督里,我们一面是神的儿子,另一面也是亚伯拉罕的子孙。我们如何能成为神的儿子?因为我们在神的儿子基督里面。我们如何能成为亚伯拉罕的子孙?也是因为我们在亚伯拉罕的子孙基督里面。 神圣的生命分赐到我们里面,乃是一件意义重大的事。这种神圣生命的分赐产生一种生机的联结,使我们成为神的儿子,也成为亚伯拉罕的子孙。这种生机的联结惟独在基督里才能发生。我们在基督里享受与三一神奇妙的生机联结。在这联结里,我们一面是神的儿子,另一面也是亚伯拉罕的子孙。基督是这一切事在其中发生的独一范围。当我们进入这个范围,我们就成为神的儿子,和亚伯拉罕的子孙。我们在基督里,并藉着生机的联结,就是神的儿子,也是亚伯拉罕的子孙,这是我们真正的身分。 四 浸入基督并且穿上基督 我们是亚伯拉罕的子孙,也是神的儿子,因我们已浸入基督,并且穿上了基督。(三27。︶信是信入基督,(约三16,︶浸也是浸入基督。相信基督(在基督里的信︶将我们带到基督里,使我们与基督成为一,在祂里面得着儿子的名分。我们必须藉着这信,与基督联合为一,使我们在祂里而成为神的儿子。藉着信和浸,我们已经进入基督,因而穿上了基督,与祂联合为一。 虽然我们都有天然的生命和天然的血统,我们却不需要再照着那个生命而活。反之,我们可以凭着神圣的生命与神圣的性情而活。我们照着这生命而活,就实际成为神的儿子,和亚伯拉罕的子孙。我们已经浸入基督,祂是那应验神给亚伯拉罕之应许的惟一后裔。我们与基督已经在奇妙的生机联结里联合了;因这联合,我们就是神的儿子,也是亚伯拉罕的子孙。在这生机的联结里,我们承受基督所应验的应许。事实上,基督自己就是我们所承受的这产业。我们所承受的应许,乃是我们现今所享受的应许。 五 在基督里都是一 加拉太三章二十八节说,“没有犹太人或希利尼人,没有为奴的或自主的,也没有男和女,因为你们众人在基督耶稣里,都是一了。”这里我们看见,亚伯拉罕的子孙在基督里都是一,没有天然的身分。在基督里,没有种族、国籍、社会阶级、性别的区别。 六 包括在亚伯拉罕惟一的后裔之内 加拉太三章二十九节说,你们既属于基督,就是亚伯拉罕的后裔,是照着应许为后嗣了。”亚伯拉罕的后裔只有一位,就是基督。(16。︶因此,要成为亚伯拉罕的后裔,我们就必须属于基督,成为基督的一部分。因我们与基督是一,我们就也是亚伯拉罕的后裔,是照着应许为后嗣,承受神所应许的福,就是那包罗万有的灵,祂是经过过程之三一神终极的完成,作了我们的分。在新约之下作神选民的信徒,是成年的儿子,乃是这样的后嗣,不在律法之下,乃在基督里。犹太教徒仍然留在律法之下,将自己与基督隔绝,乃像以实玛利,(四23,︶是亚伯拉罕按着肉体的后裔,不像以撒,(28,︶是藉着应许的后嗣。但在基督里的信徒,乃是这样的后嗣,承受所应许的福。因此,我们该留在基督里,而不转向律法。 律法既不能赐我们生命,(三21,︶就不能产生神的儿子;但本于信所接受,(2,︶并赐我们生命的那灵,(林后三6,︶能产生神的儿子。律法把神的选民保守在它的监护下,直等信仰来到。(加三23。︶在基督这包罗万有赐生命之灵里的信,使神的选民照着神的应许,成为亚伯拉罕的后裔,如同“天上的星”。(创二二17。︶ 现在我们可以根据以上所说的,来看加拉太三章的概要。本章启示神照祂永远的定旨赐给亚伯拉罕应许。在这应许成就以先,律法被赐下作神选民的监护人。随后,在豫定的时候,基督这应许的后裔来成就神给亚伯拉罕的应许。基督来了,神所应许之福的成就也来了。这就是恩典。因此,恩典与基督同来,并带着应许的成就而来。这一切都是在神那一面。在我们这一面,就需要一条路好领略、体认并享受基督这后裔的一切所是和所完成的。换句话说,我们需要属灵的照相机,来拍摄恩典的景象。这“照相机”就是我们的信。因此,在神那一面,恩典来了;在我们这一面,信也来了。现今,我们既有恩典、信、以及那成就了应许的后裔,就不再需要律法作监护人。因此,律法该被摆在一边,在这景象里不该再有任何地位。我们必须转离这监护人,而与那成就应许的基督在一起。当然,这指明我们也该留在恩典和信这里。这样,我们就被包括在那惟一的后裔基督里,承受所应验的应许,并享受所赐给亚伯拉罕之应许的福;这福就是经过过程的三一神成了包罗万有赐生命的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