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叁十六篇、保守那灵的一

第三十六篇 保守那灵的一 以弗所四章一节说,“所以我这在主里的囚犯劝你们,行事为人要与你们所蒙的呼召相配。”本节是三章一节的重复,而三章一节是使徒在四至六章劝勉的开始。这指明三章二至二十一节全是插进的话。 行事为人与神的呼召相配 以弗所书可分为两大段。第一大段由一至三章组成,启示召会在诸天界里、在基督里所得的福分与地位。第三章特别启示召会如何由这位活的基督的丰富所构成,而实际的出现。第二大段由四至六章组成,嘱咐我们关乎召会在地上、在圣灵里该有的生活与职责。基本的嘱咐,乃是要我们的行事为人与所蒙的呼召相配,这呼召就是一章三至十四节所启示、那赐给召会之福分的总和。在召会中,在三一神丰盈的祝福下,圣徒的行事为人该与父的拣选和豫定、子的救赎、以及那灵的盖印并作质相配。 召会要在行事为人上与神的呼召相配,就必须有一种的生活,也必须负完全的责任。因此,我们在四至六章可以看出,一面是召会应有的生活,另一面是召会应负的职责。 保罗劝勉圣徒行事为人要与神的呼召相配,乃是以他是在主里的囚犯这个身分说的。他凭神旨意作基督使徒的身分,使他有权柄启示关乎召会的事,讲说关于基督的奥秘。然而,他作主里囚犯的身分,使他有资格劝勉我们行事为人要与神从上头来的呼召相配。保罗的生活当然与神的呼召相配。不仅如此,他还背负着这个呼召所要求的职责。 保罗在三章一节说,他是基督耶稣的囚犯;但在四章一节说,他是在主里的囚犯。在主里的囚犯比主的囚犯意义更深。保罗是这样的囚犯,乃是那些行事为人要与神的呼召相配之人的榜样。 保守那灵的一 我们要行事为人与神的呼召相配,有正确的身体生活,需要先顾到一。我们必须保守那灵的一。这对基督的身体是重大且紧要的。 严格的说,一与联合不同。联合是许多人联在一起,而一乃是那灵这一在信徒里面的实质,使我们众人成为一。有些基督徒也许有某种的联合,但我们在主的恢复里,宝爱一远过于联合。在主的恢复里,我们不是联合,也就是说,我们不是组成某种的联盟,我们乃是一。我们的一乃是个人位,就是实化为赐生命之灵的主耶稣自己。今天主在我们里面是那赐生命的灵,这灵就是我们的一。所以我们的一不是远在诸天之上的客观人位,乃是住在我们里面,作我们生命的主观人位。 这个一,好比电在许多灯里面,使这些灯在照耀时成为一。一个大房间内虽然有几十盏灯,但因着电流通在灯里面,灯才成为一。灯本身并不是一,也没有联合形成一个整体。这些灯里面惟一的电流就是灯的一。电流不是使灯联合,乃是灯里面的一。在灯的本身,它们是单独、分开的;但在电里面,它们就是一。对在基督里的信徒来说,也是同样的原则。内住在我们里面的那灵,乃是我们的一。四章三节的这个一,称为“那灵的一”。那灵的一实际上就是那灵自己。从电和灯的例子来看,电的一就是电本身。除了电以外,没有别的元素是电的一。电的一就是电本身。同样的原则,那灵的一不是在那灵之外的东西,乃是那灵自己。在我们里面并在我们中间的一,就是那赐生命的灵。所以,保守一就是保守那赐生命的灵。 许多基督徒谈论联合或合一,却忽略了那灵。这指明他们把合一当成与那灵分开的东西。有些信徒越谈论合一,反而越分裂。有些人甚至为了联合这件事大发肉体,彼此相争。我们没有必要过于谈论一。一就像鸽子:我们若不谈鸽子,它就与我们同在;但我们若谈论它,它就飞走了。当我们太多谈论一的时候,我们就有失去一的危险。我们不是凭谈论来保守一,乃是凭留在赐生命的灵里而保守一。只要我们爱主,并持定祂,我们就保守一;因为就如我们所极力强调的,一乃是基督这人位,就是赐生命的灵。 保守那灵的一,含示我们已经有了那灵。我们若没有那灵,如何能保守祂?然而,多数基督徒大部分的时间都是与那灵分开的。任何与生命之灵分开的行动,都是分裂。当我们与那灵是一,且照着祂而活,并在祂里面作一切的事,我们不必刻意努力的作甚么,就保守了一。但甚么时候我们的行动离了那灵,我们就是分裂的,并且丧失了一。所以,与其吩咐你们谈论一,我鼓励你们要顾到赐生命的灵,就是在你里面作生命的主自己。 卑微、温柔和恒忍 二节说,“凡事卑微、温柔、恒忍,在爱里彼此担就。”卑微是留在低微的地位上,温柔是不为自己争甚么。我们对待自己该有这两种美德。恒忍是忍受错待,我们对待别人该有这种美德。藉着这些美德,我们彼此担就(不是彼此宽忍),也就是说,我们不弃绝那些麻烦的人,乃在爱里担就他们。这乃是生命的彰显。“凡事卑微、温柔”按原文直译为“用一切的卑微和温柔”,但这意思不是说,有许多种卑微和温柔,乃是说,我们应当在凡事上卑微、温柔。所以我们必须凡事卑微、温柔,以保守那灵的一。 然而,问题是我们在自己里面无法有卑微或温柔。我们若诚实、真心,就会承认我们没有真正的卑微和温柔。相反的,我们倾向于高举自己,争斗着保护自己。正如我们没有卑微或温柔,我们同样没有恒忍,也不能在爱里担就别人。尽管如此,保罗嘱咐我们,要有这样与神的呼召相配的行事为人。 我们若要保守那灵的一,就必须有正确的人性,就是有卑微、温柔、恒忍的人性,以及在爱里担就别人的人性。我们若没有这样的人性作我们的“本钱”,就不能作保守那灵的一这个“生意”。保罗在三节说到那灵的一之前,先在二节题到这些美德,指明我们要保守那灵的一,必须有这些美德。 变化过的人性 我们要有二节所说的美德,就需要有变化过的人性。在我们天然的人性里,没有卑微、温柔、恒忍。但这些美德可以在我们变化过的人性,也就是耶稣的人性里找着。在马太十一章二十九节,主耶稣说,祂心里柔和谦卑。柔和谦卑是耶稣人性的特征。在我们身上,任何看来是柔和谦卑的,都是假的,经不起任何真实的试验。赞美主,耶稣在祂复活生命里的人性,今天可以成为我们的!我们越被变化,就越有耶稣的人性。藉著有复活基督的人性,我们自然而然的就有保守那灵的一所需要的美德。 一幅真正一的图画 在会幕及其四十八块包金的皂荚木竖板这幅图画中,可以看见在三一神里真正的一。木板本身是彼此分开的,但在金子里乃是一。把板连接一起的闩也是用包金的皂荚木作成的。正如我们在别处所指出的,金闩表征联结的灵,皂荚木表征人性,金表征神性。联结的灵里有人性的元素;这指明联结的灵不仅是神的圣灵,乃是圣灵调和了我们的灵。 这调和的灵可见于罗马八章。罗马八章四节说,“使律法义的要求,成就在我们这不照着肉体,只照着灵而行的人身上。”这里的灵乃是我们人的灵调和着神的圣灵。不仅如此,罗马八章十六节说,“那灵自己同我们的灵见证我们是神的儿女。”这节清楚的指出调和的灵,也就是那灵同我们的灵。在那构成联结之闩的调和之灵里,有变化过的人性,带着卑微、温柔和恒忍的美德。 多年来我想要温柔、卑微,但是我一次又一次的失败。最终我学到,四章二节的卑微、温柔和恒忍,无法在我们天然的人性里找着;这些乃是变化过之人性的特征,也就是耶稣基督人性的特征。这变化过的人性及其所有的美德,是由联络之闩内的皂荚木所表征的。这指明在联结的灵里有变化过的人性,就是我们那被基督复活的生命变化过的人性。 变化与一 保守那灵的一需要变化。因这缘故,我们不该期望初信者能保守那灵的一。嘱咐新来的人保守一没有用,因为保守那灵的一需要变化。你若还没有被变化,你就没有保守一所需要的卑微和温柔。我们越被变化,就自然而然的越承受卑微、温柔和恒忍。这一切美德,都是我们藉变化而得的产业。 那灵的一,是那些如同婴孩或儿童的基督徒不能保守的。惟有变化过的人,才能保守一。凡是天然和属肉体的人,无法温柔、卑微和恒忍。他们不能保守一,因为在他们天然的人里,没有甚么能使他们保守一。所以,我盼望再一次强调,四章二节含示变化的需要。我们在一这事上有难处,因为我们太天然,太属肉体,也太在自己里面。但我们若被变化,我们就自然而然的保守一,因为在我们变化过的人性里有卑微、温柔和恒忍。 和平的联索 三节说到,“以和平的联索”保守那灵的一。基督在十字架上,已废掉因规条而有的一切分别,藉此,祂已为祂的身体成就了和平。这和平该成为联索,将众信徒联结在一起。 在基督钉十字架以前,犹太人和外邦人之间没有和平。按照二章十五节,藉着基督在祂的肉体里废掉了使人隔离的规条,并把犹太人和外邦人创造成一个新人,就在所有的信徒中间成就了和平。不仅如此,基督在十字架上也对付了我们和神之间一切消极的事。这就是说,祂也在人和神之间成就了和平。现今犹太信徒和外邦信徒之间再也没有间隔,我们和神之间也是如此。然而,在写以弗所书的时候,有些犹太信徒仍持有他们该与外邦信徒分开的观念。为这缘故,保罗说,中间隔断的墙已经拆毁了,犹太和外邦信徒必须是一;否则,不可能有一。而且没有一,就不可能是一个身体。所以,保罗在四章三节极力的说,我们必须以和平的联索,保守那灵的一。我们若要这么作,就必须看见,我们之间的分别,已经在十字架上废掉了。 和平的联索,实际上就是十字架的工作。我们从经历中知道,我们甚么时候上十字架,我们和别人之间就没有分别。然而我们一旦从十字架上下来,分别就出现了。不仅在召会生活中是这样,在我们的家庭生活中也是这样。丈夫和妻子,时常因着从十字架上下来所显出的分别,而使他们之间的爱埋没了。除掉分别惟一的路,就是到十字架上。当我们到十字架上,并且留在那里,分别就消失了,我们就有了和平。当我们留在十字架上,这和平就成为联索,使我们藉此保守那灵的一。所以,要保守那灵的一,我们需要变化和十字架。 以弗所四章二节指明变化的需要,四章三节指明十字架的需要。我们需要变化,使我们有卑微、温柔和恒忍;我们也需要被十字架除掉,使我们有和平的联索。这样,我们就会保守那灵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