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篇、对付复活(二)

第六十六篇 对付复活(二) 读经: 哥林多前书十五章十二至二十八节。 在本篇信息中,我们要来看林前十五章十二至二十八节中的两件事:保罗对那些说没有复活之人的反驳,以及复活的历史。 贰 对“没有复活”的反驳 十二节说,“既传基督从死人中复活了,怎么在你们中间,有人说没有死人的复活?”在本章,使徒对付哥林多人异端的说法,说没有死人的复活。他们好像撒都该人一样。(太二二23,徒二三8。)这是他们中间的第十个难处,这难处损害、败坏神新约的经纶,比提后二章十七至十八节,许米乃和腓理徒论到复活的异端更严重。复活乃是神圣经纶的命脉和生命线,若没有复活,神就是死人的神,不是活人的神。(太二二32。)若没有复活,基督就没有从死人中复活,祂就是死的救主,不是活的救主。但祂是活着的,是那要活到永永远远的,(启一18,)能拯救我们到底。(来七25。)若没有复活,就没有藉着祂的死得称义的活证据,(罗四25,)没有生命的分赐,(约十二24,)没有重生,(三5,)没有更新,(多三5,)没有变化,(罗十二2,林后三18,)也没有基督形像的模成。(罗八29。)若没有复活,就没有基督的肢体,(十二5,)没有基督的身体作祂的丰满,(弗一20~23,)没有召会作基督的新妇,(约三29,)也就没有新人。(弗二15,四24,西三10~11。)若没有复活,神新约的经纶就完全崩溃,神永远的定旨也要归于无有了。 在林前十五章十二节保罗题到传基督从死人中复活,这清楚的指明使徒们传讲基督的复活。根据使徒行传的记载,传福音主要的就是传基督的复活。虽然使徒们强调基督的复活,但是今天基督徒所传讲的,却强调钉十字架远过于复活。不过,我们必须效法使徒,强调复活像强调钉十字架一样。 林前十五章十三节接着说,“若没有死人的复活,基督也就没有复活了。”这是保罗反驳的第一点。基督从死人中复活,这是事实。那么,怎么会有人说没有复活的事?若是没有复活,基督就不可能从死人中复活了。 在十四节保罗说,“若基督没有复活,我们所传扬的,便是徒然,你们所信的,也是徒然。”徒然即虚空、虚无。若没有在复活里活的基督,福音的传扬以及我们对福音的信心,就都是虚空、虚无,没有实际。传扬基督的死,却不传扬祂的复活,便是徒然。基督的复活使我们的传扬有活力而得胜,这样的传扬绝不会是徒然的。不仅如此,若离了基督的复活,我们所信的,也是徒然;若基督没有复活,我们所传扬的和所信的,就都是徒然。这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 在十五节保罗接着说,“我们也就被发现是神的假见证人,因为死人若真不复活,我们就是妄证神叫祂所没有复活的基督复活了。”这是保罗的反驳另一个有力的点。 在十六节保罗说,“因为死人若不复活,基督也就没有复活了。”然后十七节说,“基督若没有复活,你们所信的,便是枉然,你们就仍在你们的罪里。”枉然即没有果子,没有价值。基督若没有复活,并活在我们里面作我们的生命和一切,我们对祂的信心就没有果子,没有价值,也没有生命的分赐、从罪里得释放、胜过撒但、以及在生命里长大等结果。这里枉然一辞比十四节的徒然更强。徒然就是虚空,但枉然表明劳苦而没有结果,作工而没有收获。若没有复活,我们仍可以相信,但末了我们的相信不会产生结果。因此,我们所信的便成为枉然。 不仅如此,根据十七节,基督若没有复活,我们就仍在我们的罪里。基督的死,是拯救我们脱离罪(复数)的定罪,不是拯救我们脱离罪(单数)的权势。基督复活的生命,才拯救我们脱离罪的权势。(罗八2。)基督若没有复活,我们就仍在罪(复数)里,并在罪(单数)的权势之下。 罪是一回事,罪的权势又是另一回事。因着罪带来定罪,我们就成为满了罪的罪人,定罪就落在我们身上。但藉着基督的死,定罪已经挪去了。因此,基督的死拯救我们脱离罪的定罪;但祂的死不能拯救我们脱离罪的权势。罪的定罪是客观的,罪的权势却是主观的。蒙拯救脱离罪的定罪,能彀一次而永远就完成。但是蒙拯救脱离罪的权势,却是一生之久的事,也是每天的事,甚至是每时每刻的事。我们每个人都有脾气的难处,这说明我们需要天天蒙拯救,脱离罪的权势。你已经蒙拯救脱离了罪的定罪,但你还需要蒙拯救脱离你的脾气。 当有人问你得救了没有,你需要合式的回答他。你可以用一个问题来回答:“你是指蒙拯救脱离火湖和神的审判,还是指蒙拯救脱离罪的权势?”然后你接着说,“你问我得救了没有,现在我想要问你,你蒙拯救脱离了脾气么?”谁能说他已经完全蒙拯救脱离了脾气?我们需要帮助别人领悟,我们已经蒙拯救脱离了罪(复数),但我们还需要蒙拯救脱离罪(单数)的权势。要这样蒙拯救,我们需要复活的大能。 根据罗马八章二节,生命之灵的律释放我们脱离罪的律。罪的律实际上就是指罪的权势,就像万有引力的律实际上就是指万有引力的权势。惟有复活的生命能拯救我们脱离罪的权势,脱离罪的律。复活的生命蕴涵一个律,比罪的律更有权能。飞机所以能飞翔,因为有一种胜过地心引力的能力在运行。照样,我们能胜过罪的权势,乃是藉着基督大有能力之复活生命的运行。 保罗不是从哲学或理论的观点来写十七节的。他乃是诉之于那些争辩没有复活之人的经历,然后用他们的经历来打败他们。换句话说,保罗的反驳是非常实际的。如果有人说没有复活,那么基督就没有复活了。这样我们怎么对付罪的权势?为这缘故,我们需要复活。 在十八节保罗接着反驳说,“这样,在基督里睡了的人也灭亡了。”睡了的人,即死了的人。(帖前四13~16。)这里的灭亡意即不复活,永远留在死里。如果基督没有从死人中复活,那些在基督里死了的信徒也灭亡了。他们相信基督,为要蒙拯救。但是如果基督没有复活,他们也不会复活;相反的,他们会留在死与灭亡之中。这是保罗的论据。藉此我们再次看见,他很实际的来辩论复活的事。四十五年前,我有过一次经历,就是用这种实际的方式,来对付道理上的争辩。有一天,我在路上遇见一位亲爱的基督徒朋友,起初,他很有礼貌的和我说话,说他赞美主使用我。但是末了他说,他不能赞同我教导说,当主耶稣回来的时候,真信徒也可能被撇在黑暗里。我没有在道理上与他争辩,我只问他一个实际的问题:“弟兄,我们来看看今天的世代。你相信今天在基督里的真信徒,没有一个在黑暗里么?”他不得不承认,许多信徒仍然活在黑暗里。接着,我又问他:“弟兄,当主耶稣回来的时候,那些信徒怎么办?”这是一个以实际的方式,而不用理论,与反对者辩论的例证。 十九节说,“我们在基督里,若只在今生有指望,就是众人中最可怜的。”若没有复活,我们就没有将来,对将来也没有盼望,就如基督是我们荣耀的盼望、(西一27、)我们永远的福分、(但十二13、)在千年国里与基督的同王、(启二十4,6、)以及义人复活的赏赐。(路十四14。)这些盼望都系于我们的复活。我们又一次看见,保罗的辩论是非常的实际。 林前十五章接下来的二十至二十八节,是保罗所插入论到复活历史的话。在二十九至三十二节,他又以实际的方式辩论复活的事。在三十二节他说,“我若照人的作法,在以弗所同野兽战斗,那对我有甚么益处?若死人不复活,我们就吃吃喝喝罢,因为明天要死了。”保罗愿意藉着复活的生命,并且为着复活而受苦。他知道必有一复活的日子,而且在复活里,他会得着赏赐。 参 复活的历史 一 基督─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 在二十节保罗宣告说,“但如今基督,就是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已经从死人中复活。”本节至二十八节是插进的话,宣告基督是复活的初熟果子,以证实复活的真理。基督是第一位从死人中复活的,是复活的初熟果子。这是利未记二十三章十至十一节,在安息日的次日,就是复活之日,(太二八1,)献给神的初熟果子所豫表的。(一捆初熟的果子,包括基督和一些死了的旧约圣徒,在主复活时起来─太二七52~53。)基督这复活的初熟果子,乃是从死人中复活的首生者,成了祂身体的头。(西一18,弗一20~23。)基督─身体的头─既已复活,我们─身体─也必复活。 林前十五章二十一节说,“死既是藉着人来的,死人的复活也是藉着人来的。”死是藉着人来的,这人指头一个人亚当。(45。)复活也是藉着人来的,这人指第二个人基督。(47。)亚当藉着罪带进死;(罗五12;)基督藉着义带进复活的生命。(17~18。)亚当所带进的死,一直在我们里面作工,从我们由父母出生起,直到我们身体死了为止。基督所带进的复活生命,在我们里面运行,就如受浸所表征的,(六4,)从我们藉着神的灵重生,(约三5,)直到我们身体改变形状。(腓三21。) 神创造了人,但是人堕落了,受死的辖制。可是,神不放弃人;不过,人需要救治。这救治包括救赎与复活。救赎对付罪,却没有对付死。因此,在救赎之外,需要更进一步的救治,这一步就是复活。这就给神一条路,以解决人堕落所造成的难处。然而,若没有复活,神就被人的堕落击败。但是,神绝不会被击败。人堕落到罪里,而罪带进死。但是神进来成功救赎,解决了罪的问题。此外,复活吞灭死。因此,神并没有被击败,神得胜了。神胜过了人的堕落。神藉着救赎击败罪,又藉着复活击败死。 林前十五章二十二节说,“因为在亚当里众人都死了,照样,在基督里众人也都要活过来。”在亚当里我们是生在死里,并且是生了来死的;我们在亚当里是死的。(弗二1,5。)人一生下来,就开始死。你知道在你一生的过程中,你实际上是逐渐在死么?你每活一年,就从你一生的时间里减去一年。我们不是生了来长、来活的;我们乃是生了来死的,因为在亚当里,我们都生在死里。 在林前十五章二十二节,保罗不仅说在亚当里众人都死了;他还接着宣告说,在基督里众人也都要活过来。在基督里我们是重生在生命里,并且是复活了来活的;我们在基督里已经被点活,活过来了。(弗二5~6。)一面,我们一直在死;另一面,我们正在活。在基督里,我们都已经活过来了,我们都是复活了来活的。 二 各人按着自己的等次 在林前十五章二十三节保罗接着说,“只是各人要按着自己的等次:初熟的果子,是基督,以后在祂来临的时候,是那些属基督的。”这里保罗又一次题到初熟的果子基督,是第一等次从死人中复活的人,作为复活的初熟果子。那些属基督的,即在基督里的信徒,就是义人。他们在千年国前,主回来时,要复活得生命。(约五29,路十四14,帖前四16,林前十五52,启二十4~6。)他们是第二等次从死人中复活的人。 在林前十五章二十四节保罗宣告说,“再后,是末期,那时基督要将国交与神,就是父,那时祂已将一切执政的、掌权的、有能的都废除了。”末期就是旧造一切世代和时代的末期。这也是在新天新地(启二一1)之前,千年国的末期。神在一切的世代和时代中,一面对付了祂的仇敌撒但,以及宇宙中一切消极的事物;另一面成就了一切,以完成祂永远的定旨。这些世代和时代的末代,将是千年国,就是国度时代。此后,神一切的对付,和所要成就的,就都完成了。那个完成就是神一切工作的终结、结束。在这末期,所有死了的不信者,就是不义的人,都要复活受审判,永远灭亡。(约五29,启二十5,11~15。)他们是第三等次复活的人。 基督的复活标明召会时代的开始。在召会时代的末了,基督再来的时候,在基督里已死的信徒都要复活。这里我们看见两次的复活:第一次在召会时代的开始,第二次在召会时代的终结。林前十五章二十四节的末期,实际的意思是完成。我们曾经指出,二十四节是指旧造一切世代和时代的末期。末期不是在召会时代完成的时候,而是在千年国完成的时候。接着就是永世,有新天和新地。保罗的话非常简短,却含示许多意义,因为其中包括千年国。千年国之后,保罗在二十四节所题到的末期就来到。 二十四节的“那时”一辞很有意义。其所指的时间即基督废除撒但的权柄,征服祂一切的仇敌,(25,)废除死,(26,)并把国交与父神之时,亦即一切消极的事物全都除去,神全部的定旨都得成就之时,那时旧造就结束了。 主耶稣甚么时候把国交与神?不是在祂回来的时候,因为那时祂要把神的国带回到地上。接下来的一千年,祂要执行国度。因此,主把国交与神,必定是在一千年结束的时候。基督是在甚么时候将所有执政的、掌权的、有能的都废除?只有在千年国结束的时候。我们从启示录二十章得知,千年国结束以前,撒但不会完全被废除,他乃是被监禁。到千年国末了的时候,他要从监牢里释放出来。到那时,他才会被扔在火湖里。(启二十7~10。)因此,基督把国交与神,乃是在千年国之后。到那时,撒但已经被废掉了。 基督完成救赎以后,就去从父得了国。(路十九12,15。)在千年国之前,祂这人子,要从神那亘古常在者得着国,辖管列国一千年。(但七13~14,启二十4,6。)在千年国末了,祂击败了撒但魔鬼和他邪恶的使者(即一切执政的、掌权的和有能的),甚至死和阴间,将一切仇敌都放在祂的脚下,(林前十五25~26,)并将他们,包括死和阴间,都扔在火湖里,(启二十7~10,14,)此后,祂就把国交还父神。 在林前十五章二十四节,保罗用了两次“那时”。不过,大多数的译本是译作“当”。在恢复本圣经里,我们按照原文繙作“那时”。“当”与“那时”有很重要的区别。“当”指明固定的时间,“那时”是说一件事随时都可能发生。今天基督若是愿意,祂随时可以把一切执政的、掌权的、有能的都废除。保罗并没有定准时间,因为他不是主。所以他说“那时”。基督将一切执政的、掌权的、有能的都废除了,那时就是末期。 在二十五节保罗说到基督:“因为基督必要作王,直到神把一切仇敌都放在祂的脚下。”基督要作王,就必须在复活里。如果没有复活,基督就仍留在坟墓里,祂就不可能作王。基督是从复活以后开始作王的。在马太二十八章十八节,主耶稣对门徒说,“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然后主嘱咐他们要去,使万民作祂的门徒。祂有作王的权柄。如今在祂的王权之下,我们必须使万民作祂的门徒,将万民带进祂的国,使他们成为祂的子民。今天真正的君王,真正的执政者,乃是主耶稣。根据启示录一章,祂乃是地上君王的元首。每一位君王、女王、总统、国家元首,都在祂的王权之下。实际上,这句话也是保罗对那些说没有复活之人的一段强烈反驳。 在林前十五章二十五节保罗说,基督必要作王,直到神把一切仇敌都放在祂的脚下。基督作王越久,放在祂脚下的仇敌就越多。至终,在千年国,就是在旧造末了的一个世代结束的时候,一切仇敌都要放在基督的脚下。“直到”一辞说明了这点,所指的就是千年国的末了,那就是一切仇敌都放在基督脚下的时候。 在二十六节保罗说,“最后所废除的仇敌,就是死。”人堕落以后,神立刻开始祂的工作,要废除罪和死。这工作在旧约和新约的世代里,一直进行着,今天仍在过程中。到旧造的末期,罪被除去,罪的源头撒但,也被扔在火湖里,(启二十7~10,)那时,死就被废除了。在白色大宝座前末次并最终的审判以后,死和死的权势,阴间,也要被扔在火湖里。(11~15。) 在林前十五章二十七节保罗解释说,“因为神已叫万有都服在祂的脚下。祂既说万有都服了,明显那叫万有服祂的,就不在其内了。”这话引自诗篇八篇六至八节,说到基督是人,为神设立管理万有。这要成就在林前十五章二十四至二十六节,所题的事都发生的时候。二十七节一开头的“因为”,说明这点。 二十七节里“祂的脚下”,以及“明显那叫万有服祂的”,其中的两个“祂”是指基督。祂是诗篇八篇四至八节所豫言的人。神已叫万有都服祂这复活、得荣、并被高举的人。(来二7~9,弗一20~22。)神已叫万有都服在基督的脚下。但是,显然的,其中并不包括神自己。那叫万有都服基督的神,是惟一的例外。 林前十五章二十八节说,“万有既服了祂,那时,子自己也要服那叫万有服祂的,叫神在万有中作一切。”这是藉着复活来执行神的行政。 二十八节所用的代名词“祂”是指基督,神已叫万有都服了基督。下文“那叫万有服祂的”是指神,就是那叫万有都服基督的。根据二十八节,至终子自己也要服那叫万有服祂的,叫神在万有中作一切。基督这神子,在祂的人性里作了人类的元首,乃是在父神的作头之下。(十一3。)这是为着神国的行政。在父神把万有都服在祂这位在荣耀里复活之人的脚下(弗一22,来二7~8)以后,并在祂这复活的人,把一切的仇敌都置于祂的脚下,以执行父神叫万有对祂的服从以后,祂这神子随着将国交还父神,(林前十五24,)也要在祂的神性里服神,就是那叫万有服祂这在人性里之子的。这指明子对父的绝对服从并隶属,高举父,叫父神在万有中作一切。 说到这一点,我要题以弗所一章十节:“为着时期满足时的经纶,要将万有,无论是在诸天之上的,或是在地上的,都在基督里归一于一个元首之下。”神如何将万有服在基督的脚下?乃是藉着将万有在基督里归一于一个元首之下。不仅如此,万有在基督里归一于一个元首之下,乃是藉着召会。第一,基督必须有身体─召会。在祂的身体里,祂首先必须使我们归一于一个元首之下。我们已经看见,在林前十一章三节,保罗说神是基督的头,基督是各人的头,男人是女人的头。归一于一个元首之下,首先是发生在召会里。召会是那身体,好让元首基督将万有归一于一个元首之下。一旦召会归一于一个元首之下,召会就要被基督使用作祂的身体,来将万有归一于一个元首之下。这些都是在复活里的事。 在十一章三节,保罗从元首权柄说起,在十五章二十四至二十八节以复活为总结。在复活里,基督不仅成了赐生命的灵,将祂的生命分赐到祂的身体里;祂也成了执政的君王,执行神的行政。这些都是在复活里的事。一面,对于我们这些神的选民而言,在复活里的基督乃是赐生命的灵,将生命分赐给我们。另一面,对万民而言,基督在祂的复活里,成了执政的君王,执行神的行政。祂的身体必须在祂复活的生命和复活的权柄里与祂合作,使召会能归一于一个元首之下;然后万民都要归一于一个元首之下。不仅如此,当祂将万有归一于一个元首之下时,祂同时也将祂的仇敌征服、治服在祂的脚下。至终,千年国结束的时候,就是一切世代和时代结束之时,神的行政就要完满的得着成就,基督要将国交还给神,就是交还给那将万有服在祂脚下的那位。接着就有新天新地,我们就要在新耶路撒冷里享受基督,并且与祂一同作王治理万民。这就是神的行政,在基督包罗万有的复活里执行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