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篇、那灵(作生命的供应)的职事,与义(作神的彰显)的职事(二)

第二十八篇 那灵(作生命的供应)的职事,与义(作神的彰显)的职事(二) 读经: 哥林多后书三章八至九节,十八节,五章二十一节,歌罗西书三章十节,哥林多前书一章三十节,十五章三十四节,罗马书八章二节,四节,十四章十七节,腓立比书一章十九节,三章九节,启示录十九章七至八节,以弗所书四章二十四节,马太福音五章六节,十节,二十节。 我们需要对义有正确的解释。不信的人当然不知道圣经中义的意思。但是许多在基督里的信徒,对义的意义也不完全了解。严格的说,在圣经里,义表征神形像的彰显。这意思是说,照圣经来看,义就是彰显出来的神。 神活的彰显 我们怎么能说圣经里的义表征神的彰显?我们要回答这个问题,就必须看见,在主的话里,义首先是指履行了律法。我们若遵守律法,并履行了律法,我们就是对的,我们就有了义。但是我们若违背律法,或是犯了律法而得罪了人,我们就是不对的,我们就没有义了。因此,在圣经里,义的头一个意思是履行了律法。律法是指十诫。但十诫的意义是甚么?旧约圣经清楚指明,十诫就是神的见证。约柜称为见证的柜,(出二五16,原文,)帐幕称为见证的帐幕。(三八21,原文。)这里的见证是指律法。因此,律法乃是神的见证。 十诫是神的见证,也就是神的图画、神的描述。这意思是说,律法是神清楚的描述、解释和说明。律法说出我们的神是怎样的一位神。 你若研读十诫,就会看见我们的神是圣别的,不是凡俗的。祂是分别出来的,与祂自己以外的一切事物有所分别。因此,十诫中有一条诫命宣告说,我们只该有一位神,我们不该制作甚么像或敬拜偶像。不仅如此,我们也不该妄称主的名,并且我们该认识安息日乃是记念神是我们独一创造主的日子。 我们仔细研读十诫的头四条诫命,就会看见这些诫命指明神是忌邪的神。神是忌邪的,因为祂是圣别而独一的。圣经用婚姻关系来说明神的独一。妻子怎样有惟一的丈夫,我们这些神的子民也不该有别的神。神是我们独一的丈夫,除了祂以外,我们不可有别的丈夫。一个女人的丈夫怎样是有别于其他所有的男人,而不是普通的;照样,神也是有别于一切的人、事、物,而不是凡俗的。这意思是说,我们的神是圣别的。 我们读十诫的后六条诫命,就会看见神是义的。神是公正的神。不仅如此,祂也是爱的神、光的神。因此,根据十诫里所含对神的描述,神是圣的,是义的,又是爱和光的神。这就是我们的神。 第六条诫命明确的启示,神是义的神,是爱和光的神。孝敬父母当然是义的。不杀人、不奸淫、不偷盗、不作假见证、不起贪心也都是义的。我们若履行这些诫命,我们在社会中与别人就是对的。此外,履行这六条诫命也在于爱。杀人者必定没有爱。你若爱人,就不会犯奸淫、偷盗、或作假见证,你也不会贪恋别人的财产。因此,十诫给我们看见,神是圣的、义的,也满了爱和光。 我们若遵守十诫,就有义。这义是神的彰显,也就是神的形像。因此,按圣经的意义来看,义就是遵守律法,叫人看见神的形像、神的彰显。这样,我们就能让人知道我们所敬拜的是怎样的一位神。我们如果是义的,且充满了义,这义就会成为我们所敬拜并事奉之神的彰显。 倘若有一个人自称是属神的,又说他敬拜神、事奉神;但这人却偷窃、说谎、又贪心。别人就要说,他们绝不信那个人的神。这样一个人会让别人对神有错误的印象。但是假定我们敬拜神、事奉神,并宣称我们是属神的。假定我们所过的生活也是圣的,是分别归神的;我们的生活是义的,并满了爱和光,对别人又是体贴的。我们孝敬父母,不偷窃,不作假见证,也不贪心。换句话说,我们事奉神并敬拜神,我们也是义的。结果,我们就有神的彰显、神的形像。这样,别人就知道我们的神实在是真神。他们就愿意接受这位神作他们的神。 我们宝贝的救赎主基督如今乃是赐生命的灵,住在我们里面作我们的生命和生命的供应。现在我们里面有一个奇妙的动力和供应。基督乃是那灵,终日供应我们、激励我们,甚至背负着我们。我们若凭祂活着,并让祂活出来,我们的生活就是真正的义。这义乃是神活的形像、活的彰显。所以我们说,那灵是在我们里面作生命,而义是外面的彰显。 新约职事的目的,乃是把赐生命的灵和义供应到圣徒里面。那灵和义实际上都是基督自己。活在我们里面的基督乃是那赐生命的灵,而藉着我们彰显出来的基督就是义─神的形像。太美妙了! 保罗在林后三章八至九节首先说到那灵,然后说到义。在八节他说,“何况那灵的职事,岂不更带着荣光?”这里我们看见那灵的职事。在九节保罗接着说,“若定罪的职事有荣光,那称义的职事[直译,义的职事],就越发充盈着荣光了。”这里给我们看见义的职事。这就是为甚么我们说,新约的职事乃是那灵和义的职事。 主形像的职事 保罗在三章十八节用了一个辞,是九节“义”的同义辞。这个辞就是“形像”。保罗在十八节说,“但我们众人既然以没有帕子遮蔽的脸,好像镜子观看并返照主的荣光,就渐渐变化成为与祂同样的形像,从荣耀到荣耀,乃是从主灵变化成的。”我们观看并返照主的时候,就渐渐变化成为祂的形像。这个形像与九节的义是同义辞。因此,义的职事就是主形像的职事。 我们怎能有这个形像?我们如何能有活的义,也就是主的形像?惟独藉着那灵,我们才能有这个形像、这个义。根据十八节,我们渐渐变化成为主的形像,从荣耀到荣耀,乃是从主灵变化成的。这意思是说,这形像、这义的源头和实质乃是那灵。我们里面的那灵,是产生神的形像(神的义作祂的彰显)的因素。 那灵、义和形像 我对那灵、义和形像有这样的领会,不是单靠研读而得的;除了多年的研读之外,还有多年的经历。我从经历中开始领悟,当我得着赐生命之灵的灌注时,我自然而然的就会有一种在各方面都是义的生活。我行神的旨意,我不得罪人,我与人没有甚么不对。当我被那灵浸透时,我的生活就成了内住基督的彰显。我所活出来的内住基督,就是义作为神的彰显,而这彰显就是神的形像。 关于义是神的形像这样的领会,可以由以弗所四章二十四节和歌罗西三章十节得着证实。以弗所四章二十四节说,“并且穿上了新人,这新人是照着神,在那实际的义和圣中所创造的。”保罗在这里说到义和新人的关系。他在歌罗西三章十节说,“并且穿上了新人;这新人照着创造他者的形像渐渐更新,以致有充足的知识。”我们若把这两节圣经摆在一起,就看见新人乃是照着神的形像创造的,而义是随着这形像的。这些经节使我们看见,活的义乃是神的形像,神的彰显。这形像、这彰显,乃是作为赐生命之灵的基督从我们里面活出来。 你知道甚么是新约的职事?这职事是教导人说方言,或教导人如何受浸的职事么?不,新约的职事乃是在各方面并以各种方式,把基督作为赐生命的灵分赐到我们里面。然后这赐生命的灵在我们里面就成了全备的供应。同时,新约的职事也把基督作为义,作为神活的形像─神的彰显,供应给我们。 给人看出是在基督里面 我们从腓立比书知道,保罗渴望给人看出他是在基督里面。保罗在腓立比三章九节宣告:“并且给人看出我是在祂里面,不是有自己那本于律法的义,乃是有那藉着信基督而有的义,就是那基于信、本于神的义。”根据这节经文,保罗渴望给人看见他是在基督里面,而基督就是神的义。保罗渴望给人看见他是在基督里面,不是有自己的义,乃是有基督作神的义。 我们可以这样说明给人看见是在基督里这件事:我们穿了一套衣服,就会给人看见我们穿了那套衣服。假如我穿了一套灰色衣服,在聚会中,在家里,你都看见我穿那套衣服。因着我穿上它,所以不论你在那里看见我,都看见我在那一套衣服里。照样,我们若要给人看见是在基督里面,就必须穿上活的基督作我们的衣服,作我们的义。这就是给人看见是在作神彰显、作神形像的基督里面。 新约职事的目标 新约职事的目标不是别的,就是供应基督在里面作赐生命的灵,并在外面作活的义。虽然我们的经历相当有限,但是我信在主的恢复里,藉着新约的职事,那灵和活的义至少已经稍微的供应给我们了。 我进入召会生活以前,常常传讲十角、十个脚趾、以及七十个七等类的事。我完全被这些事占有。一面说,我属灵上是在沉醉昏睡中。我实在需要“按着义清醒过来”,如保罗在林前十五章三十四节所嘱咐哥林多人的。从前我遇到基督徒的时候,就会问他们知不知道圣经教导七十个七。如果他们不知道,我就抓住机会对他们解释。我也会谈论很多被提的事。但是感谢主,有一天我按着义从沉醉昏睡、从中毒的光景中清醒过来。我不再强调十角、七十个七、受浸的方式等类的事,而开始只关心基督与召会。现在我的圣经辞典里只有“基督”这一个辞。随着这惟一的辞,还有一个注解说,“同召会”。因此,我的圣经辞典是一本基督同召会的辞典。我能见证,我在美国的这些年来,没有教导过基督同召会之外的任何事物。这是新约的职事。 新约的职事乃是基督的职事。相反的,旧约的职事是律法的职事。祭司、君王和申言者,都是把律法服事给百姓。因着律法杀死人,所以那职事是属死的职事。不仅如此,那职事也是定罪的职事;因为凡是死的,都是被定罪的。因此,旧约独一的职事是属死与定罪的职事。但是今天也有一个独一的职事,就是新约的职事。这职事是那灵与义的职事。我们都必须看见这个,这是非常重要的。我们的职事并不专注于受浸或说方言等类的事。我们的职事,就是新约的职事,只供应一样东西、一件事、一个人位,就是包罗万有的基督这赐生命的灵,在里面作我们生命的供应,在外面作我们的义。当基督活在我们里面时,祂就是我们的生命和生命的供应。但是当我们将祂活出来时,祂就成了我们的义。祂替我们成为罪,如今我们在祂里面也成了神的义。这就是新约的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