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篇、新约的执事(十一)

第四十二篇 新约的执事(十一) 读经: 哥林多后书六章一至十三节。 许多圣经教师把林后六章看作是与五章分开的,他们没有指出五章与六章的关联。事实上,六章乃是五章的解释。 成为神的义 我们在五章看见,使徒已经受了和好的职事,不仅要把罪人,更要把神的子民带回到神自己里面,使他们在基督里成为神的义。使徒已经受了这样职事的托付,要把神的子民带到祂里面,并使他们与祂在生机上成为一。当我们这样被带回到神里面,我们就成了神的义。 义既是神的属性,在基督里成为神的义就是成为这神圣的属性。就这面的意义说,我们乃是成了神的所是。神就是义,而我们在基督里成了神的义,就是成了神自己所是的一种属性。何等奇妙!这就是神救恩的目的,也是祂经纶的目标。神拯救我们,祂的经纶是要使我们成为神的彰显,甚至成为祂的一种属性。这件事启示在林后五章。 需要进一步的和好 保罗知道他在五章里对和好的描述包含了一些非常深奥的事。因此他在六章进一步解释,五章中的和好就等于完全的救恩。为这缘故,他在六章二节把和好说成是得拯救。这里的拯救不是拯救罪人,乃是拯救那些与神部分和好的人。凡已经与神部分和好的人,都需要进一步的和好,进一步得拯救。 我们都能有信心宣告说,我们已经得救了;然而,我们还没有完全得救。因此,我们需要在主面前谦卑自己,祷告说,“哦,主阿,我感谢你,因着你的怜悯和恩典,你拯救了我;但是,主,我还没有完全得救,我需要你更多的救恩。” 有些信徒蒙拯救的程度已经相当多,然而,有些信徒所蒙拯救的程度非常有限。在这些信息里,我的负担就是盼望我们得着更大程度的救恩。我很关心你们得着救恩的程度。你们已经蒙拯救到甚么程度,甚么限度?有些人受这个职事的供应多年,但所经历的救恩却仍然非常有限。不仅如此,他们蒙拯救的百分比增加得非常缓慢。我这里的点是说,和好与蒙拯救乃是程度上的事。就和好而言,特别是如此。我盼望我们和好进到神里面的程度,能快速加增。 六章是说到救恩的进展。根据上下文,蒙拯救(六2)就是与神和好。 只要我们这个人有些部分还未得救,在那些部分,我们与神之间就仍有不合。对这种情形更准确的形容,就是与神为仇。保罗在罗马八章说,置于肉体的心思,是与神为仇;但心思置于灵,乃是生命平安。(6。)当我们在灵里,我们就有生命,也有平安。平安指明我们与神和好。只要我们里面有些部分没有平安,我们的那些部分就仍与神为仇。这指明至少在某些事上,我们还没有与神和好,因为在这些事上,我们与神之间没有平安。只要我们一没有平安,我们就必然是与神为仇的。但是当平安临到时,与神为仇的情形就消失了。我们也可以说,与神为仇的情形一过去,平安就来了。我们有没有平安,在于我们有没有与神和好。 不可徒受神的恩典 保罗在林后六章一节对哥林多人说,“而且我们既与神同工,也就劝你们不可徒受祂的恩典。”这里保罗的意思是说,“哥林多的信徒阿,不要徒受神的恩典。神太恩待你们了,祂赐给你们的已经是恩上加恩。你们既接受了神这么多的恩典,我恳求你们不要徒受祂的恩典。”徒受神的恩典,意思是说,接受了恩典却没有在得救的事上有甚么长进。 我们若要成为不徒受恩典的人,就需要更多的救恩。这就是为甚么保罗在二节接着说,“因为祂说,‘在悦纳的时候,我应允了你;在拯救的日子,我济助了你。’看哪,现在正是最可蒙悦纳的时候;看哪,现在正是拯救的日子。”传道人常用这节经文传福音。他们常常这样传讲:“现在正是拯救的日子,不要错过接受神恩典的机会。”然而,保罗在一节并不是说要接受神的恩典,他乃是警戒他们,不可徒受神的恩典。哥林多人已经接受神的恩典,他们需要让这恩典在他们里面作工。如果他们让神的恩典在他们里面作工,他们就不会徒受神的恩典。这就是要在各方面与神完全和好。不仅如此,这也就是经历现时的救恩。今天应该是得着进一步救恩的日子,是藉着神的恩典与神进一步和好的日子。 需要心宽宏 我们若要与神完全和好,完全得救,我们就需要心宽宏。保罗恳求哥林多人要宽宏,他说,“在我们里面,你们并不受限制,你们乃是限制在自己的心肠里。但你们也要宽宏,作同样的报答,我像对孩子说的。”(六12~13。)我们已经指出,心宽宏需要六章三至十节所说适应一切之生命的各方面;需要十八个“在…上”或“以…”─在忍耐上、在患难上、在贫困上、在困苦上、在鞭打上、在监禁上、在扰乱上、在劳苦上、在不睡上、在不食上、以纯洁、以知识、以恒忍、以恩慈、以圣别的灵、以无伪的爱、以真实的话、以神的大能;也需要三对“藉着”─藉着在右在左义的兵器,藉着荣耀和羞辱,藉着恶名和美名。最后,还需要七对“似乎”─似乎是迷惑人的,却是真诚的;似乎不为人所知,却是人所共知的;似乎在死,看哪,我们却活着;似乎受管教,却不被治死;似乎忧愁,却常常喜乐;似乎贫穷,却叫许多人富足;似乎一无所有,却拥有万有。如果我们具备适应一切之生命的这一切特征─“在…上”或“以…”、以及“藉着”和“似乎”的各项,我们就必然是宽宏的。 已过五十年来,我认识了许多亲爱、宝贝的长老同工弟兄们,有很多位都非常严谨、梗直。对于马太十章十六节主所说,要“灵巧像蛇”,这些梗直的弟兄一点也不能“像蛇”。他们也不可能经历“似乎是迷惑人的,却是真诚的”。这里“真诚的”,意思就是梗直。我所指的这些弟兄,不仅严谨,更是极其梗直。譬如,这样的一位弟兄会说,“哦,那个人不应该留在召会里,把他赶出去!我们怎么可能接纳他?哦,那位姊妹真糟,该被定罪。”我多次想尽全力说服这些梗直的弟兄要有弹性。我们可能说,“这位是在主里的真弟兄,无可否认的,他在一些事情上犯了错,但我们还是要包容他,宽恕他,给他有机会改进。”然而有时这样一位梗直的弟兄会反应说,“不!那不合圣经。”这种态度明显指明,这样严谨、梗直的弟兄们,需要心宽宏。 我们需要严、需要直。但我们应当严以待己,而不是对人。为此,我们需要宽宏。那些非常梗直的人,通常也是狭窄的。他们需要心宽宏。 当我们的心宽宏时,我们不可松散,而该继续对自己严、对自己直。但我们不可把这个原则应用到别人身上。如果主在我们里面作了这样的工作,我们就是宽宏的了。 我请你们再思想一下保罗在林后六章三至十节所题到的每一件事。我们若具备这些特征和资格,我们就会有宽宏的心。也许我们外面很微小,我们的心却如同海洋一般。但我们若没有这些资格,我们的心就非常小。我们可能在自己的眼中很伟大,但我们的心却极其狭窄。譬如,某人犯了错,我们可能从此不再与他交往,直到他悔改认错为止。这就是我们狭窄的记号。这也表示我们不能使别人与神和好,因为我们自己还没有与神完全和好。我们的狭窄是很强的标示,我们只是部分与神和好,我们得拯救的百分比还很低。我们的心究竟有多宽宏,在于我们与神和好的程度。 赦免与忘记 我参加结婚聚会的时候常被请求要说点话。我不太愿意在这种场合中说话。问题不是我无话可说,而是我真心想要说的,在这种场合可能太直率、太坦诚了。我很不喜欢在婚礼中那些好听、取悦人的话,因为那些话太不合实际。倘若我要在结婚聚会中说话,我喜欢说真话,特别是说到夫妻之间彼此宽恕的困难。 一位弟兄一旦被他的妻子得罪了,他可能永不会忘记,也永不会原谅他的妻子。当然,很多妻子也是如此。我喜欢对刚结婚的弟兄姊妹这样说:“姊妹,要尽力不得罪你的丈夫,你若得罪他,他要好几年的时间才会原谅你。弟兄,不要以为你的妻子是天使;她绝对不是天使。不仅如此,你必须常常爱她。你对她的爱如果不表达出来,你可能会得罪她;她会很久忘不了你的过错。”我用这事作为另一个例子,说明心的狭窄。 所有已婚的弟兄姊妹,你们的心需要宽宏。弟兄们,你的妻子得罪过你么?我劝你忘掉罢。你若能赦免别人,忘记别人得罪了你,那就表示你是宽宏的人,是心胸宽大的人。 当你被别人得罪,你愿意赦免那人么?赦免事实上乃是忘记。也许我们应该说忘记代替赦免。这样,丈夫会对妻子说,“亲爱的,让我们都忘掉那次得罪对方的事罢。”忘记才是真正的赦免。 在你的家庭生活和召会生活中,你可能被得罪过许多次。你把所有被人得罪的事都记录下来了么?你记得你的丈夫或妻子怎样得罪你么?或者记得某位长老怎样得罪你么?你记得圣徒们怎样得罪你么?我们需要赦免并忘掉所有得罪我们的事。我们可能会赦免,但要我们忘记相当困难。我们很难赦免并忘记,乃是因为我们的心还不彀宽宏。因此,我们再次看见,我们的心需要宽宏。我们需要与神完全和好并且完全得救,好使我们的心实在是宽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