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叁十九篇、光明妇人的实际与实行

第三十九篇 光明妇人的实际与实行 我年轻的时候,就听说启示录这卷书至少有一百种不同的解释。以后,我花了相当多的时间来研读这卷书。我逐渐领悟,不能单从字面来明白圣经;我们要明白圣经,还需要经历。 需要经历 我们可以用王上七章十三至二十一节所题的柱子作比方。在创世记生命读经第八十三篇信息中,我曾指出那两根柱子,每根高十八肘,乃是三倍十二肘(完整单位)的一半。这点我不是从解经书上查出来的。为要正确领会有关造柱子的每一点,我查读了圣经不同的译本。代下三章十五节说,那两根柱子高三十五肘,我立刻问自己说,“王上七章十五节说每根柱子高十八肘,而代下三章十五节却说两根柱子高三十五肘,这是甚么缘故?”我立刻看出,这三十五肘乃是两根柱子合起来的高度,印证了我所说十八肘是三个完整单位的半数。但这个总数应该是三十六肘,所缺的一吋到那里去了?我从一种译本的注释中,得着帮助找到结论,就是柱顶的接头无疑说明了那失去的一吋。整根柱子高十八肘,但有半肘是在柱子和柱顶的接头处而不算。为要得到正确的领会,我们需要读各种不同的圣经译本;不过这些译本不能给我们生命上的意义,这还需要我们有经历。我乃是从经历上领会,十八肘指明三个完整单位的一半,并指明我们需要别人与我们配搭。 牢记这点,我们就可以来看启示录这卷书。我们都同意启示录是一本豫言的书,但是要想明白豫言,仍需要有经历,因为豫言不单是讲一些客观的道理。圣经是一本生命的书,圣经里的每一样东西,无论是记述、历史、豫表、影儿、豫言或明言,都必定与生命有关。我们若缺少生命的经历,就不能领会神话语中许多地方在生命上的意义。要想明白启示录,就需要有生命的经历。 那光明的妇人乃是神全体的子民 在本篇信息中,我对这宇宙的光明妇人,有负担再讲一点。有些解释启示录的书籍说,这妇人是指以色列。他们这样说,当然有其根据。一九二三年以前,倪柝声弟兄还很年轻的时候,带领了一次启示录的查经。那时,他也认为在十二章里的妇人就是以色列。然而,以后他进一步的看见,这妇人是象征神的选民。(参看“圣洁没有瑕疵”一书第六九至七一面。)我已经指出,这妇人不是耶稣的母亲马利亚,也不仅是以色列人,乃是神全体的子民。我从前在台湾的时候,还未使用“神全体的子民”这个辞。这辞乃是在我近期尽职时才用的。有人或者会问我说,“你怎么证明这妇人是神全体的子民?”我曾说过,要明白本书,必须将我们的领会和生命的经历对照,看看是否相符。我们生命的经历对某种解释能印证么?若要正确的解释启示录十二章的妇人,所题出的任何一种解释,都必须用我们生命的经历来对照。 说这妇人是耶稣的母亲马利亚,未免太过客观,与我们的经历完全无关。若真是指马利亚,那么整个启示录十二章就不是写给我们的,只不过是说到一个名叫马利亚的妇人,她生了耶稣,以后又受到逼迫。倘若这是十二章那个妇人的正确解释,那么对我们来说,这一章就没有意义了。将这一章包括在启示录中,岂非并无所指?因此,这种解释毫无根据;照着生命的经历说,也毫无地位。说这妇人是以色列就比较进步了;但纵使她单单是以色列,还是与我们无关,这一章就不过是撒但与以色列人争战的一个记录。 我要题醒你,启示录这卷书共有二十二章,分为两大段,每段各十一章。第一段完整的概述从基督升天直到永远所要发生的事。在四章,我们看见基督升天后天上的景象;在十一章,我们看到永远的国。第一段给我们的是概略,第二段详述从基督升天到将来的永远,这段期间所要发生重要关键的事物。在第二段的开始,这些重要关键事物的头一项,就是光明的妇人被大红龙攻击。第二段开始于一个妇人,在结尾的二十二章,我们也看到一个妇人。因此,开头和末了的关键事项都是一个妇人,这点很有意义。 这妇人到底是谁?我们若用狭窄的眼光看十二章,会以为她是马利亚或以色列国。但我们若有广阔的眼光,能包括更广的范围,就会看见她并非马利亚,也不单是以色列国,乃是神全体的子民。我们若有全面的眼光,必会说,“这妇人不是马利亚,也不是以色列国,必定是所有蒙神拣选并拯救,来为着神经纶的人。”一旦你有这个认识,你就会开始看见众星是指列祖,妇人脚踏的月亮必是象征律法以下的人,日头必是代表在召会里的人。我们若有这样彻底的领会,就会说,这妇人真是个宇宙妇人,包括了神所有的子民,就是从列祖直到基督身体上最小的一个肢体。”到启示录末了,那另一个妇人的异象更印证了这领会;在那里新耶路撒冷乃是羔羊的妻,(启二一9,)由旧约圣徒(十二支派的名字所代表),加上新约圣徒(由十二使徒的名字代表)所组成的。 启示录第二段的内容 启示录第二段从开始到结束有些甚么?二十一和二十二章说到新耶路撒冷是羔羊的妻,十九和二十章有新妇和羔羊的婚筵。在二十章,新妇就是那些与基督同作王一千年的人。因此,在十九和二十章,妇人是新妇,到二十一和二十二章她就成了妻子。在十七和十八章里有个大巴比伦,就是这妇人的假冒,也是耶路撒冷的假冒。这看法不但合理,也非常有意义。 十三至十六章又说了些甚么?将十二和十三章连接起来的是那三年半,或一千二百六十天。十三章五节告诉我们,有权柄赐给了敌基督,他可以任意而行四十二个月,等于三年半,或一千二百六十天。十二章六节和十四节告诉我们,妇人在旷野被养活一千二百六十天;或说,在旷野“躲避那蛇,”一年、二年、半年。所以十三章是加在十二章的后面,用来描述红龙逼迫妇人时要发生的事。在这期间,从海中上来一个兽,就是敌基督,它与龙是一,要与圣徒,就是神的子民争战。到十四章,神警告人,包括圣徒在内,不要拜兽;也警告地上的人不要跟随敌基督去逼迫神的子民。到十五章,我们看见另一个异象,有一些胜过兽和兽像的圣徒站在玻璃海上,唱诗赞美主。十六章是这个时期的结束,这时神要掷下七个炸弹,就是盛满末了灾害的七碗,将兽的国整个粉碎。以上就是这卷书第二段的摘要。 妇人的历史 启示录的第二段,实际上就是这妇人的历史。这末了的十一章,似乎是记载一连串互不关联的事,就如大龙、两个兽、玻璃海、七碗、大巴比伦、婚筵等。从表面看,这些互不关联之事有的很重要,有的不大重要。但这样的看法指明你缺乏异象,也没有正确的观点。你若有正确的观点,你会说,“这一段不是由互不关联的事情凑起来的,乃是讲神子民的全部历史,告诉我们神的仇敌如何与祂的子民争战,祂的子民又如何产生出那较刚强的部分,就是男孩子,来击败仇敌。我们看到神的仇敌要挑动敌基督、假申言者、和他们的跟从者,去与神的子民争战。然而神的子民必胜过他们。最后,我们看见神要执行祂的审判,藉着倒下的七碗,毁灭在敌基督势力之下撒但的国。接着,基督要来迎娶神的子民,并要与神子民中那些蒙拣选的人一起,将敌基督打败,又要毁灭物质的大巴比伦;然后,基督要与神子民中这些蒙拣选的人一同辖管列国一千年。此后就是新天新地同新耶路撒冷,这新耶路撒冷就是神子民的终极完成,作救赎之羔羊的妻,直到永远。 神子民的正确立场 你可能是神的一个子民,但问题的关键是:你在这里有没有站在神子民的立场上。让我再用今天的犹太人来说明这点。全地上的犹太人约有一千三百万到一千四百万,但在以色列国里的犹太人却不到三百万。在纽约市几百万的犹太人难道不是真犹太人么?不错,他们都是真犹太人,不过,他们虽是犹太人,数目也远超过在以色列国中的犹太人,然而他们却不是以色列国。在实际上和实行上,以色列国仅仅是由那些已经回归国土的犹太人所组成的。在那一千三、四百万的犹太人中,至少有一千一百万人失去了以色列国的立场。结果,他们虽是典型的以色列人,却不是以色列国。只有那些回到他们先祖所在之地,又在那里站住、生活并战斗的以色列人,才是以色列国。同样,所有的基督徒都是神的子民,不过他们大多数已失去作神子民的立场了。 当我们说我们就是召会时,曾得罪了许多人。他们说,“甚么话!我们不也是由宝血所救赎,又被圣灵所重生的么?”我们知道有许多由宝血救赎,蒙圣灵重生的基督徒,并且有些人在主里也相当丰富;但他们失去神子民作召会的立场。就如在纽约有些犹太人是亿万富豪,比那些回到巴勒斯坦的穷犹太人富有得多,但是那些穷犹太人才是以色列国,那些在纽约有钱的犹太人却不是以色列国。纽约一些富有的犹太人,捐过许多钱给以色列国,但无论他们捐多少,还不是以色列国,他们仍是美国的公民。他们可以说,“我爱以色列国,我也为着以色列国。”虽然我们要为此感谢主,然而这样作仍不能使他们成为以色列国。他们要成为以色列国惟一的路,就是回到他们先祖之地,与那些已经回去的穷犹太人一同站住,并肩作战。只有那样,他们才是以色列国真正的一部分。只有那样,他们才不仅是为着以色列国,并且就是以色列国。 照样,在公会、宗派、自由团体里的基督徒,都不能产生男孩子。要产生男孩子,在神的子民中至少要有一部分人,回到妇人的正确地位上。凡是站在这立场上的人,除了神之外,别的甚么也没有。他们就是在正确立场上要产生男孩子的妇人。 我再一次说,我们若要明白圣经,特别是其中的豫言,必须凭着生命,也要为着生命。主所给我们的解释,不单是凭着生命,同着生命,更是为着生命。我们都当在实际和实行上作妇人的一部分。倘若你只能说,“我已经由血赎回,蒙圣灵重生,也充满圣灵了!”不错,你是个真正的基督徒,我们为此感谢主;但你还不是那产生男孩子之妇人实际并实行上的一部方。你就像在纽约市的犹太人,声称自己是犹太人,也是为着以色列国。他们虽是犹太人,却无法说他们就是以色列国。他们资助以色列国,也为着以色列国,但在实行上却不是以色列国。照样,今天那些失去立场,四散各处的神的儿女,并不能产生男孩子。在神的赎民中,只有那些看见祂的经纶,又肯回到这贞洁妇人所站之立场上的部分,才能产生男孩子。 回到独一的立场上 我们若要在实行上有分于这贞洁的妇人,就必须弃绝神和基督之外的一切事物,回到独一的立场上,以基督为我们独一的丈夫。我们拒绝凭基督之外的任何事物受孕。只有基督是我们独一的丈夫,我们只能从祂怀孕。除祂以外,我们一无所有。今天,我们已经有了这妇人的立场。然而你若是史先生的太太,为甚么却和钟先生住在一起?你或许说,“我是史先生的妻子,我们在某年、某月、某日正式结婚的。”你的话一点没有错,不过你现在跟谁住在一起?你是单单和史先生住在一起,还是也与别人同住?你或许没有与另一个男人同住,但你只独自跟你的爱犬在一起。如果是这样,你就失去了作史太太的立场了。在理论上你是史太太,但在实际和实行上,你没有一天是史太太。你已经失去了立场,目前仍然不在这立场上。如果你要回到史太太的地位上,必须丢下其他的男人和东西,并单纯、专一的回来与史先生合为一,这样你才在实际和实行上,绝对的作了史先生的妻子。这样的妻子才会为史先生生出孩子,这孩子不仅是为着史先生的,也是出于他的。愿主怜悯我们。这不是道理,乃是非常可实行的事。感谢主将祂的话向我们打开,也感谢神开启了我们的眼睛,能看见这个异象。现在我们所要作的,就是对这个异象忠信。“哦,主,感谢你将我们带到你子民正确的立场上,感谢你使我们成为那实际将男孩子生出来的妇人。主阿,我们不仅是那妇人,更盼望至终也要成为男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