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篇、为罪奴役之人的需要-生命的释放(一)

第十九篇 为罪奴役之人的需要-生命的释放(一) 约翰福音选录九件事例,证明主是人的生命和生命的供应。前六件记在三至七章,形成一组表号,表征主是我们的生命和生命的供应,在积极方面使我们得着重生、满足、医治、点活、餧养并解渴。后三件记在八至十一章,形成另一组表号,表征主是我们的生命,在消极方面,救我们脱离罪、瞎眼和死亡这三样主要的消极事物。 我们是堕落的人,一直被罪、瞎眼和死亡所困扰。瞎眼其实就是黑暗。你若瞎了眼,你就在黑暗中,因为没有甚么比瞎眼更叫人黑暗了。瞎眼、黑暗和死亡是从罪来的。罪是瞎眼、黑暗和死亡的基本因素。我们若是有罪的,我们必然是瞎眼的,因为瞎眼总是随着罪恶的事。罪带进死亡,而在罪与死亡之间总有瞎眼。在犯罪之后,收割死亡之前,先有黑暗。因此,罪、瞎眼和死亡是主必须对付的三件消极事物。要对付这些消极事物,惟一的方法是藉着主成为我们永远、属天的生命。 约翰八章的事例,就是九件中的第七件,完全说到罪的问题。在整本圣经中,没有一章像约翰八章这样广泛、透彻的说到罪的问题。所有罪的问题,在这一章都有解答。接着我们会看见,在九、十章,瞎眼的问题说得很透彻。最后,死的问题在十一章也弄清楚了。十一章以后就不再有其他事例了,因为所有积极的事例和消极的事物都已说过。现在,我们来看主这生命如何对付第一件消极的事物─罪。 壹 律法的宗教与伟大旳“我是”相对 约翰八章的事例,启示了律法(约八5,17)的宗教,(由圣殿所代表-约八2,20,)无法释放人脱离罪和死;但主耶稣这位“我是,”成了人子,为着蛇所毒害的人在十字架上被举起,能作宗教和律法所不能作的事。遵守律法的宗教与伟大的“我是”是相对的。这章启示了在地上的人群中,有一个宗教,和一个活的人位。这宗教是卓越高超的,不是外邦的宗教,或迷信的宗教;乃是典型的宗教,帮助人敬拜神,照着字句外表认识神,协助人遵守神的律法,以讨神喜悦,并使自己完全。这宗教是最好的,所有典型的犹太人都引以为荣。你若研究正统的犹太教,就会了解它是最高的宗教。犹太教不是假的,乃是绝对真实的。一切与这宗教有关的东西都是上好的。这宗教有许多圣别的事物,在这些圣别的事物中,有神的圣言。这是没有人能否认的。 犹太教是惟一的真宗教。回教是犹太教的仿造品;可兰经-回教的圣经,是旧约和部分新约的仿造品。穆罕默德并未撰述任何新东西,他仅仅抄袭了旧约和部分新约。所以回教是仿造的宗教。在犹太教和回教以外,就没有别的宗教了。佛教并不是典型的宗教,它根本一派胡言。宗教正确的教导人,帮助人敬拜神,然而在佛教中没有神。在佛教中,人人都能成佛。根据佛教的说法,你若修行到一定的完美程度,就能成佛。这绝对是胡说。这里面没有甚么正确的教导。所以,佛教不该视为正确的宗教。孔子的教训如何?那也不是宗教,乃是伦理的教训。孔子的教训告诉人如何为人处世,却未告诉人如何敬拜神。绝不要将孔子的教训当作宗教。所以在地上只有一个典型、真正、真实的宗教,就是犹太人根据神的圣言所形成的宗教。基督教,包括天主教,是犹太教所衍生的。所以,在地上只有一个典型的宗教。 圣经只有一部。我们已经指出,可兰经是撒但从圣经仿造的。没有人能发明圣经这样的东西。谁能写出另一部圣经?柏拉图能么?孔夫子能么?没有人能写出另一部圣经,因为只有一位神,只有神能写出这样一部奇妙的书来。既然神不会写另一部圣经,就绝不会有另一部圣经。没有人能写得出圣经。谁能写出像圣经这样的书,谁就有资格作神。谁又能模仿出这样一部书?谁能模仿其智慧的深奥?你若能作到,你必定就是神。你相信约翰福音仅仅是加利利一个渔夫所写的么?你相信约翰自己能写出这样一卷书来么?“太初有话…话就是神,”“我是世界的光,”“我就是生命的粮,”“我…给你活水,”只有耶稣能说出这样的话,只有耶稣能写出像约翰福音这样的书。 然而,神的选民,神所拣选的人,有个错误的观念。他们并未全心注意中心点:神自己在子里成为灵,要进入人里面,作人的生命和一切。神的百姓错失了这目标。他们收集了所有的规条、律法、和其他的优点,放在一起作成一个宗教,用来杀死自己。多么可怜!因此在约翰八章的时候,地上有一个宗教,和一个活的人位。我们都必须看见这个对比。犹太宗教是真正、美好的。它各面都好,只有一点不好-与那伟大的“我是”相对。宗教或许是好的,但不能给你生命。它不能帮助你,因为你是死的。死人用不着好东西,他需要生命的东西。只有生命能帮助死人。假定你对死人说,“可怜的人哪,这里有黄金和钻石。你不该是死的,看看黄金,多么宝贵!看看钻石,多么珍贵!”你这样对死人说话真傻,他甚么都听不见。在五章,我们看见在水池旁的廊子里,有瞎眼的、瘸腿的和枯干的。你若向这样的人讲道,他们会说,“不要浪费时间了。我不需要好东西,我需要生命。” 主耶稣是谁?祂就是耶和华,那“我是。”按照创世记一章,说到神与祂造物的关系时,祂的名字是以罗欣,就是“神。”然而,在祂创造以后,到了创世记二章,当神要和人建立关系时,题到神另一个名字,就是“耶和华,”意即“我是那我是。”“耶和华”是神与人类发生关系时的名字。在约翰八章的时候,耶和华以一个微小之人的形状站在那里,名字叫耶稣,意思就是耶和华救主。我再说,你们必须学一个功课,就是不要注重外表。你若光注意外表,必会错失目标。那时的犹太宗教徒之所以错失目标,是因为他们藐视那位小耶稣。耶稣没有佳形美容,也无美貌吸引人,但祂是那伟大的“我是。” 一 成为人子 这位伟大的“我是,”就是与人有关系的神自己,成了人子。这是非常有意义的,耶和华成为人子,这就是说,祂必须降卑自己,使自己卑微。由于在人里面一切消极的难处,这是绝对必要的。罪在人里面。那蛇,就是魔鬼,也在人里面。人是一切问题的中心。神若要解决人一切基本的问题,祂自己就必须成为人。撒但明白这事的重要,他不怕主耶稣是神子,他怕主耶稣作人。所以,耶和华神成了人。 二 在十字架上为人举起,赶出魔鬼 祂是人,甘愿被举起来,(约三14,)正如铜蛇在旷野中被举起来一样。(民二一4~9。)我们说主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主要的是说,祂为救赎我们,并除去我们的罪而死。但圣经说基督被举起来是甚么意思?那主要的是指祂对付蛇,就是魔鬼。多数人读到“被举起来”时,对这话缺少领会。人子像铜蛇一样被举起来,不仅对付罪,也对付蛇。约翰十二章三十一至三十二节指明,当人子被举起来,这世界的王,魔鬼,就受到审判,并且被赶出去。基督不但被钉十字架、祂乃是被举起来。在祂被举起来时,蛇就被暴露、受审判,并被赶出去了。藉着基督被举起来,蛇,就是魔鬼,受到审判并被赶出去。究竟是谁在杆子上?是蛇!在耶稣的肉体里,神将蛇挂在杆子上,向宇宙展示,使全宇宙看见祂的仇敌,蛇,在杆子上。故此,为着审判并赶出魔鬼,耶稣被举起来。 贰 关于罪旳各面 一 人人都有罪 宗教徒竭力要找主耶稣的毛病。在五章和七章之后,他们就想要将耶稣置于困境。他们抓到一个有罪的妇人,把她带到主耶稣面前。按照律法,这漾有罪的妇人必须明石头打死,但那些宗教徒并未如此行。他们将她带到主面前,想要陷害主。他们说,“夫子,这妇人是正在行淫时被拿的。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们,把这样的妇人用石头打死,这样,你怎么说?”那些宗教徒相当大胆,他们问主一个很狡猾的问题。祂若答说,他们必须用石头将她打死,那么祂将失去作救主和救赎主的地位。救主岂能说,这样的罪人必须用石头打死?主是救赎主和救主,祂当然不能这样说。但另一面,祂若说他们不该用石头将她打死,那么他们就要说,祂干犯了律法。这问题是仇敌狡诈的诡计。那些宗教徒自以为很有智慧,其实他们很愚蠢。他们以为主耶稣难以回答,他们就有绝佳的机会捉住祂。 当他们问主这问题时,主一言不发。回答问题最智慧的办法就是不回答,或以后回答,或慢慢回答。主对他们的问题起初的反应是不立即回答。我们也必须学习这个智慧。当人问你一个紧迫的问题时,你必须向主学习。祂只弯下腰来,在地上写字。沉默使人冷静下来,就像冷水使滚水凉下来一样。当主弯下腰来写字,祂就使情况冷静下来。同时,因着将激烈的情况冷静下来,那有罪的妇人就得了安慰。我相信主耶稣弯下腰来,在地上写字,藉此向那些宗教徒指明,不该太骄傲,必须谦卑一点。他们必须领悟,他们和那妇人同样的有罪。 我年轻时,想要知道主耶稣在地上写的是甚么。历世历代以来,没有人能说出祂写了些甚么。我猜想主或许是写:“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当法利赛人问应当如何处置这样一个妇人时,主耶稣或许用很大的字写出:“谁是没有罪的?”当主弯下腰来,在地上写字时,每一个人都注视祂。然后主直起腰来,并且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先拿石头打她。”(约八7。)主似乎在说,“你们可以用石头将她打死,但必须有人带头。在这件事上,除了那没有罪的人以外,没有人有资格带头。让你们中间没有罪的人先向她扔石头罢。”这话刺透了他们的良心。我相信在主说这些话之前,当祂还在地上写字时,他们的良心就被摸着了。那些宗教徒怎么办?他们就从老的开始,一个一个的出去了。(约八9。)老的最聪明,先走了。他们知道自己没有资格带头拿石头打死那妇人,但他们有资格带头开溜,所有年轻的都跟着他们走了。 谁是没有罪的?一个也没有。不要定罪别人,因为当你定罪别人的时候,你和他们是一样的。你没有资格定罪别人。天下乌鸦一般黑,你若定罪别的乌鸦太黑,就是定罪自己太黑。只有那伟大的“我是”没有罪,只有祂有资格定人罪。主耶稣真有智慧!那些宗教徒走后,你看主是何等慈爱温柔的对那有罪的妇人说话。祂问她有人定她的罪么?她说,“主阿,没有。”耶稣就说,“我也不定你的罪。”(约八11。)这话对那妇人受惊的魂来说,真是音乐! 这件事显明了主的智慧。人来定罪这有罪的妇人,但主的问题定了他们自己的罪。当人来向你题出问题时,你应当谨慎,并将问题转到他们自己身上。你应当藉着反问他们自己来回答他们。这样你才会打动他们的良心,说服他们。最终他们会自责而溜走。 二 罪的源头-魔鬼 魔鬼是罪的源头。(约八44。)罪是魔鬼的本性,而魔鬼的本性-罪,乃是谎言。罪是谎言,是虚假。凡有罪的都是不真实的。谎言的结局是死亡和黑暗。死亡和黑暗既是虚假,就与实际相对。魔鬼既是说谎者的父,他就是罪的源头。神的神圣元素是生命又是光,在人里面作工,将人从罪的奴役中释放出来。但魔鬼的邪恶元素是罪,藉着死亡和黑暗在人里面作工,奴役人去犯罪。他的本性是虚谎,并且带来死亡和黑暗。有黑暗就有虚谎,虚谎与真理(实际)相对。 魔鬼是邪恶的父,生出了犯罪的儿女。(约壹三10。)犯罪的儿女都是跟从魔鬼的。因此,在约壹三章十节有“魔鬼的儿女” 一辞。因为魔鬼是罪人的父,所以罪人是魔鬼的儿女。(约壹三10。)魔鬼是那古蛇,(启十二9,二十2,)罪人也是蛇类,毒蛇之种。(太二三33,三7。)因此,罪人需要主在蛇的形状里,为他们在十字架上被举起来,(约三14,)不只救他们脱离罪,也救他们脱离罪的源头,魔鬼。(来二14。) 三 罪的奴仆 凡犯罪的,就是罪的奴仆。(约八34。)奴仆总是在某种辖制之下。撒但,魔鬼,将自己作到人里面,成为有罪的性情,逼使人犯罪,藉此将整个人类置于罪的辖制之下。任何人都无法逃离这种奴役。 四 罪的结果-死 罪的结果就是死。(约八24,51~52。)在二十四节主说,“你们若不信我是,必要死在你们的罪中。”死是藉着罪进来的。“死就遍及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罗五12。)人只要犯了罪,就命定要死。因此,罪的结果就是死。 五 罪的主要项目 罪的三个主要项目,就是奸淫与淫乱、杀人、谎言。(约八3,41,44。)这些项目是罪最邪恶的方面-你能找出罪的另一方面,像奸淫、杀人和说谎那样邪恶么?没有比这三方面更邪恶的了,这三方面代表了罪的整体关系。所有罪恶的事都包括在这三类里面。奸淫或淫乱就是混乱。凡使人类混乱的,都是奸淫或淫乱。杀人是杀害,说谎是欺骗。任何有罪的事,不是使人混乱,就是杀人或骗人。 参 如何解决罪旳问题 一 只有一个人是没有罪的 这章也启示了一些积极方面的东西,因为它告诉我们如何能得释放脱离罪。首先,这章启示了那惟一没有罪的人。在整个宇宙中,谁是那没有罪的?只有主耶稣自己。祂是没有罪的。(约八7,9。) 二 只有耶稣有资格定人罪,但祂却不定人罪 谁有资格定你罪?谁有这地位?只有无罪的那一位。惟一有资格、有地位定你罪的人是主耶稣自己,因为祂丝毫没有罪。祂虽有资格定你罪,祂却不定你的罪。 三 为罪人的罪被举起来 主耶稣是为罪人的罪被举起来的。(约八28。)罪是蛇的具体化身,罪人的罪乃是蛇的毒素。为着救赎,主耶稣必须作神的羔羊。但为着对付蛇性,主耶稣必须在蛇的形状里被举起来。为着对付人类罪恶的蛇性,祂必须在蛇的形状里,在十字架上被举起来。 四 有资格赦免人的罪,并能释放人脱离罪的奴役 主有资格赦免人的罪,并能释放人脱离罪的奴役。(约八32~34。)主不但赐给我们生命,也进入我们里面作我们的生命。撒但的诡计不但使我们作错事,并且将他自己注入我们里面。因此,罪不再仅仅是客观的、外面的过犯,罪是在我们这人非常主观的性情里。罪不再在我们身外,乃在我们身内。罪甚至已成了我们自己,就在我们的性情里。所以任何在我们性情以外的东西,都不能帮助我们对付在我们性情里的罪。我们需要另一个生命进入我们里面。在人类历史上,只有一个人能进入我们里面,作我们的生命,对抗我们里面的蛇性。孔子或柏拉图作不到。惟一能作这事的是耶和华,那伟大的“我是。”只有祂自己能进入我们里面作生命,对抗我们里面的蛇性。我们受奴役不是外面的事,乃是里面的事,甚至是在我们性情中的事。我们需要另一个生 命,更刚强、丰富和高超的生命,释放我们脱离这奴役。惟有主能成为这样的生命,祂也真是这样的生命,因为它是神圣的生命。这神圣的生命高过人的生命,也高过撒但的生命。这神圣的生命进入我们里面,就打败了蛇的生命和性情。 五 能拯救人脱离罪的结果-死 主能拯救人脱离罪的结果,就是死。(约八24,51~52。)罪一旦受了对付,罪的结果也就自然被挪去了。律法的宗教不能作到,因为它属于带进死亡的知识树。(创二17。)耶稣是带进生命的生命树。(创二9。)原则上,拯救人脱离罪的结果,就是变死亡为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