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叁十篇、人救主在牠带著神圣属性之人性美德中的职事─从加利利到耶路撒冷(八)

第三十篇 人救主在它带着神圣属性之人性美德中的职事─从加利利到耶路撒冷(八) 读经: 路加福音十二章四十九至五十九节。 主渴望藉死得释 在十二章一至四十八节,人救主警告祂的门徒提防宗教的伪善、(路十二1~12、)勿贪婪、(路十二13~34、)且要儆醒并忠信。(路十二35~48。)接着在十二章四十九至五十三节,祂表达祂渴望藉死得释。在此我们看见,主渴望完全从祂肉体的辖制得着释放。这段简短的话非常深,我们需要充分的属灵经历来领会。 五十多年前我在上海的时候,读了史百克弟兄所写“主的释放”一书。那本书题到路加十二章四十九、五十节。作者指出主成为肉体时,受辖制、被隐藏在祂的肉体里。 祂是神,有神圣的生命作祂的素质、力量和能力。然而,祂隐藏在祂的人性里,这限制了祂神圣的所是。所以,祂需要藉着死得着释放;那就是说,祂渴望祂神圣的所是藉着死得着释放。 路加十二章四十九、五十节的话与约翰十二章二十四节的话相符:“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一粒麦子不落在地里死了。仍旧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结出许多子粒来。”在此主将祂自己比作一粒麦子。一粒麦子若不落在地里死了,仍旧是一粒。当它落在地里死了,那子粒的死就释放出它里面的生命。我们可以说,死成了麦粒内里生命的释放。藉着这样的释放,麦粒生命的丰富就得以产生许多子粒。主耶稣是一粒麦子落在地里,藉着死丧失了祂的魂生命,使祂在复活里把永远的生命释放给那许多的子粒。 我们比较约翰十二章二十四节与路加十二章四十九、五十节,就看见两段圣经都是描述神圣生命的释放,或主身位神圣所是的释放。主耶稣是神,有无限的永远生命。但这无限的生命在祂的人性、在祂的肉体里却大受限制。所以,主切望、渴望祂神圣的生命得着释放。一旦神圣的生命从祂里面得着释放,祂就能将这生命分赐到许多信徒里面。这就是路加十二章四十九至五十三节的基本思想。 来把火丢在地上 在十二章四十九节,主耶稣说,“我来要把火丢在地上,若是已经着起来,那是我所愿意的。”这火指属灵生命的冲力,出于主所释放的神圣生命,造成五十一至五十三节的分争。在这些经文里,我们看见甚至在信徒家里也会有分争。这些分争出于火,就是属灵生命的冲力,这冲力出于主所释放的神圣生命。主的生命被隐藏,祂要这生命得着释放。祂要火燃烧起来。 在四十九节,主说,“若是已经着起来,那是我所愿意的。”这话也可译为:“我何等愿意是已经着起来的!”这指明在主受死以前,火还没有着起来。我们从使徒行传的记载知道,在主受死以后,这火就成了火焰。 困迫等待神的浸成就 在十二章五十节,主接着说,“我有当受的浸,还没有成就,我是何等的困迫!”这里的浸叫我们想起主在马可十章三十八节对雅各和约翰所说的话:“我所喝的杯,你们能喝么?我所受的浸,你们能受么?”杯和浸都是指主的死。杯象征祂的死是神赐给祂的分,就是祂为着神救赎罪人所领受的分;浸指明神的死是神命定神要经过的路,以完成神为罪人所豫备的救赎。 路加十二章五十节的困迫也可译为受拘禁。主在神成为肉体时所穿上的肉体里受拘禁。祂需要肉身受死,需要受浸,使祂无限量的神圣所是,连同祂神圣的生命,得以从祂肉体里释放出来。祂神圣的生命藉祂肉身受死释放出来,就在复活里成了祂信徒属灵生命的冲力。 两国之间的冲突 在十二章五十一节,人救主说,“你们以为我来,是带给地上和平么?我告诉你们,不是,乃是带给人分争。”这里主问门徒是否以为祂来是带给地上和平。一面说,主来的确是带来和平。祂来了,和平就来了,因为祂把和平带给人类。祂出生的时候,一大队天兵赞美神说,“在至高之处荣耀归与神,在地上平安临及祂所喜悦的人。”(路二14。)因此,救主的来临,在诸天之上将荣耀归与神,在地上将平安带给人。在以弗所二章十四节,保罗甚至说,基督是我们的和平。但另一面说,主来不是带来和平,乃是带来分争。这分争是由于不信的人里面撒但的生命,抗拒信徒里面神圣的生命;这是撒但的国与神的国之间的冲突。 在马太十章三十四节,主说了类似的话:“不要以为我来,是给地上带来和平;我来并不是带来和平,乃是带来刀剑。”全地都在撒但的霸占之下。(约壹五19。)主耶稣来呼召一些人脱离撒但的霸占,这必然引起撒但的反对。撒但煽动在他霸占之下的人,与主所呼召的人争战。因此,祂来并不是带来和平,乃是带来刀剑。 撒但生命与神圣生命之间的冲突,实际上就是撒但的国与神的国之间的争战。国度是生命的事;那就是说,某种国度就有某种生命。比方说,我们可以说到植物的国。植物的国在于植物的生命。同样的原则,人的国在于人的生命,神的国在于祂的生命。我们既有神的生命,就有神国的实际,我们就在这实际里。但不信的人凭着撒但的生命而活,他们在另一个领域,另一个国里。这就是说,他们在撒但之国的实际里。神的国与撒但的国必然不合,且互相对立。因此,神的国与撒但的国之间有争斗。这争斗造成分争。 在路加十二章五十二节,主接着说,“从今以后,一家五个人将要分争,三个人反两个人,两个人反三个人。”在已过十九个世纪中,这种分争一再发生。 在五十三节,主接着说,“他们将要分争:父亲反儿子,儿子反父亲;母亲反女儿,女儿反母亲:婆婆反儿媳,儿媳反婆婆。”路加在这里独特的题到细节。这里所描述的分争令人不愉快,因为这是由于两种生命─神圣生命与撒但生命─之间的争斗。 我们已经从十二章五十一至五十三节看见,将会有分争,这是由于不信的人里面撒但的生命,抗拒信徒里面神圣的生命而引起的。我们已经指出,这是撒但的国与神的国之间的冲突。 我们既了解这些经节所表达的思想,就不该作甚么以引起家庭的争战。我们绝不该去对我们家里的人说,“我有神圣的生命,但你没有这生命。因为我有神圣的生命,所以你我之间会有争战。即使我不想反对你,你也会反对我。”说这样的话非常愚昧。我们不要作甚么和家人起冲突,我们应当过谦卑、和平、服从的生活,让主在环境里作工。 教导分辨时期 在十二章五十四至五十九节,主教导分辨时期。四十九至五十三节所记载主的话,是对门徒说的;五十四至五十九节主所说的话,是对群众,对不信的人说的。 在十二章五十四至五十六节,主对群众说,“你们几时看见西边起了云彩,就立即说,要下一阵雨,果然如此。你们几时看见吹起南风,就说,将要燥热,也果然如此。假冒为善的人哪,你们知道分辨天地的气色,怎么不知道分辨这时期?”五十六节的分辨,也可译为藉试验证明。气色,直译,面貌。怎么不知道分辨,有些古卷作:但你们不知道如何分辨这时期。分辨这时期,即分辨这时期的兆头。(太十六3。)这些兆头乃是(一)施浸者约翰已来宣告弥赛亚的来临,如经上所豫言的:(路三2~6,15~17;)(二)弥赛亚就在这里,将祂自己供应出来,使人能接受祂而得救。人能分辨天气和天地气色的兆头,却不能分辨施浸者约翰和弥赛亚自己所带来的兆头。 在五十七节,主接着说,“你们又为甚么不自己判断,甚么是公义的事?”即使没有主的教导,犹太人自己也有壳多的兆头,判断当走的路和当作的事,就是接受主并跟从神。然而,他们却拒绝接受主并跟从祂。 对群众所说,叫他们悔改得救的话 在五十八、五十九节,主说,“因为你同告你的对头去见官,还在路上,就要尽力和他了结,免得他把你拖到审判官面前,审判官交给差役,差役就把你下在监里了。我告诉你,非到你还清最后一分钱,你绝不能从那里出来。”这里的钱,是巴勒斯坦的希腊罗马式货币最小的硬币。五十八节开头的“因为”指明五十八至五十九节是五十七节的延续。人救主吩咐犹太人,他们在律法(对头─约五45)之下,要去见神(官)并受基督(审判官-约五22,徒十七31)的审判;当他们还在路上(去)时,应当尽力和对头了结,得着释放,使他们不至受基督审判,而被天使(差役─参太十三41)扔在火湖(监─启二十11~15)里,若是那样,他们绝不能从那里出来,直到永远。(路十二59。) 对门徒所说,叫他们有国度生活的话 十二章五十八至五十九节的话是对群众说的,(路十二54,)要叫他们悔改、得救。但在马太五章二十五至二十六节,这话是用于门徒,要叫他们有国度的生活:“你同告你的对头还在路上,要赶紧与他和息,免得他把你交给审判官,审判官交给差役,你就下在监里了。我实在告诉你,非到你还清最后一分钱,你绝不能从那里出来。”这里主说,我们应当“赶紧…和息,”免得我们或我们的对头死了,或是主回来了,那时就没有机会与我们的对头和好。“对头”原文意,法律上的对头,原告。在路上,表征我们今生活着的时候。把你交给审判官,这要在基督回来时,发生于祂的审判台前。(林后五10,罗十四10。)审判官是主,差役是天使,监是惩治的地方。从那里(监)出来,就是在来世千年国里得着赦免。 一分钱是罗马的铜币,等于四分之一大钱, 一个大钱约等于美金一分。这里的意思是说,甚至连最细微的事情,我们也需要清理干净。这种清理与国度的生活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