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篇、人救主祂带著神圣属性之人性美德中的职事─从加利利到耶路撒冷(十九)

第四十一篇 人救主祂带着神圣属性之人性美德中的职事─从加利利到耶路撒冷(十九) 读经: 路加福音十八章九至三十节。 在路加十八章九至三十节,主论到进神国的教训。这些经节所说到的,可视为进神国的条件和要求。主在这里说到三个步骤:首先,在神面前降卑,知道自己是个罪人,晓得需要神的平息;(路十八9~14;)其次,要像小孩子,没有任何先入为主的观念;(路十八15~17;)第三,胜过钱财和其他一切物质事物的霸占,来跟从救主。(路十八18~30。)让我们思考主教训中这些方面的每一点。 降卑自己 在十八章九至十四节,我们看见要进神的国,需要降卑自己。在十四节主说,“凡高抬自己的,必降为卑;降卑自己的,必升为高。”我们不该自认为是了不起的人,却该降卑自己,认为自己算不得甚么。 法利赛人的祷告 在十八章十至十四节,主说了一个比喻:有两个人“上殿里去祷告,一个是法利赛人,另一个是税吏。”(路十八10。)主常用税吏和法利赛人作例子。十一主十二节记载了法利赛人的祷告:“法利赛人站着,自言自语的祷告说,神阿,我感谢你,我不像别人,勒索、不义、奸淫,也不像这个税吏。我一周禁食两次,凡我所得的,都献上十分之一。”在十一节,法利赛人感谢神说,他不像别人,这听起来根本不像祷告,倒像控告别人。同样,他在十二节所说禁食和献上十分之一的话,听起来也不像祷告,倒像对神傲慢的自夸。 因此,法利赛人在他的祷告中既控告别人,又向神自夸。 税吏的祷告 在十三节,我们看见那被藐视、受控告、被定罪的税吏,降卑自己到极点的祷告:“那税吏却远远的站着,连举目望天也不敢,只捶着胸说,神阿,宽恕我这个罪人!”这话含示他需要救赎主,也需要平息。税吏晓得自己犯罪,何等得罪神。因此向神求平息,藉着遮罪的祭物得神宽恕,使神怜悯并恩待他。 罗马三章二十五节说,神摆出基督耶稣作平息处,是凭着祂的血,藉着人的信。平息的希腊文是hilasterion,希拉斯特利昂,不同于约壹二章二节,四章十节的hilass-mos,希拉斯模斯,和希伯来二章十七节的hilaskomai,希拉斯哥迈。希仙斯模期指平息物,就是平息的祭物。在约壹二章二节和四章十节,主耶稣为我们的罪作一平息的祭物。主耶稣基督为我们的罪,将自己当作祭物献给神,(来九18,)不仅为救赎我们,更为着满足神的要求,平息我们与神之间的关系。因此,祂是我们在神面前平息的祭 物。 希拉斯哥迈指平息的事,就是成就平息,满足一方的要求,而使双方和息相安。在 希伯来二章十七节,主耶稣为我们的罪成就了平息,满足神对我们公义的要求,使我们与神和好。主耶稣为我们的罪成就了平息,满足神公义的要求,平息了神的义,使我们与神和好。 在罗马三章二十五节,希拉斯特利昂是平息的地方。因此在希伯来九章五节,这字用以指至圣所里约柜的盖,在出埃及二十五章十六至二十二节,和利未记十六章十二至十六节,七十士希腊文译本也用这字指约柜的盖。约柜是神与人相会的地方,其中放着十条诫命的律法,藉其圣别和公义的要求,暴露并定罪前来接触神之人的罪。但藉着约柜的盖,连同遮罪日洒在其上遮罪的血,罪人的整个光景就完全得着遮盖。因此神能在这遮罪盖上,与干犯祂公义律法的百姓相会,即使在那载着神的荣耀,并遮掩柜盖之基路伯的注视之下,在行政上也丝毫不抵触祂的公义。豫表基督之平息或赎罪的祭物,满足神一切公义和荣耀的要求。这是罗马三章二十五节所指的。因此,希拉斯特利昂是用来启示主耶稣是平息的地方,就是神所摆出的平息处。主耶稣这平息的祭物,已经在十字架上为我们的罪成就了完全的平息,完全满足了神公义和荣耀的要求。 因此,税吏在路加十八章十三节说,“神阿,宽恕我这个罪人!”这是很有意义的。他晓得他得罪了神,需要有人作他平息的祭物,使神得以平息。这降卑自己的人晓得他不过是个罪人。因他献上那以神的平息为基础的祷告,他就“回家去,得称为义。”(路十八14。) 降卑并被征服 在十八章十四节主所说的得称为义,是指我们救恩的初阶。每个得救的人都该是降卑自己到税吏那样地步的人。实际上,悔改并承认自己的罪就是降卑自己。所有得救的人都是降卑并被征服的人。 我年轻的时候,骄傲又傲慢,绝不肯认错。但有一天圣灵抓住,我就被折服、降卑并被征服。似乎没有人像我这样有罪。我的态度和从前完全相反。我能从经历中见证,得救的人是降卑、被征服的人。我们需要降卑自己到一个地步,认为自己算不得甚么。 像小孩子 我们降卑自己之后,需要像小孩子一样。(路十八15~17。)在路加十八章十六至十七节主耶稣说,“让小孩子到我这里来,不要禁止他们,因为神的国正是这等人的。我实在告诉你们,凡不像小孩子一样接受神国的,绝不能进去。”小孩子没有被老旧的观念充满并占有,很容易接受新思想。因此人必须像小孩子一样,以不受霸占的心,将神的国当作新事物来接受。 我们都已生入人的国,也都在人的国里。要从人的国进入神的国,从人的国迁到神的国里,就需要接受一些新思想。谁能接受这些新思想?只有那些婴孩,那些未曾受霸占的人,才能接受新思想。然而,许多得救的人不愿像婴孩。他们反而喜欢自以为聪明而有知识,认为自己甚么都懂。就着进神国而论,持这种态度的人就了了。他们虽然得救了,却很难进入禧年的享受。进神国的要求,就是我们要像小孩子一样。 撇下一切跟从人救主 在十八章十八至三十节,我们看见若要进神的国,就需要撇下一切跟从人救主。我们特别需要撇下物质的产业。 承受永远的生命与得永远的生命 十八章十八节说,“有一个官问耶稣说,良善的夫子,我该作甚么,绕可以承受永远的生命?”承受永远的生命与得永远的生命不同。根据约翰福音,得永远的生命就是因神非受造的生命而得救,使我们今天能凭这生命活着,直到永远。但承受永远的生命,就是有分于来世国度的实现。十八章十八节的官,显然是寻求来世永远的生命。 在十八章十九节,主耶稣对这官说,“你为甚么称我是良善的?除了神一位以外,再没有良善的。”只有神是良善的。这不仅指明那发问的人不是良善的,也指明主耶 稣是神,祂是善的。祂若不是神,祂就不会是良善的。 进神国最高的要求 在十八章二十节,主继续对那官说,“诫命你是晓得的:‘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当孝敬父母。’”那官回答,“这一切我从小都遵守了。”(路十八21。)主耶稣听见了,就对他说,“你还缺少一 件:要变卖你一切所有的,分给穷人,就必有财宝在诸天之上,你还要来跟从我。”(路十八22。)在这里,主讲到祂从前所强调过的事─撇下物质的东西。例如,在十四章三十三节主说,“这样,你们每个人,若不舍弃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门徒。”在这里我们看见,跟从主要求我们爱主胜于一切。这是进神国最高的要求。 在十八章二十二节,主耶稣对那官说,“你还缺少一件。”这官可能遵守了旧律法的诫命,但他还缺少一件。他不愿变卖他所有的,将财宝积蓄在诸天之上,并跟从主。 十八章二十三节说,“他听见这话,就甚忧愁,因为他极其富足。”爱物质的产业过于爱主,叫人忧郁;但那些爱基督胜于一切的人,家业丧失仍然喜乐。(来十34。) 十八章二十四和二十五节说,“耶稣见他甚是忧愁,就说,有钱财的人要进神的国,是何等的难!骆驼穿过针的眼,比财主进神的国还容易。”这里“针”的原文与马太和马可里所用的针字不同。这是指外科医生所使用的针。这里主的话指明,我们凭着天然的生命,不可能进神的国。 救恩与神的国 在十八章二十六节我们看见那些听见主话的人说,“这样谁能得救?”听见的人和今天多数的基督徒一样,把得救与进神的国混为一谈。主对那官所说的话,是关于进神的国,门徒却以为是说到得救。他们对得救的观念相当天然、凡俗,并没有领会主对进神国的启示。 在十八章二十七节,主继续说,“在人所不能的事,在神却能。”我们凭着人的生命不能进神的国,但凭着神的生命却能。这生命就是基督自己分赐到我们的里面,使我们过国度的生活。我们凭着基督,就能履行国度的要求;神加给我们能力,使我们凡事都能作。(腓四13。) 在十八章二十八节,彼得对主说,“看哪,我们已经撇下自己所有的,跟从了你。”这里彼得自夸说,“主,我们已撇下一切跟从了你。我们撇下了我们的船、我们的 网、和加利利海。我们已将一切撇下,现在和你 一同上耶路撒冷去。主,我们能得到甚么?我们撇下一切,甚至自己的家乡,来跟从你,你要给我们甚么?到目前为止,我们甚么都没有得到。主,你要给我们甚么?” 在十八章二十九至三十节主回答:“我实在告诉你们,人为神的国,撇下房屋、或是妻子、弟兄、父母、儿女,没有不在今世得许多倍,且要在来世得永远生命的。”在二十九节主说,“为神的国,”但马太十九章二十九节是说,“为我的名。”这指明救主等于神的国。我们已看见,在路加十七章二十一节,主告诉法利赛人的话中也指明了这点:“看哪,神的国就在你们中间,”这是指祂自己。神的国就是救主自己。救主在那里,那里就有神的国。 在十八章三十节,主说到在来世得永远的生命。这是在来世得胜的信徒要享受的生命。在来世进入这享受,就是进入要来的国度,并有分于其中永远生命的享受。 当彼得发表路加十八章二十八节所记载的话时,他还没有在国度里,但他至少是站在门槛上。他离进国度已经很近了。然而,他还有一点骄傲,还需要从主来的进一步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