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篇、成军(七)

第八篇 成军(七) 读经: 民数记六章一至五节。 我十分赞赏民数记各章排列的次序。首先,一至四章记载,为神争战并事奉神之神圣军队的编组;接着,五章论到玷污的对付,以及贞洁的试验,藉以断定我们向着所爱者是否单一、纯洁、贞洁。然后,六章论到拿细耳人。在本篇信息中,我们要来看论到拿细耳人的这章。 柒 成为圣别—作拿细耳人 神渴望祂所有的子民都是拿细耳人。作拿细耳人就是绝对且彻底的成为圣别归给神。这样成为圣别就是不为着神以外的任何事物。 论到对付玷污的那段给我们看见,神要祂的子民洁净、公义、忠信。为着贞洁的试验指明,神要我们单单爱祂,用我们的心、心思、情感、意志和肉身的力量爱祂。(可十二30。)祂要我们没有别的人事物,只有祂作我们起初的爱和独一的爱。即使我们这样爱祂,我们仍可能不是绝对且彻底的为着祂。 我们可用婚姻生活来作个比方。你的妻子可能真正爱你,向你完全贞洁;但她也许不是完全、绝对、彻底的为着你。甚至最有爱的妻子,在某些事上仍然为着自己。 拿细耳人的事乃是试验我们的绝对。我们若要作拿细耳人,就必须绝对、完全、彻底为着神。 一 表征主耶稣在祂的人性里为神生活 照着豫表,在人类中间独一的拿细耳人是主耶稣。因此,拿细耳人是基督的豫表。拿细耳人表征主耶稣在祂的人性里为神生活。 二 藉着许特别的愿,将自己分别归给神 民数记六章二节说到男人或女人“许了特别的愿,就是拿细耳人的愿,要将自己分别归给耶和华。”这里我们看见,拿细耳人是藉着许特别的愿,将自己分别归给神,而成为圣别。有时我们向主许了愿,但这愿可能不是那么坚定或绝对,我们并没有遵守。你能许愿,并且一生忠于这愿么? 1 在对付一切玷污之后,将自己分别出来,成为圣别归给神 分别和圣别是不同的。分别是在消极一面,圣别是在积极一面。在消极一面,我们将自己从属世的人中分别出来。在积极一面,我们圣别自己,就是将自己交给神。我们首先被分别,然后被圣别。 将自己分别出来,成为圣别归给神,应当在对付一切玷污(民五)之后。这是合乎逻辑的,因对付玷污该在拿细耳人的愿之前。 2 祭司是生来就作祭司 生来为祭司的人,是神所发起,由神命定的。祭司必须是拿细耳人,是绝对为着神的人。这是照着神的命定。人成为祭司乃是神发起的;这不在于人作甚么,乃在于神对他所作的。 3 拿细耳人是藉着许愿成为这样的人 但人藉着许愿成为拿细耳人,却是自己发起,将自己分别归给神。这就是说,人并非生来就是拿细耳人,乃是藉着许特别的愿才成为拿细耳人。因此,祭司是神所发起,由神命定;但拿细耳人是自己所发起,藉着许愿成为这样的人。今天我们在主的恢复里是神发起的,也是我们发起的;这两方面都需要。 4 神定旨的成就,需要人的合作,补足神的命定 神定旨的成就,需要人的合作来补足神的命定。这由撒母耳的事例可以说明。撒母耳是拿细耳人,补足有缺欠的以利,就是神所命定的祭司。以利在年老的时候有某些缺欠,撒母耳就自己发起,进来补满因以利的缺欠所造成的间隙,因而补足了有缺欠的以利。 三 禁绝酒和一切与酒来源有关之物 “就要离开清酒浓酒,不可喝清酒浓酒作的醋,不可喝葡萄汁,也不可吃鲜葡萄或干葡萄。在他一切分别出来的日子,凡葡萄树上所出的,连核与皮都不可吃。”(民六3~4。)这里我们看见,拿细耳人必须禁绝酒和一切与酒来源有关之物。这表征禁绝属地的享受与欢乐。(参诗一○四15,传十19。)禁绝各种的酒,就是禁绝各种属地的享受与欢乐。 我们对一切使我们快乐的属地事物都该谨慎。属地的欢乐导致情欲的行为和情欲的意念。属地的享受与欢乐会玷污拿细耳人。 拿细耳人必须禁绝酒作的醋、葡萄汁、鲜葡萄或干葡萄。这表征禁绝一切带进属地享受或欢乐的事物。醋与酒归为一类,因为来源相同。酒、醋、和葡萄汁都被禁止。由此我们看见,绝对为着神的人该完全从属地欢乐的事物中分别出来。这表明拿细耳人的绝对。 四 不可剃头 “在他一切许愿分别出来的日子,都不可用剃刀剃头,直到他将自己分别归耶和华的日子满了,他都是圣别的,总要任由头发长长。”(民六5。)不可剃头,表征不可弃绝主的主权。(参林前十一3,6。) 我们要作拿细耳人,必须留意两件事。第一,必须与属地的欢乐断开关系。第二,必须绝对在权柄之下,绝对在主权之下。 剃头表征弃绝主的主权。按属灵说,我们剃头,意思就是弃绝主在我们身上的权柄。拿细耳人要(任)由头发长长;那就是说,他要一直服从主的主权,在这主权里有能力。(士十六17。) 今天是不法的日子。我们若是废除警察,关闭法院,社会会满了强盗和杀人犯。我们无法生活在这种难耐的局面里。美国有绝佳的宪法,并且基于这宪法有很强的法律和各级法院,监督这些法律得以执行。每一个上法院的人,都必须服从美国政府的法律,否则整个社会会被破坏了。 堕落的族类是背叛的族类。背叛的性情仍在我们里面。因此,处在没有代表权柄的情况中,那是很危险的。这就是神建立人类政府的原因。(创九5~6。)整个政府就是代表权柄,代表神的权柄。保罗题到这事,说,“在上有权柄的,人人都当服从,因为没有权柄不是从神来的,凡掌权的都是神所设立的。所以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神的设立。”(罗十三1~2上。)教师、雇主和警官都是代表权柄;地上处处都有代表权柄。 我们要把代表权柄应用到召会中。召会中有代表权柄么?召会中若没有代表权柄,为甚么有长老?最近有人说,新约中没有代表权柄。这样的说法若是真实的,那新约为甚么告诉我们,在众召会中有长老?当然,基督是头,权柄是那灵;但我们在召会中仍需要长老。没有长老,召会就会处于无政府状态。 我们的家庭生活中也有代表权柄。父母对儿女是代表权柄,(弗六1,)丈夫对妻子是代表权柄。(弗五23。)保罗甚至说,妻子该敬畏丈夫。(弗五33。)妻子敬畏丈夫,意思就是妻子以丈夫为代表权柄。甚至在小小的家庭里也有代表权柄,那么在召会中就更该有代表权柄了! 拿细耳人的两个特征或两个表记是:第一,不接触任何属地的欢乐;第二,总是保守自己在某种权柄之下。这些是严肃的事。我们若是愿意绝对为着神,就必须禁绝属地的欢乐,并且不可剃头,就是说,必须尊重权柄,并且在各方面留在主的主权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