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篇、争战(十六)

第四十七篇 争战(十六) 读经: 民数记三十五章一至三十四节。 在本篇信息中,我们要来看给利未人的城与逃城。 四 给利未人的城与逃城 1 给利未人的城 利未人不是直接作祭司的,他们是祭司职任中服事的人。这就是说,他们服事祭司体系。在祭司体系,或在祭司的服事中,有许多事务都需要利未人的服事。所以,利未人是为这些事务分别出来的支派。利未人既是这样分别出来的支派,就没有得到美地的一分。然而,神定规要把城邑和城邑四围的效野都给他们住。 a 四十八座城给利未人 从以色列人所得的产业中,要把四十八座城给利未人居住。(民三十五7,2上。)四十八是个有意义的数字。按属灵的意义,这数字有两种组成方式。第一种方式是六乘八。六这数字指人,人是神在第六日造的。神花了六日来创造旧造,人是神创造的完成。八这数字表征复活。第八日,安息日后的那一天,是新一周的开始。在第六日所造的人堕落了。然而,人在复活里得救,且进入了复活。 给利未人的这四十八座城表征堕落、天然的人,藉利未人的事奉,被带到复活里。利未人的事奉乃是服事祭司职任;而祭司职任的目标,是要在复活里将堕落的人带回归神。因此,给利未人城邑的数目,表征利未人事奉的目的。 四十八这数字也是由四乘十二组成的。像六这数字一样,四也表征神的造物,人。十二是神永远行政里,完全并完整的数字。因此,由四乘十二所组成的四十八这数字,指明神所创造的人,要在神永远的行政里得着完全与完整。 b 给利未人的郊野 从每座城的城墙往外量三千肘的郊野,也要给利未人,可以为着他们的牲口、家畜、和动物。(民三五2下~5。)这是相当大的一块地,指明神的赐给不是吝啬的。神的赐给总是丰富的。 c 人多的支派就多给,人少的支派就少给 给利未人的四十八座城,人多的支派就多给,人少的支派就少给。(民三五8。)这是正确且公平的,乃是按照神所赐的丰富。我们能给多少、该给多少,在于神给我们的有多少。神若给得多,我们就该多给。祂给得少,我们就可以少给。 d 给利未人的四十八座城,要分散在以色列中 给利未人的四十八座城要分散在以色列中;这将雅各在创世记四十九章七节对利未的咒诅变为祝福。按照圣经,聚合的是祝福,分散的是咒诅。当雅各祝福他十二个儿子的时候,因着利未的残忍,他咒诅利未要散居。在民数记三十五章里,四十八座城也散布在以色列中。藉此,利未身上的咒诅就变成祝福。 e 要有六座逃城 给利未人的四十八座城,其中要有六座作逃城。(民三五6。) 2 逃城 民数记三十五章九至三十四节说到逃城。 a 要在以色列人过约但河,进了迦南地以后选出 逃城要在以色列人过约但河,进了迦南地以后选出。(民三五10~11上。)这指明约但河东不是迦南地的一部分。 b 使误杀人的可以逃到逃城 美地上有逃城,使误杀人的可以逃到那里。(民三五11下。)十二节说,“这些城可以作你们逃避报仇人的城,使杀人的不至于死,等他站在会众前受审判。”这样,杀人的便可以脱离报仇的人。 c 逃城要有六座 逃城要有六座,三座在约但河那一边,三座在迦南地。(民三五13~14。) (一)六这数字的意义 六这数字表征神在第六日所造的人,(创一26~27,31,)犯了错误。 (二)三这数字的意义 三这数字表征给犯错的人作避难所的三一神。神看我们是犯错的人,祂为我们定规了一处可以逃入的避难所。 (三)二这数字的意义 二(来自两组逃城)这数字,表征立在宇宙中的见证。 d 逃城不仅为着以色列人,也为着在他们中间的外人和寄居的       逃城不仅为着以色列人,也为着在他们中间的外人和寄居的。(民三五15。)这表征给犯错的人作避难所的三一神,乃是为着全人类。今天我们,包括犹太人和外邦人,都在三一神里有一避难所,一个受保护的地方。 e 逃城不是为着故意杀人的 逃城不是为着故意杀人的。(民三五16~21。)亚当不是故意犯罪的,我们这些亚当的后裔也是无意犯罪的。今天我们犯罪也是愚昧、无知的。所以在神的眼中,我们都是误犯的人,祂把我们的罪看为误犯的罪。 f 逃城只为着误杀人的 逃城只为着误杀人的,使他可以脱离报血仇之人的手,受会众的审判。(民三五22~25上。)这就是说,逃到逃城的人可以不立刻受审判。会众里有一班人要判定那逃到逃城里的是否合法。 g 得救的杀人者要留在逃城,住在其中,直到受膏的大祭司死了 得救的杀人者要留在逃城,住在其中,直到受膏的大祭司死了,以后杀人的才可以回到他所得为业之地。(民三五25下~29。)这里的大祭司表征基督,祂为我们的罪死了。就属灵的意义说,旧约的圣徒如亚伯拉罕、大卫、以赛亚等,都留在逃城里,直到基督死了。这是直接的救恩来到之前的避难所。我们的大祭司基督既已死了,祂就是我们的避难所,这不是就着旧约的意义,乃是就着新约的意义说的。这避难所乃是直接的救恩。基督已经死而复活了,现今我们在祂里面,祂对我们不仅是旧约里的逃城,更是我们直接的救恩。基督既是逃城,又是直接的救恩。在祂受死以前,祂是旧约圣徒的避逃所;现今在祂受死以后,祂是我们直接旳救恩。 h 故意杀人的,必须凭几个见证人的口,治死那人 故意杀人的,必须凭几个见证人的口,治死那人;不可只凭一个见证人的作证就治死他。(民三五30) i 故意杀人的,不可收赎价顶替他的性命 故意杀人,犯了死罪的,不可收赎价顶替他的性命,他必被治死。 j 那逃到逃城的,不可为他收赎价   三十二节说,“那逃到逃城的,你们不可为他收赎价,使他在大祭司死前,回来住在本地。”倘若他家属的一个想要为他付赎价,那赎价不可接受。因为不可收赎价,那逃到逃城里的,必须留在那里,直到大祭司死了。按属灵的意义,对旧约的圣徒来说,逃城就像约翰十章里的羊圈。那些圣徒必须留在这避难所,羊圈里,直到大祭司基督死了。在基督死以前,没有赎价可以释放他们。 k 美地不至被未得平息的血污秽并玷污 “这样,你们就不至污秽你们所在之地;因为血是污秽地的;地上若有流人血旳,非流那杀人者的血,那地就不得平息。你们不可玷污所住之地,就是我住在其中之地;因为我耶和华住在以色列人中间。”(民三五33~34。)耶和华住在其中的地,不可被所流未平息的血所污秽并玷污。百姓若遵从逃城的定规,就不用为那未得平息之地流血。这样,整个地在神的眼中就是洁净的。 在人类的历史中,除了以色列国以外,没有一个国家能找到一种条例,像民数记三十五章这样。这些条例包括:把四十八座城给事奉神的人,从这些城中设定六座逃城,并要求那些合法逃到这些城的人,必须留在那里直到大祭司死了。这章里的条例带有神圣的意义,启示出神的怜悯、恩典、智慧、和主宰权柄。正如民数记这卷书所启示的,在迦南地这块狭长的地上,神运用了祂的怜悯、恩典、智慧、和主宰的权柄。这本书当然是神所默示的!若没有神,绝不可能写出这样一本书来。只有藉着神的怜悯、恩典、智慧、和主宰权柄,我们才能明白民数记这卷书。 见 证 ×弟兄:利未人没有与神的子民一同被数点,也没有得着一分美地。但他们得着四十八座城。我珍赏四十八这数字是由六乘八所组成的这个意义。六表征已堕落天然的人;八表征复活;给利未人的四十八座城,表征天然的人藉着利未人的服事被带进复活里。所以,我觉得给利未人的分不是为着他们自己,乃是为着整体的以色列人。这也许就是利未人散居在以色列人中间的原因。今天,我们需要有利未人散居在主恢复的各处,好叫所有人都能领受祝福。 ×弟兄:给利未人的四十八座城中,有六座要作逃城。这指明散居的利未人不仅把人带给神,也把神的逃难所带给有罪的人。我们今天若是真利未人,那么无论我们在那里,基督都在那里,作人的逃城。我们所在之处就成为罪人可以逃进去得神救恩的逃城。 ×弟兄:那些误杀人的可以逃到其中一座逃城。按我的观念,我的罪都是故意犯的,所以我无分于逃城。现在我看见,我不是故意犯罪的。事实上,我所有的罪都是误犯的。 这由主在约翰八章的话,和保罗在罗马书七章的话得着证明。主对那因犯奸淫被捉拿的妇人说,“我也不定你的罪;去罢,从今以后不要再犯罪了。”(约八11。)主是她的逃城。过不久在同章,主说,“凡犯罪的,就是罪的奴仆。”(约八34。)这话帮助我们了解,为甚么我们的罪是误犯的。我们犯罪,乃因我们是罪的奴仆。我们不想犯罪,却犯罪了。我们没有自由。在罗马七章二十节,保罗说,“若我去作所不愿意的,就不是我行出来的,乃是住在我里面的罪行出来的。”保罗所愿意的善,他行不出来,他所不愿意犯的罪,却不得不行。他不是故意犯罪的。我们的罪既是误犯的,我们就彀资格逃到逃城里。我们能逃到基督里,祂是我们直接的救恩。 ×弟兄:在民数记三十五章,我们看见一幅美丽的图画,满了神的怜悯、恩典、智慧、和主宰权柄。我对其中一点印象特别深刻,就是得救的杀人者要留在逃城里,直到大祭司死了。那些误杀人的可以逃到逃城里,但他们必须等到大祭司死了。这大祭司豫表基督,祂已经为我们的罪死了。阿利路亚,基督不仅是我们的逃城,也是我们的大祭司!祂是我们直接的救恩,我们不像旧约的圣徒,他们必须在逃城里等待,我们却可以直接进入神的救恩。按照约翰十章九节的注节,基督是门,不仅为着旧约时代神的选民,如摩西、大卫、以赛亚等,在基督来到以前,进入律法的看管;祂也是给神的子民从律法的圈走出来的门。我们藉着祂进入神直接的救恩,现今我们正享受这美妙的救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