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稣基督是神
对于凭着简单的信心接受圣经所启示的真理的正统信徒来说,“耶稣基督是神”是显而易见之事。但是在教会两千年的历史当中,对于“耶稣基督是神”的真理,在不同的时代,总有一些人冒出与众不同的看法,这些看法造成对“耶稣基督是神”认识的混乱。在初期教会时代,当教父们在摸索基督的身位与工作之真理时,因着这些异端论点的出现,使真理有机会得以辩明澄清。尼西亚大会与迦克墩大会所决定的,为基督的身位与工作勾画出一个轮廓,也使后世对于基督论教义之发展立了根基。原则上,正统信仰承认耶稣基督是神,是那独一的真神;同时祂也是人,是一完全而无罪的人;祂兼有神性与人性。但是直到今日,总有一些借尸还魂的异端,仍在骚扰无知的信徒。加上在启蒙运动之后,许多旁门左道的论点,更是肆无忌惮,如雨后春笋般的出现,今日于神学院中,所教导、研读的材料也多少与他们的论点有关。这些论点之猖狂,就连一些知名的圣经学者亦受其影响,对圣经是真理的绝对权威,似乎开始动摇;而于谈吐讲论之间,也显得碍手碍脚。
本文乃就“耶稣基督是神”这个真理,略述自初世纪以来的发展,以及圣经里所给的明确启示;同时也略举历史上及现今所见之异端,指出这些异端如何歪曲真理,好叫信徒有所提防。文中特别介绍在第四世纪与亚流异端抗争的亚他那修,他如何证明“耶稣基督是神”的论点,并列举今日一般信徒因受传统信仰的影响,对“耶稣基督是神”的认识,有所欠缺不足之处;并引用圣经中的启示,加以补全,好叫我们对“耶稣基督是神”这个真理,有全般的认识。
初世纪时,一般人对“神”与“神子”之定义
本世纪擅长研究基督论的著名英国神学家James Dunn于其《基督论之形成》(Christology in the Making)一书中指出,于主耶稣在世之前后时期,一般人对“神”与“神子”的定义可分成以下几大类1:
第一,在希腊神话中,如宙斯(Zeus)和阿波罗(Apollos)等,皆被称为“神”;另外一些英雄如 Dionysus 和 Heracles 则被称为 “神子”。知名哲学家如柏拉图(Plato)和 Pythagoras 亦被称为“神子”。 保罗于雅典,对希腊人传福音时,尝试着解释他们所拜的偶像,都不是真神,只有那创造宇宙和其中万物的一位才是真神。
第二,东方的君王,特别是埃及人,在主前第四世纪时,就开始采用“神子”的称呼。
第三,罗马帝国,与耶稣同一时代的该撒亚古斯督(Caesar Augustus)就被称为“神子”。于主耶稣之时,罗马帝国将希腊文中尊称神为“主” 的称呼,用来称呼罗马的该撒皇帝,将他们视为神。
第四,在信奉单一神的犹太教里,“神”是指那独一的真神—耶和华,而神子(Son of God) 一辞,在旧约圣经中乃为广泛的指 “属于神的”。“神子”不但指以色列人 (出四22),也指大 王和他的继承人,来作以色列民之王者(撒下七14,诗八九27)。另外“神子”亦指天使(伯一6,二1,三八7,诗二九1,八九6)2。在两约之间的一些犹太人的文件(即伪经),亦将正直虔诚之人称为“神子”(智慧书二13,16,18,五5)。
因着当时有这么一些对“神”与“神子”的不同定义与认识,所以,James Dunn 就说,当四福音书称耶稣为“神子”时,在当时的时代背景里,不论是对外邦人,或是对犹太人来说,这并不能作为“耶稣基督就是神”的明证3。那么,如何才能证明“耶稣基督就是神”?在此我们定义“耶稣基督是神”的“神”,与以上这些所谓的“神”有所不同。我们在此所讨论的“神”乃是那独一的创造万物者,从已过的永远到将来的永远都存在的一位(按:“耶和华”之义,乃是“自有永有”者),祂是“首先和末后”(启一17),是“初和终”(二二13),无所不知,无所不在,无所不能,是不变的,不死的(提前六16),不朽坏的(一17)。祂有权柄管理宇宙万有、斥责风浪、驱逐污鬼;而且是惟一有权柄赦罪的一位。这样一位神,与古代君王、天使、正直虔诚之人完全不在同一个水平上,更与那凭臆测出来的希腊神话中的神截然不同。
我们首先从真理的准则—圣经的记载,来看关于“耶稣基督是神”的真理,并且我们会特别指出这些经节的上下文,清楚的含有属神的特征,好与世俗里将一些伟人所封之“神”有所区别。
圣经中所题之真理
明言“耶稣基督是神”之经节
新约圣经里有以下几处明言,特指耶稣的神性说的:使徒约翰的福音书一章一节直言,“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接着在十四节说:“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丰丰满满的有恩典有真理。我们也见过祂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使徒约翰指出,耶稣就是这“道(话)成了肉体的神”,将神解释、说明、彰显了出来(约一18) 4。
在主耶稣死而复活的当天,耶稣向门徒显现,但十二门徒之一的多马不在,虽然其他门徒再三告诉他,他们看见主了,多马却是不信。于是八日之后,当耶稣再次向门徒显现时,叫多马摸祂手上的钉痕,伸手探入祂的肋旁,多马面对这一位复活的耶稣禁不住直呼:“我的主,我的神”(约二十28)!没有一位自称或别人尊称是神的人,能从死亡里复活,那能胜过死亡的,除了神自己之外,再无他人了。
保罗在罗马九章赞美基督是那“在万有之上,永远可称颂的神”(5)。这里清楚的说到基督是神,是在万有之上、永远可称颂的神。腓立比二章六节的“祂(耶稣)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与神同等为强夺的;反倒虚己,取了奴仆的形像,成为人的样式”,许多学者都同意这是保罗引用当时在信徒中间所流行的一首诗歌;所以初期的信徒都明确相信,这位耶稣就是那倒空自己的神。还有希伯来一章八节引用诗篇四十五篇,亦称呼子为神:“论到子却说,‘神阿,你的宝座是永永远远的。’”子就是那永远坐宝座的神。所以根据以上这几处经节,新约圣经的作者的确承认“耶稣是神”。
提多二章十三节之解释
提多二章十三节说,“等候所盼望的福,并等候至大的神,和我们救主耶稣基督的荣耀显现。”历代以来,对于这节圣经的解释可分两种。第一派将“至大的神和我们救主”解释为两个不同的人位:一位是神,而另一位是基督。第二派的解释为:此处所说“至大的神和我们救主”就是同一位,这里所说的只有一个人位;换句话说,耶稣基督既是至大的神,也是我们的救主,因而这句经节明言基督就是神。李常受在其《新约圣经恢复本》的这一节注解指明,他宁肯选择第二种解释,理由是这个选择“符合基督出生时所启示的两个神圣名称:耶稣—耶和华救主,和以马内利—神与我们同在。我们的主不仅是我们的救主,也是神;并且不仅是神,还是至大的神,祂在性情、荣耀、权柄、能力、作为、爱、恩、以及一切神圣的属性上,都是至大的。提前二章五节启示祂是人,这里启示祂是至大的神。5”李氏还说:“神若不是基督,就无法作我们的救主;神若不是基督,也无法作我们的救赎主。要作我们的救主和救赎主,神必须是基督。这就是为甚么新约启示,神与基督都是救主和救赎主。这不是说,我们有两位救主或两位救赎主。反之,我们只有一位救主和一位救赎主…。这事实指明神与基督乃是一。我们的神若不是基督,就无法救赎我们。祂若不是基督,就没有路来拯救堕落的罪人。”6
四福音书的记载
第一,祂的成孕:耶稣是由圣灵成孕,具有神圣的素质(太一19~20)。祂是那无限的神,于两千年前成了一个有限的人。这个为我们而生的婴孩却被称为“全能的神”,这赐给我们的子是“永远的父”(赛九6)。祂的名叫“耶稣”,意即“耶和华救主”,人要称祂的名为“以马内利”,因为祂就是神与我们同在的一位(太一21,23)。
第二,祂的受浸:当耶稣受了浸,从水里上来时,天开了,神的灵仿佛鸽子降下,落在祂身上,有声音从天上出来,说,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三16~17)。父神在此宣告:“耶稣是祂的爱子”,这位“神子”耶稣鹤立鸡 ,与其他所谓的“神子”截然不同。
第三,祂的职事:耶稣在祂三年半的职事里,行了许多神迹,若是一一都写出来,约翰设想那要写的书,就是世界也容纳不下(约二一25)。但是四福音书记载了一些事,就是要我们相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叫我们信了,就可以在祂的名里得神圣永远的生命(二十31)。所以我们根据下面的记载,可以证明耶稣是神:祂在海上行走,止住风浪,船上的人都拜祂7,说,你真是神的儿子(太十四22~33)。祂先赦免瘫子的罪,之后为叫在座的知道祂就是那有赦罪权柄的神,就叫瘫子起来行走(可二1~12)。彼得在该撒利亚腓立比得了天父的启示,说,祂是基督,是活神的儿子(太十六16)。父神在变化山上向胡言乱语的彼得宣告: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你们要听祂(十七5)。在缴纳殿税一事上,祂是神的儿子,不需要缴税(24~27)。祂对那得医治的瞎子说,祂就是神的儿子,那人就拜祂(约九35~38)。
第四,祂称神为祂的父:当耶稣在安息日医好了一个病了三十八年的人,犹太人想杀祂,因为祂在安息日作了这事。但是因着耶稣对他们说,我父作工直到如今,我也作工。犹太人就越发想要杀祂,因祂不但犯了安息日,并且还称神为祂的父,将自己与神当作平等(五5~17)。那能称神为父的,就是与神平等,就是真正的“神子”。祂甚至还直言:我与父原是一(十30)。
第五,祂自称“我是”:在几处与犹太人的对话中,耶稣说,你们若不信“我是”,必要死在你们的罪中(八24)。在他们举起人子之后,必知道“我是”(28)。在还没有亚伯拉罕之先,“我就是”(58)。当犹大领了一队兵来捉拿耶稣时,耶稣问他们说,你们找谁?他们回答说,拿撒勒人耶稣。祂一说“我是”,他们就吓得倒在地上(十八3~8)。“我是”这个字,就是耶和华神的名字,希伯来文耶和华的字义就是“我是”。所以耶稣自称“我是”,就是启示祂是耶和华神,拥有永远的神性。
第六,祂受审时的见证:当祂被捕,被带到长老、经学家和大祭司面前时,他们问祂说,你是神的儿子么?耶稣回答说,你们说的对,我是(路二二70)。大祭司就极其愤怒,撕裂衣服,说,这人说了僭妄的话(太二六65)。
第七,祂钉死时的功效:当耶稣在十字架上吐出了最后一口气,交出祂的灵时,圣殿的幔子从上到下裂为两半;地大震动,磐石也崩裂;坟墓也开了,已睡圣徒的身体,多有起来的。百夫长和那一同看守耶稣的人,看见地震并所发生的事,就极其害怕,说,这真是神的儿子( 二七50~54)。
行传与书信中的启示
第一,神格一切的丰满,都有形有体的居住在祂里面(西二9)。李常受特别指出:神格的丰满就是完全的神格,包括父、子、灵。所以耶稣基督是三一神的具体化身,父、子、灵都具体的化身在祂里面。8
第二,因着从死人的复活,以大能标出耶稣基督为神的儿子(罗一3~4)。“藉着在复活里的标出,那在成为肉体以前已经是神儿子的基督,以新的方式成了神的儿子。在成为肉体以前,祂只是具有神性之神的儿子。但如今,藉着复活,祂已标出为具有神性与人性之神的儿子。”9
第三,在升天里,耶稣基督被立为主、为基督(徒二36)。“基督在升天里,不仅是万人的主,也是万物的主。祂在升天里是神圣行政中的管理者,祂一直在地上的万人和万物身上,执行神行政的活动。祂一直在管理,目的在于使地上一切的情形适合于完成神圣的经纶。”10
第四,基督作为在祂神性里的神子,乃是神荣耀的光辉,是神本质的印像(来一3)。“神荣耀的光辉,如同日光的照耀;神本质的印像,如同图章的印记。子是父荣耀的照耀和光辉,也是父神的所是(神的本质)的彰显。”11
“耶稣基督是神”的一些其他证据
主
旧约圣经是以希伯来文写成,凡题到“耶和华”名字时,即希伯来文里的hvhy,以色列人都忌讳不读“耶和华”,而读成 NOdx (adonai) ,此字意即“主”。当旧约希伯来文圣经被七十译士繙成希腊文译本时,则使用了希腊文中的 κυριο (kyrios),也就是“主”一辞,所以,不论是 NOdx,或是 κυριο ,都是特别用来尊称神的。与使徒保罗同一时期著名的犹太历史学家 Josephus 就记载过,当罗马帝国强制实行尊称罗马的该撒皇帝为 κυριο 时,犹太人在当时因不愿如此行,而受到罗马帝国相当大的逼迫。
原先保罗在往大马色路上遇到大光时,他问说,主阿,你是谁?行传记载:“主说,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稣”(徒九5)。 在这事之后,保罗就确信耶稣是主,是神的儿子,是基督。并在其书信里,一再称呼耶稣基督是“主”(罗十9~13,一3,林前一2,十二3),而信徒亦习惯称呼耶稣为“主”或“主耶稣”(太八21,二五11,徒一21,七59)。这证明那在旧约里的主耶和华,现在就是主耶稣了;而且“耶稣”一名之义,即“耶和华救主”。称耶稣为“主”,就是承认祂是耶和华神。
二十世纪其他圣经学者举证圣经
除此之外,二十世纪两位知名圣经学者亦指出,“耶稣是神”还可从两方面来证明。首先,由耶稣在客西马尼祷告时,称父神为“阿爸”的事上可证(可十四36)。在这里,耶稣很明确的称耶和华神为父。J. Jeremias说,称父神为“阿爸”,是一父子之间很亲密的称呼,耶稣对父如此匿称,这是祂与父神之间一个特殊的关系,与常人不同。这种父子之间的亲密关系,在初世纪时是很特殊的,即使是非常虔诚的犹太人也没有称呼神为“阿爸”。而保罗在罗马八章十五节和加拉太四章四节说,当信徒得了“儿子的灵”之后,也能亲密的称父神为 “阿爸”。因着信入主耶稣,信徒就有权柄成为神的儿女,叫父与子之间的亲密关系,能成为信徒所共享。
其次,根据保罗在罗马一章三至四节,“论到祂儿子我主耶稣基督,…因从死里复活,以大能显明是神的儿子。”和行传十三章三十三节保罗引用诗篇第二篇七节,“耶和华曾对我说,你是我的儿子,我今日生你。”James Dunn 认为耶稣自死人中的复活,乃是决定祂的神性最关键的点12。但是如果只说耶稣在复活时才有神性,就容易陷入嗣子论的异端。而 James Dunn 在讨论“神子”一辞时,特别说到虽然“神子”一辞有一些在当时的用法,但是耶稣并非因加上了“神子”的头衔,才成为一个不同的人物;反而是因祂本人的特殊,才使“神子”这个通用的头衔,因着用在祂身上,而有了独特的意义,显出祂和神之间有一独特的关系。13
所以根据耶稣亲密的称父神为 “阿爸”,并耶稣自死人中的复活,也能证明“耶稣是神”。但在这些当代知名学者的著作里,因着受到摩登派神学的影响,以致他们不太直接引证在神圣启示的权威—圣经的话里的记载,反而在一些枝节上作文章。在他们的文章里,不太容易见到如前面所引之圣经里的明言。一方面,可能是他们要刻意的找出一些新鲜的题材来讨论;另一面,他们也可能是特意避开摩登派所攻击之论点。但是对于研读神学者,却反而不容易得到使灵性与信仰有助益的作品,这是今日研读神学者的悲哀。
历代否认基督是神之异端
伊便尼主义
在第二世纪的犹太人当中,出现了伊便尼主义(Ebionism),否定基督的神性。基本上这个主张,是将耶稣视为神在以色列人中所兴起的一位如摩西一般的先知而已(参申十八15)。他们认为耶稣不过是一个由约瑟和马利亚所生的常人,因着祂仅守律法,当祂被约翰施浸时,被膏为弥赛亚。伊便尼主义高举雅各书,但不接受保罗所说的因信而有的救恩。此一主张在主后七十年左右相当盛行,到了第四世纪时就衰微了。但是到了二十世纪,却又死灰复燃,化身于一些新派神学论点之中。14
亚流异端
第四世纪初期,在北非亚历山太城教会里作执事的亚流(Arius),承袭了柏拉图哲学里神是绝对高超与独一的观念,认为神是远超万物之上,永不可及的那一位,所以他强调:“神是惟一自有的、永恒的、无始的、真实的、不朽的、智慧的、善良的、惟一的主宰、惟一的审判万有者”15。这是神所拥有的特性,不可与其他之物所共有。亚流没法接受子也是神的真理,他虽然认为神是万有之创造者,是那独一的源头,但神却不是从起初就是“父”。他以为神成为“子的父”,有一特别讲究:“神不一直就是父,曾有一时,神是只有祂自己单独存在,在那时,祂还不能算是父,乃是在这之后的某一特定时间,祂才成为父。所以子也不是一直存在的。…曾有一时,祂(子)是不存在的。在子尚未被造出之前,祂是不存在的。祂的存在有一个特定的开始。16” 亚流和他的支持者,列举了一长串洋洋大观的经节,来证明他们的论点,主要的就是说子不是永恒的,乃是一与父有别的受造物,所以祂不能与父完全的交通,不能得知神一切的计画(如:世代的末了会在甚么时候来)。他们强调子是受造之物的首生者(西一15),是一完美的受造物,与其他万物不同。于此,亚流沿袭了俄立根(Origen)理论中的阶层看法,将子置于神所造的万物之上,但还是一个与那独一真神有别的受造物。
此一异端将耶稣基督从神的地位拉到受造的地位,就掀起轩然大波,带进长达六、七十年的纠纷。其所引起的冲突,和一连串的纠纷,不但导致教会严重的分裂,还影响了罗马帝国的治安,逼得康士坦丁大帝亲自出马,在尼西亚召开第一次的大公会议。
尼西亚大会虽然断定子与父拥有同一神性,但是并非所有教会人士都认同这样的断定。加上不同在位之君王支持不同的论点,益加纷乱。直到亚他那修与加帕多家三教父的多年努力之后,耶稣基督与父有同一神性之真理,才被接受。而争议之点便转移到祂的神性与人性,如何能在同一人耶稣里共存。这些论点在《肯定与否定》前面数期及本期他文里已有题及,于此不再赘述。
中世纪时,对耶稣基督是神的真理,除了苏西尼派(见本刊《综览基督论异端》一文)之外,大致无何新的异端论点。
历史耶稣与耶稣研究会
于十七世纪一连串科学上显著的发现之后,带进了十八世纪的启蒙运动(Enlightenment),某些人便运用理性来审判一切事物的真伪,并强调需用科学方式来重新察看信仰的事。于是从十八世纪末期,来马鲁斯(Hermann Reimarus,1694~1768)开始了对“历史耶稣”(Historical Jesus)之研究。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在这号称第一波之研究中,欧洲学者均以排除传统信仰为前题,认为新约圣经里所描绘的耶稣,乃其门徒与初期教会于其死后所臆测添加出来的。他们希望能以所谓的科学辩证,重新在迷信之外,以理性塑造出那位曾经活在历史里的耶稣真正的生平。这第一波研究的高峰出现在一八三五年,当 D. F. Strauss出版《耶稣的生平》一书时,他以黑格尔的哲学观,否认圣经中所记载之耶稣的历史性、神性,和一切包括道成肉身、复活的神迹。他这个论点就展开了日后“自由神学”运动的狂澜。
对“历史耶稣”研究的第二波,为期不长,只有数十年。因为布特曼(Rudolf Bultmann)所出版的两本书,此第二波被称为“No Quest”。在布特曼的《The History of the Synoptic Tradition》 (1921)和《Jesus and the Word》(1926)书中,他承认今天不可能藉学术研究来认识历史的耶稣。布氏与其学生乃着重研究初期教会使徒们信仰的核心(Kerygma),而宣称若要得知此一核心,就必须除去圣经里的神话(demythologization)。
在一九五 中期,此运动在 Ernst Dasemann, G. Bornkamm, 和 James Robinson的影响下,展开了第三波的研究,称为“New Quest”。另有一批人在Martin Hengel, E. P. Sanders, 和 Ben Witherington等之带领下,开始他们的“Third Quest”。此一波专门注意耶稣的犹太人特色。“Third Quest”视耶稣为一先知,传扬神国将临,着重祂对未来的豫知能力,并耶稣之死的重要性,他们想找出究竟为甚么耶稣被钉死。此一运动含括了天主教与更正教人士,不论是自由派或福音派都有人参与。
到了一九八五年, Robert Funk 设立了“耶稣研究会”(Jesus Seminar),其宗旨就是要重新发现历史上之耶稣究竟是怎么样的一个人。他们完全不承认耶稣所行的一切神迹,因为他们觉得,神迹是无法以科学条件复制出的,而且神迹也不合科学的定律。他们质疑耶稣所说的话,想除掉那些他们所认为是门徒事后所杜撰之材料,而重新写出他们自己的“福音书”,并将他们过滤后之耶稣说的话,印成红字。(注:目前有些圣经版本将耶稣所说的话印成红字)。耶稣研究会有庞大的财务支持,打着学术性研究的旗帜,在欧美的大众媒体上经常散播其研究。一些稍有水准的学者质疑他们的研究方法,觉得并不符合科学的定义17。这些打着科学旗帜的新派人物,除了制造出一些噪音之外,对于吸引一些不信者,并无太大的能耐。
二十世纪其他否定耶稣的神性之异端
当代福音派神学家 Donald Bloesch 于他《Essentials of Evangelical Theology》一书中指出,目前一些否定耶稣神性的神学家,如:德国的当代知名神学家Pannenberg 抛弃了基督两性的教训,只承认耶稣是一个真正的人,祂的生活完全是为了祂所期望的未来而活。J. A. T. Robinson 只承认耶稣有完全的人性,不认为祂有神性,他认为耶稣只不过是神向人类的一个代表。荷兰神学家 Ellen Flesseman 也采类似的看法,他说,“子耶稣基督不是神,而是一个完全与神是一的人,在祂身上,我碰见了神。”Thomas O'Meara 认为,耶稣是“人类之顶尖”,是人类进化的顶峰,祂“不是救恩的创始者,而只是它的先知”。对 Ernst Fuchs 而言,耶稣只是“一个人,却胆敢代表神”。在 Schoonenberg 的基督论里,耶稣只是一个让神的同在具体化得彰显的人,祂绝不是一个取了人性的神。Hans Kung 将耶稣称为“神的辩护与代表”(Advocate and Deputy),藉着祂的言行,证明神对人的爱18。这些新派的神学家都否定基督的神性,将耶稣视为人而已,所以,他们都可说是“现代版伊便尼主义”。
亚他那修从救恩之目的证明基督是神
在第四世纪,不论是在教会中,或是在罗马帝国的政治中,亚流异端所造成的混乱极大,还影响了多位掌权的帝王与地方首长。亚他那修挺身而出,虽经支持亚流学说的统治者多次放逐,然其历时数十载不屈不挠之奋战,维护了正统信仰,实为古今中外基督徒所景仰。亚他那修采用不同的角度阐明基督神圣的身位。在他的作品里,有两个论点一再受到后世神学人士津津乐道:其一为,从救恩之目的将人作成神,以证明耶稣基督必须是神;另一论点为,从初世纪开始,信徒就敬拜耶稣基督,而惟一能接受人敬拜的就是神。前者是基于圣经所启示的救恩,后者是根据信徒的实行。因着亚他那修对救恩之认识,阐明了基督与父神同享一个神圣的性情,终至尼西亚大会申告:基督与父“同质”(homoousios, 或consubstantiality)。
亚氏著作中,最有效、也最一致的论点,就是将基督与父神“同质”之论点建立于人的救恩。亚氏曾说过一句名言:“祂(基督)成为人,为要叫我们能成为神(deified)”19。“人要成为神”在初期教会乃是众所公认之真理,否则,亚他那修之论点必然站不住脚,必定遭其他 道之士围剿,甚至被亚流派反驳。然而,我们未曾看见反对亚他那修“人要成为神”之论点。可见“人要成为神”之论点,在当时广泛为基督徒所接受。而且根据东正教及当前神学家,此论点是当时正统信徒所公认的看法20。可惜的是,经过了十多世纪以后,因着东西方教会的分裂和教义的演变,这项众所公认的真理,在西方基督教主流中,已少有人题及;甚至多数人,听了还觉刺耳。然而,此一“人要成为神”之论点,却在希腊东正教中代代相传,保留下来。
希腊文对此一“人要成为神”的论点,是以专有名词 θεοσι (theosis)来称呼,意即“将人神化”或“将人作成神”,是指以神性来神化人,使人能同享神性里的不死、不朽坏(参彼后一4,有分于神的性情,直译),能与神有最亲密的联合、交通;但并不成为创造者,也不成为受人敬拜的对象。换言之,亦即不在那独一的神格里。照着亚他那修的说法,因为人的救恩,若非总结于“成为神”,则基督是不是神,就无关紧要;然而因着人的终极救恩就是要“成为神”,那么基督就非得是神,并且还得是神的自己不可;否则,祂就不能以一个受造者的身分,将人作成神。东正教二十世纪神学家 Vladimir Lossky 指出,初期教会都将救恩视为“将人作成神”。二十世纪著名历史学家哈纳克(Adolf Harnack)在《教义史》(History of Dogma)里题到,“将人作成神”这个观念,不是到了近期才发现的,乃是在近期才受到它当有的重视。在知名的初期教父里,第二世纪的 Theophilus、爱任纽(Irenaeus)、希坡律陀(Hippolytus),第三世纪的俄利根(Origen),都已题及“将人作成神”之观点。在第四世纪倡导或支持此一论点之教父,除了亚他那修之外,尚有与他并肩作战的加帕多家教父巴西流(Basil),与拿先斯的贵格利(Gregory Nazianzus),传道极有能力的金口屈所多模(John Chrysostom),以及亚历山太的区利罗(Cyril of Alexandria)等人。21
初世纪教会对救赎之定义
根据一些学者的研究,在初世纪时,信徒相信耶稣基督是人类的“救赎主”(Redeemer),而对救赎(Redemption)一辞之定义为:“被带进神的生命里”,亦即“被神化”之意,救赎是与 deification 同义22。所以,如果人要被神化,就必须与神联合,让神性渗透充满于人性中,最终当人完全被神所充满时,人就被作成神了。而当神与人性联合时,必须要联合到一个地步,使人性能有分于、也同享于神的生命。亚他那修所属之亚历山太学派着重救恩论,故此,他教导说:神与人的联合就是发生在耶稣基督的道成肉身一事上,道成肉身为神与人的联合劈荆斩棘,开创了一条新路。三一神中的子取了人性,成功了与人的联合,叫祂的人性被神化了,将人作成神。所以,亚他那修能说,“神成为人,为要叫人能成为神。”
亚他那修著作之摘要
因着亚流视基督为一受造物,或一次等的神,祂不但不能完全的启示神,也无法叫我们成为神。亚他那修说:“如果道只凭分享而成为神圣,那么在祂本身并无神性,而祂也不是父的真实形像,那么祂就不能叫我们成为神了。23”所以,基督(道)必须是神的自己,才能给与人真正的救恩,就是能叫人成为神。
在亚流开始教导其异端之前,亚他那修已经发表了他的名著《道成肉身》(Incarnation of the Word)。在此文第五十四段里,亚氏阐明基督于道成肉身时,即负了叫人成为神的使命。 他说:“祂的道成肉身是叫神圣的事物能向我们彰显,并且藉着死亡,叫那‘不死’(immortality)能临到众人。藉着道成了人,宇宙的神得了彰显。因祂成了人,使我们可以成为神(we might be made God)。祂藉着肉身来彰显祂自己,使我们对那看不见的父能有概念。祂忍受了人的蛮横无理,好叫我们能承受‘不死’”24 。根据林前十五章五十三至五十四节与提前一章十七节,使徒与教父都认为,只有神自己才是那独一不死的一位。藉着基督的道成肉身,不但将“不死”带给了人,也叫所有信祂的人都能承受“不死”。会死的人可以不死,就是叫人成为神了。
在其《为尼西亚定义之辩护》(Defence of the Nicene Definition)里,亚氏说: “在时期满足之时,祂成了人;虽然祂是神子,祂也是人子。…若是我们想要知道祂为甚么要成为肉体,为要替众人(或万物,all)献上这身体,好叫我们因有分于祂的灵,而成为神(deified)。为了叫我们能得到这个恩赐,祂自己必须要穿上我们的受造身体。…但是正如我们虽承受了圣灵,却没有失去我们的特有性质,所以主为我们成了人,并且拥有一个身体,祂也没有不是神。祂没有因着身体所处之环境而衰微,反而将其神化了(deified it),将‘不死’赋与它。”25
在他的《与亚流派对话之一》(Discourse I)里,亚氏宣告:“祂是荣耀之主,也是至高者,从天降下,是永远受敬拜的一位,祂并不是从祂的降下被升高,而是祂将那需要升高的事物升高了。所以,若祂的降低使他们得以升高,祂并不因此而得到儿子之名或神之名作奖赏,反而祂自己将我们作成父的众子,并且因着祂自己成为人,而将人作成神(deified men)。”26
亚他那修认为不仅基督的道成肉身是为着我们的救恩,祂的降低,成为卑微,祂的死与升高也都是为着我们。亚氏在与亚流派辩论时说:“当道取了一个身体时,祂并没有受亏损,…反而祂将祂所取的神化了(deified),并且更甚于此,祂将这‘神化’给了人(He deified that which He put on, and more than that, “gave”it graciously to the race of man.)”27。“祂所取的人性被高举,这高举就是它的(人性)被作成神(deified)”。28
针对亚流的主张—基督是被造物,亚氏指出基督是取了受造的身体,但祂的道成肉身就是为了将我们作成神。亚氏说,“我们不能设想道在其本性是一被造物,而是祂穿上了一个被造的身体,神造了它是为了我们,为祂准备了一个受造的身体,就如经上所记,是为了我们,为了在祂里面我们可以被更新,并且被作成神(deified)。”29
“因为人如果与一受造物联合,是不能被作成神的(been deified),人要被作成神,子就必须是神的自己。…人不能被作成神,除非那成肉身的道在性情上就是从父来的。因着这联合是这么独特,祂要联合那是人性的,与那是神性的,好叫祂的救恩和祂的将人作成神(deification)得以稳固。”30
亚氏解释约翰十七章二十三节,主耶稣向父的祷告:“我在他们里面,你在我里面,使他们被成全成为一。”其中的“成全”,就是要被作成神。他说:“为了他们的成全,就显出你的道(话)已在他们中间寄居,世界看到他们的被成全,并充满了神,就会相信是你差了我来,并且在此寄居。所以为了他们的成全,我,就是你的道,穿了他们的身体,成为人,成就了你的工作,父阿,就是你所赐给我的工作。现在工作已经成就,因为人已从罪恶里救赎了,不再留在死亡里;已被作成神(deified)了”31。
亚他那修说:“有谁对此不惊讶?有谁对此一神圣事物会反对?若是道之神格的工作没有藉身体而发生,人就没有被作成神。并且若是肉体的性质没有归于道,人也就没有完全从其中得到释放。…从亚当到摩西,死作了王,连那些不照亚当过犯样式犯罪的,也在它的权下。因此,人就如从前一样,仍然是必死的,也是会朽坏的,这是他们的天性所使。然而现今道已成为人,也取了那属乎肉体的,这些事物就不再对身体有权势了,因为道已经进入了肉体,这些事物已被祂摧毁了。从此以后,人不再根据他们的天性,仍旧是罪人;也不再死,反而照着道的能力被兴起,他们要永存不死,也不朽坏。…祂的出生给了人一个起头,就是将我们众人的源头转换到祂里面,好叫我们不再从土而出,再归于土;乃是联于那从天而来的道,被祂带到天上。…我们不再只是人了,而是如同道一样,可以有分于永远的生命。我们不再因我们在亚当里的源头而会死;自此之后,我们的源头和所有肉体里的软弱,都被迁移到道里。我们自地兴起,那从罪而来的咒诅被除去了,因为那在我们里面的祂,为我们成了咒诅。…我们都是属于地,也在亚当里死了,因着从水和圣灵,自上头而生,在基督里,我们都活了。肉体也不再属地,而是被作成道,这就是神的道为我们成了肉体之理”32。“就如同主,穿上了身体,成了人,我们人也就被道作成神…承受了永远的生命”33。“道并没有因着成了人,而不再是神;也不因着祂是神,而不再是人;这些都是沉沦的思想。事实上是,因着是神,祂为自己取了肉体,在肉体里,将肉体神化了”34。“道为了要救赎人,来到我们中间,好叫祂能圣别并神化我们;就是为了这个原因,道成了肉体”35。
亚他那修解释为甚么当主在肉体里时,祂似乎不再是那无所不知的神。当门徒问到祂关于世代终结一事时,祂以人子的身分说不知道,祂不愿意以祂的神性说祂知道,这也是为了门徒的缘故,免得当祂说知道,门徒会继续问祂。祂若不讲,会叫他们痛苦;若祂讲了,又会叫他们有了成见,所以祂就干脆不讲。不论主所作的是甚么,都是为了我们的缘故。因为祂是为了我们,才道成肉身。36亚他那修特别用 participation 这个观念来说明基督的神性。participation这个字可被繙译为“有分”或“参与”,就是讲到彼得后书一章四节里的“有分”于神的性情。亚氏说:“虽然所造的万物都有分于神的恩典,子却不是因着这样的有分,而得有父的性质;祂乃是本来就与父同质。祂是父的智慧和道,万有是因着祂而被神化、点活。我们因著有分于祂,我们也就有分于父,因为道就是父的所有(The Word is the Father's own.)。如果祂自己也和我们一样因着参与被作成神,而祂的自己却不是父的神格和形象,那么祂就不能将人作成神了。因为祂若是仅仅藉着参与而拥有神性,那么祂绝不能将神性分赐给人,因为祂所有的不是祂自己的,而是那赐给祂的,而祂所得的恩典也仅够祂自己用,没法再给人了。”37
再者,亚他那修也用“敬拜”的观念来指明基督的神性。他说:“受造之物不敬拜另一受造物。信徒并不因为听见了一个人的声音,就以为道就是一个受造之物,相反的,他们认出这声音是从神的圣殿所发出的。他们瞻仰在一人身体里的造物者,并且在耶稣的名里,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万膝都要跪拜,万口都要承认耶稣基督为主,使荣耀归与父神。祂所取的肉体并不减低那道的荣耀,相反的,祂所取的肉体被祂荣化了。子本是神的形状,并不因取了奴仆的形状而叫祂的神格被剥夺了,不是的,祂反而因此而成了所有肉体和万物的拯救者。神从一个女子,差了祂的爱子来的事实并不叫我们羞愧,反而令我们觉得荣耀和恩典的浩瀚。因为祂成了人,就是要在祂里面将我们作成神。祂由一童女怀孕,从一女子而生,就是要将我们这失丧的世代迁入祂里面,叫我们从此之后可以成为一个圣别的族类,可以成为神圣性情的分享者(partakers of the divine nature)。律法因肉体而 弱,有所不能的,神,既在罪之肉体的样式里,并为着罪,差来了自己的儿子,就在肉体中定罪了罪。…那些不愿敬拜那成了肉体的道,对祂的成为人,一点都不感恩。那些将道与肉体划分开来的人,不相信从罪得救已经成就,也不相信死亡已被剿灭。…若是肉体与道是不可分割的,这些人若不撇弃他们的错谬,在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名里来敬拜父,就是不敬拜那在肉体里来的道,他们就要被赶出去,不能算是基督徒,只能算是异教徒了”38。“普世教会所信的,神的道是造物者,万物乃为祂所造;并且我们知道,一面‘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如今祂为了我们的救恩成了人,我们敬拜祂,因祂是我们的主,取了奴仆的形状,祂是那造物者进到一个受造物里,为在祂里面,拯救万物,为要将世人带到父跟前,将天上的,地上的,都引进和平。乃是因此,我们承认祂的神格,甚至父的神格,我们敬拜祂在肉体里的亲临。”39
安瑟伦以法理证明耶稣基督是神
在中世纪被称为“经院哲学之父”与“奥古斯丁第二”的英国主教安瑟伦(Anselm of Canterbury, 1033~1109),曾写过一篇为后世研究基督救赎必读的Cur Deus homo(为甚么神成为人),此为历代神学著作里的经典之作。在这篇文章里,安瑟伦主要讲:在亚当犯罪时,整个人类就像欠债一样,亏欠了神的公义。但他对人被造的目的,则只题到要被带到一个蒙神祝福的情况(a state of eternal blessedness),在这个情况里,人除了可与神交通之外,安瑟伦并没有加以详细定义。他教导说,这个被神祝福的情况,是根据人对神的顺服,这顺服就像当时封建社会里,佃农对保护他的地主的顺服一样。人犯了罪,就失去了对神的顺服,而神也就失去了作为“道德统治者”的声望,使祂该有的尊严受到了严重的打击。只有对人所犯的罪,有一个能让神的公义和尊严都能得到完全满足的偿还,才能恢复神与人的交通。但是没有一个人能够作到这样的偿还,只有神自己才有这样的能力,来为悖逆的人类作成。也只有那完全公义的神,能作到完全的顺服。但祂还需要成为人,因为罪是人所犯的,这偿还必须由人来付清。所以那是神的基督就来成为人,付上了所亏欠的偿还,人就被赎回到先前可与神交通的福气里。
安瑟伦的理论是基于当时的封建制度之社会情形,所以他对人犯罪与赎回的理论是偏重客观法理一面,仅注意到神的公义必须被满足。这与亚他那修用“人被作成神”的救恩目的为出发点,大有不同。虽然两者都证明了耶稣基督是神,但前者注重法理,后者注重生机。而前者属西方教会,也为天主教与更正教所接受传扬,奉为救赎真理之圭臬。因为今日一般的基督教都是从西方教会发展出来的,对神与救恩的认识也多偏重于法理的一面,反而对“人要成为神”的生机救恩没有听过,还觉得刺耳不解,甚至以为是异端了。
过分引申真理之危险
第五世纪,争论基督的神性与人性如何在耶稣里存在之亚历山太的区利罗,与亚他那修出于同一学派。他非常注重神性与人性的联合,认为耶稣的人位就是神,所以他说:神渴了,神饿了,神在肉体里受苦,神死在十字架上。区利罗的论点将坚持耶稣的神性与人性分开并列的涅斯多留(Nestorius)打成异端,虽然因此耶稣的神性与人性有完美联合的真理得到陈明,但是因着亚历山太学派将圣经里所没有题到的事过分引申,就坚持马利亚生了那是神的耶稣,她就是那生神的一位,所以她要被尊称为“神之母”,受人的敬拜。就连亚他那修也落在这个过分引申真理的危险之中,教导马利亚为“神之母”。直到如今,罗马天主教和东正教都还陷在这个异端里,主对那代表背道教会的推雅推喇教会说,祂是那眼目如火焰,脚像明亮之铜的“神子”,指责他们容让那自称是女先知的妇人耶洗别教导主的奴仆,引诱他们行淫乱,并吃祭偶像之物,就是指拜马利亚的像并其他许多所谓圣人的像。
评 论
在本刊第一卷第一期,我们首先题到“真理的准则”一事,作为我们日后对信仰的几个重要题目的准则。基督徒的信仰必须根据圣经,就是根据神的话,并且所根据者必须是整本圣经。启蒙运动之后否认“耶稣基督是神”的摩登派理论,因不信圣经,妄图以所谓科学方式为准则,不但他们自己失去了信心,也影响了许多人,夺去了他们的信心。那以圣经中片面经节作准则,以其他哲学理论作分析之根据的亚流,只看到基督是人的一面,而贬低了祂的神性,也失去了救恩。亚他那修认清神对人救恩的终极目标,不但证明耶稣基督是神,就连祂的道成肉身、受死、复活、升天,都是为了要将人作成神,的确是神学上的一大创举。因受当时封建时代背景影响,安瑟伦对神的救赎安排作法理的解释,虽然对神学发展之贡献极大,但没有题到生机救恩及救恩的终极目的,使后世受其影响的信徒忽略了神生机一面的工作,因此安瑟伦的贡献就不及亚他那修的辉煌了。
另外,若只强调基督的神性,而忽略了祂的人性,就会落到另一面的异端里,如:幻影论,这是使徒约翰所定罪的“敌基督”(约壹四2~3)。我们必须完全的认识真理,这是我们的神所愿意的(提前二4)。在阐明真理时,愿神保守我们回到祂所启示的圣经,以圣经为我们解说的准则,不偏失、也不超越神所启示的,以免落于产生“神之母”的异端里。在此我们肯定亚他那修“神成为人,为要叫人成为神”之救恩目的论,但也否定他与其他教父所引申出来的异端教训。
李常受在《新约总论》里,根据圣经列举关于“基督是神”的真理。兹简列于下:
第一,在神格里:祂是完整的神、是神的儿子、道与生命的话。祂与父是一,与父互相内在、同时共存。祂是主。
第二,在神圣的经纶里:祂是在万有中居首位者,是万有的头与中心,是那在万有中充满万有者,是那首先的,也是末后的;祂是初与终;也是阿拉法与俄梅嘎。祂是那独一的创造者,用祂大能的话维持、载着并推动万有,万有在祂里面得以维系,祂承受万有,祂是神显现于肉体,人称呼祂为“以马内利”。在祂的为人生活里,祂是那圣别公义者。在祂被钉在十字架上时,那被钉死的是神,也是人(徒二十28题到神的血)。在祂的复活里,祂是那从死人中复活的首生者。在祂的升天里、在祂的再来时与国度里、一直到在永世里,祂都是神。40
结 论
“耶稣基督是神”不仅为一口号,或仅为神学史上争辩之论题,亦或学术性研究的好题材,乃是与基督的身位有关,与祂的工作有关,更与我们的救恩有关。因为祂是神,祂能偿还人所亏欠神的一切,祂能成就永远的救赎,将人从律法的咒诅下拯救出来,祂亲自有分于人的血肉之体,败坏、废除那在人身上掌死权的魔鬼(来二14)。因为祂是神,祂更能与所拯救的人联合,使他们有分于祂的神性,并祂所成功的一切作在他们身上,叫他们与祂同死同活,同得荣耀,同被模成一个形像,就是那长子的形像,将他们都作成神。这是神救恩的永远目标,也是极大的福音。
我们今日一面身处琳琅满目的各种异端邪说,有的似是而非,有的以偏盖全,叫人不可不小心提防;但另一方面却也相当有福,藉着这些前辈的摸索探讨,为我们勾画出真理的轮廓,当我们将彼等所看见之真理摆在一起,就叫我们能对真理的全貌有所认识及享受。安瑟伦的法理救赎,亚他那修的生机拯救,合在一起,就让我们能确知神的完整救恩。
对于那些用简单的信心,珍爱神话语的信徒来说,“耶稣基督是神”的真理在圣经中几乎到处都是。例如;当耶稣面对那被抬到祂面前来的瘫子说你的罪赦了时,经学家和法利赛人就议论说,除了神一位之外,谁能赦罪?若他们能简单的接受并相信,那能说这话在眼前的耶稣就是神,该多有福?耶稣还特别问他们,是说罪赦免了容易,还是叫瘫子起来行走容易?但要叫他们知道祂有赦罪的权柄,证明祂是神,祂就吩咐瘫子起来行走,那瘫子就照着耶稣所吩咐的作了,众人看见这个神迹就荣耀神(路五18~26)。但那些看见这些神迹的法利赛人与经学家,还是硬着心不信。这里是耶稣行神迹医好人,众人归荣耀给神,所以耶稣与神就是一。又有一处圣经,在格拉森,耶稣碰见了一个被 鬼所附的人,当祂赶出了那 鬼之后,对那人说,你回家去,述说神为你作了何等大的事。那人就去满城的传扬耶稣为他所作的事(路八26~39)。在这一段记载里,耶稣赶了鬼,要那人述说神为他所作的事;那人却到处传扬耶稣为他所作的事,所以耶稣就是神。其他类似此等记载比比皆是,需要我们用信心,就能享受到耶稣基督,这位宝贝的救主,的的确确就是神。 «王生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