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教与更正教真理准则的比较

初期教会信仰的准则

教会是神在地上、在肉身里之彰显的延续(提前三15~16)。她存在地上已有两千年的历史。我们研读圣经知道,教会乃是藉着主耶稣钉死、复活、升天,赐下圣灵所产生的。在主复活的晚上,祂向门徒显现,对他们吹一口气,说:“你们受圣灵”(约二十22)。从此主进入门徒里面作他们的生命。到了五旬节那天,主所应许的圣灵如同火焰降在门徒身上,于是他们充满圣灵,按着圣灵所赐的口才,传福音给在耶路撒冷的百姓,三千人领受福音,相信受浸(徒二1~4,37~41),地上第一处教会产生了,就是耶路撒冷的教会。

教会刚开始时,圣经记载他们都恒心遵守使徒的教训(徒二42)。从新约圣经的启示,我们看见使徒的教训乃是神在新约中的整个启示,也就是神在祂儿子里的说话(来一2~3)。这神圣说话的内容包括:主耶稣在四福音书里的教训;主复活之后,成为赐生命的灵,也就是实际、真理的灵,藉着使徒们继续的说话(约十六12~15,林前十五45),这就包括了使徒行传一直到犹大书中使徒们所有的教训;当教会堕落失去神的心意时,主自己又向约翰说话(启一1),就是启示录。这些神在新约中整个的说话,就是使徒的教训。这是教会得以建造在其上的根基(弗二20),这就是教会中每位信徒所该有‘真理的准则’,‘共同的信仰’。使徒保罗在写给提摩太的书信中,特别嘱咐人不可传不同的教训(提前一3~4),免得教会走上堕落之路。因着早期教会的信徒天天同心合意持续在使徒的教训中,就蒙神祝福,使教会不断扩展。不久便从耶路撒冷扩展到撒玛利亚、安提阿、居比路、小亚细亚、马其顿、罗马…罗马帝国各个不同的城市。

注1. 信经一辞出自拉丁文‘我信’(Credo )

注2. 天主教原文Catholic Church。Catholic一辞原文有‘大公’或‘普世’之意。此乃早期教父们对教会的基本信仰, 认为教会乃是大公的、普世的。到了十六世纪改教运动(Reformation)时,于一五二九年在斯拜尔会议中(the Diet of Speyer),罗马大公教会(Roman Catholic Church)的大多数与会者,决定不再有宗教改革的运动,但路德派少数人题出抗议(原文为Protestatio,意即抗议),此为后来更正教(Protestant Church)的来源。在天特会议(1545-1563)之后,罗马大公教会将教会的改革者-更正教会定为异端。从此之后,罗马大公教会,亦即罗马天主教,和更正教(Protestant Church)正式分道扬镳。今日华人信徒通称罗马大公教会为天主教,或是罗马教。而基督教则成为更正教的通称。

当教会积极向外扩展时,神的对头撒但不甘示弱,千方百计运用各种异端侵害神的教会。如犹太教者教导

强迫新约信徒必须受割礼(徒十五1)、守律法。禁欲主义者(Asceticism,西二20~23)劝人苦修,以之为属灵的标准。另有些人说,复活的事已过(Anti-resurrectionism,提后二17~18),不再有复活了。还有幻影论者(Docetism,约壹四1~3,约贰7~9),他们说,耶稣不是真正的人,祂只是看起来像人而已,因此没有受苦、十字架的道理。智慧派(Gnosticism,约壹二18~23)更大大的危害教会,他们将世界分成物质和属灵的二元论,以一切物质皆为邪恶,并且束缚人,人若要脱离这等束缚,必须得到‘知识’而得救。因这许多异端侵扰危害教会,使徒之后的教父们(Apostolic Fathers)、护教士(Apologists)、辩士(Polemists)等,使出浑身解数,用使徒的见证、口述传统(Church's oral tradition)、信经1 扼要条文、大公会议、教父权威等,来抵挡这些异端。此外还强调教会中监督-主教的重要性。由于这些历史累积传统,以及主教制度更高度的发展,第六世纪末期,教会进入‘罗马大公教会’的时期。在历经十个世纪天主教传统之累积,以及十四世纪教会先期改革者,例如,威克里夫约翰(John Wycliffe,1330~1384),胡司约翰(John Huss,1372~1415)等影响,就产生了十六世纪路德马丁(Martin Luther,1483 ~1546) 等的改教运动,从这开始了更正教的历史2。

无疑的,初世纪之后的历史传统影响了天主教的真理准则,而十四世纪教会先期改革者,同样也影响了十六世纪的更正教神学及运动。以下将□述这些影响天主教和更正教神学的背景因素。之后,本文将作天主教和更正教真理准则的比较,藉着陈列天主教和更正教各主要的信条,比较两者之异同,并它们与圣经启示的差异,盼望读者能藉此得着准确的认识,而对神圣真理的正确准则,更为清楚明亮。

历史传统所累积的背景因素

天主教

使徒的见证和传统

神圣启示的亮光和实行乃是不断的进步的,一个爱主、寻求主的基督徒,一面须根据并照着神纯正的启示,不能有任何的偏差,逾越范围,也不能把圣经之外的其他事物带进,以混淆神的道。另一面在神圣的启示上,不能墨守成规,必须神圣启示到那里,真理的实行也就到那里。

注3. Transubstantiation,化质说主张:于天主教弥撒时,圣餐的饼与酒,本质上都变成了耶稣基督肉身的肉与血。

从使徒时代到第二世纪末了,当时圣经只有旧约,新约启示虽已完成,但由于尚未被确立,各教会中所用以鉴定真理的准则,只有一些福音书和不全的使徒书信。异端同时搀进教会中,如智慧派,其随意的曲解圣经,并称获得使徒传授的秘密传统。教会中的□道之士如教父们、护教士、辩士等,以‘使徒的见证’对付这些异端。这‘使徒的见证’被认为是使徒们从耶稣亲眼看见、亲耳听见的原始信息,它们被称为‘口述的传统’。这是由使徒传给教会,再传至第二代的传承者,在教会中代代相传,它和新约成文的文字不同。爱任纽(Irenaeus,135~200)将这些口述传统称为‘活的传统’(the church's living tradition),当其实际被运用时,便称为‘真理的准则’(canon of truth)。特土良(Tertullian, 160~225)称之为‘信仰的标准’(the rule of faith)。辩士们认为这些传统和圣经相合一致,因教会乃使徒所建立,而这些传统的联系从未间断。这些口述的传统、活的传统在当时被认为比成文的圣经更为有效,因异端者也运用圣经,只是他们随意曲解。天主教保存了这些使徒的见证和许多不成文的传统,甚至予以进一步发展。事实上,这些传统当时对付异端或许有效用,因新约圣经尚未被确认齐全。但是当圣经全部启示被确立后,这些传统便该停止其流传,因其并无正确的新约明文启示,其准确性可疑,所带给教会的错误偏差,甚而迷信之实行是难以弥补的。如伊格那丢(Ignatius),他是当时异端的有力抵挡者,他也是历史上首位主张‘化质说’3的,他以此对付当时盛传的‘幻影说’,相当成功,能堵人口4,但这成为天主教以后化质说之先河。居普良(Cyprian)对圣餐也主张‘化质说’,这亦使以后的天主教会视为根据。

第四世纪,智慧派的威胁消失,传统的应用并未消失;反之,其应用更为广泛。‘传统’一辞不仅指着使徒们口述所传给教会的教训,更广泛的包括了教会中不成文的教训和生活礼仪。天主教的崇拜仪式得自此者甚多。天主教从第五世纪开始,便逐渐产生了圣餐、圣徒、圣物、圣礼、圣像、圣母、圣德、圣职、告解等教会生活礼仪,和缺少圣经根据之不成文教训的‘传统’。圣餐即‘化质说’的神学。‘弥撒’二字开始被采用。在崇拜时,去世圣徒的名字被人呼唤,请他们为人代求。圣徒的遗物被视为圣,因它们与圣徒相近,甚至附有避邪的功效。圣礼被分为七个:洗礼、坚振礼、圣餐礼、告解礼、临终膏油礼、授职礼、婚礼。这些圣礼被认为是耶稣所设立,为新律法的圣礼。一些圣徒被立为像,甚至基督、马利亚、彼得等,供人奉拜。马利亚死后被提到天上之说,此时被奉为真事;人转向马利亚(而不是向基督)祈祷,向马利亚祈求祝福。圣徒的功德此时开始渐为普遍,甚至超过救恩的观念。圣徒的普遍祭司职分为圣品制度取代,只有圣职人员方可施行圣礼。人向神甫而不向神认罪的告解逐渐通行。以上这些乃‘传统’被转为不成文之教训和礼仪的生活,并被进一步发展所产生的结果。

公认的信经

初期教会为对付异端,陈明信仰,立定了正确的信规,使之成为当时通用及共守的信条和准则,如使徒信经、尼西亚信经。这些信经扼要条文被认为是使徒教义的结晶。它能彀反击异端,澄清正统信仰的立场,显明教会信仰权威,核对寓意释经的范围。天主教自然的承袭这些信经,作为信仰准则的一部分。然而信经并不完全,如本刊前面论信经与圣经一文所言,信经并不能涵盖真理的全部,其丰富当然不能和圣经相比。天主教会承袭传统,并接受信经为其准则之一部分,明显的受到第四世纪以来,教会中信经逐渐通行的影响。

大公会议

第四世纪开始,大公会议渐趋权威。当教会意见分歧,看法不同时,这些会议被认为是解决问题的最佳方式。如三二五年的尼西亚会议,确立了基督与父‘同质’5的原则,会议并订‘亚流派’(Arianism)为异端。在三八一年康士坦丁堡召开的第二次会议,宣称‘亚波里拿留派’(Apollinarianism)为异端,并确定基督与父同质的共识。四三一年的以弗所会议,定‘涅斯多留派’(Nestorianism)为异端。四五一年的迦克墩会议确定了迦克墩信经,宣布基督具有神、人二性,一个位格的真理。判定‘欧迪奇派’(Eutychianism)为异端。这些早期的大公会议,解决了一些神学上真理的争论。天主教的传统受这些大公会议的影响,并接受在这些会议以后所举行的普世会议。早期的会议解决了神学上关于三一神的争论,关于基督身位的争论等,存有非凡的价值。天主教在以后所召开的普世会议,在教皇无上的权威及政、教合一的制度下,其重要性自不能与这些早期的大公会议相题并论。

主教地位的高举

使徒后的教父们,为对付异端,特别强调教会领导地位的重要。如伊格那丢教导人,监督6高于长老,这监督就是以后的‘主教’7,他写给士每拿教会的信,题到监督(主教)与长老是两种不同的职位,这是天主教以后圣品阶级制度 的起因。他也是首位引用‘大公教会’(Catholic Church)一辞者。大公即普世(universal)。他一再强调教会的普世性、惟一性与合一性。监督是教会的代表,成了教会合一的有形中心。爱任纽也强调监督职的重要,他认为他们乃是承继众使徒的。到了居普良时,更说到‘监督在教会中,教会在监督里,只有一位神、一位基督、一个教会、一个座位(即主教的座位)’。‘如果人没有以教会为他的母亲,就不可能以神为他的父亲。’‘虽然主教不是教会,教会不是主教,但如果人不与主教在一起,他也不在教会里。’这些对主教的强调,当时固然是为对付异端,但却种下以后天主教以罗马的主教-教皇为首的主教制度。从二、三世纪末期,主教的权力越来越极权,教会的组织越来越富管辖性。教会渐趋‘大公教会化’。到五世纪中期之后,又适逢蛮族入侵,教皇制度势力越来越扩张,整个西方教会更为‘罗马天主教化’。

经院哲学的影响

从五九○年大贵格利就任教皇,到一五一七年路德的改教运动,教会历史上称为中古教会时期。此时期因为回教势力的兴起,教会受了不少打击。一○五四年东、西方教会,因著「和子’8之争而分裂。在此阶段,天主教为恢复被回教所占领的圣地,发动了十字军东征。十字军东征无甚成果,但却从回教世界带回许多影响,其中包括希腊哲学,使得亚里士多德派哲学(Aristote-lianism)重现影响,并促成经院哲学(Scholasticism)的发展。中古世纪的经院哲学对天主教神学的影响非同小可,有名的经院哲学学者如安瑟伦(Anselm),被称为‘经院哲学之父’、‘奥古斯丁第二’。他主张:‘信仰追求理解,相信是明白的途径。’阿奎那(Thomas Aquinas)被称为‘天使博士’,是中世纪道明会神学家最杰出的代表,其亦为中古时代最出名之神学家。经院哲学以理智证明信仰,其主要神学为:一、以圣经为绝对惟一可靠之神的启示。二、圣经解释须根据传统,即与教皇意见、信经及教父著作相合。三、亚里士多德哲学与柏拉图之哲学(Platonism)比教父权威高一等。四、偏重律法主义多于恩典,注意功德、善行多于白白救恩。

注6. Overseer(监督)在希腊原文是episkopos, 英文episcopacy(监督制)及episcopate(监督职)等即由此字演变而来。
注7. Bishop由拉丁文bicopus而来。

经院哲学在十二世纪末到十三世纪达到颠峰。十四世纪开始,经院哲学有惟名论(Nominalism)与实化论(Realism)之争。惟名论者认为:在各个物体思想的存在之外,许多观念并不真实。所以人要藉研究与用理智,方能求得真理。实化论者认为在各个物体之外,有许多真实的观念存在。天主教受实化论的影响,对圣礼教义更为坚固。而阿奎那的‘藉圣礼得恩典论’,使信徒更为天主教会所控制。经院哲学对于教理之陈述,乃是藉着教皇制定教会的教义和律例,并将这些律例加以组织、系统化,以符合教皇的最高权威。此外,经院哲学对中世纪之宗教生活习惯的影响,乃是发展出敬虔的神秘主义。

更正教

中世纪的天主教会由于教皇制度和经院哲学的高度发展,造成教皇权力高涨,以致腐败。此时人心思变,无论是在道德上或是属灵上都渴望改革。这就导致了日后的教会改革,以致于更正教会的产生。

神秘主义的影响

中古时期教会崇拜日趋仪式化,缺少属灵之实际。经院哲学又过于重视理智、分析。因此有些人士倡导新的运动,他们强调主观的经验,体验信仰的真实,这些人被称为神秘主义(Mysticism)者,亦可算为实验主义者。一些神秘主义者对以后之改教产生了影响。例如,波拿文土拉(Bonaventura,1217~1274)倡议:‘信神的愚昧人比不信神的智者更聪明。’柏纳德(Bernard of Clairvaux, 1090~1153)着的诗歌:‘耶稣每逢想念你’,‘救主耶稣,你是爱心之乐。’这两首诗歌满了甜美,仍为现代教会所喜爱唱诵。俄坎的威廉(William of Ockham, 1285 ~1347),他以圣经为绝对的权威,反对教皇无误论。其神学思想深印在威克里夫与路德的思想中。陶勒尔约翰(Johannes Tauler,1300~1361)提倡人与神在灵里的相交比外面仪式敬拜更为重要,路德马丁大大恭维他。爱克黑(Meister Eckhart,1260~1327)的名句:‘神必变成我,我必变成神’,为当时口碑载道,路德马丁亦受其影响。神秘主义者提倡信仰个人化,与神相交。日后改教运动的‘信徒都为祭司’,可寻源于此。这些神秘主义者出现于十二至十三世纪。

十四世纪的改革先驱

到了十四世纪,马尔西留斯(Marsilus of Padua, 1275~1342)、威克里夫约翰、胡司约翰这些先期的改革者,同样主张圣经为最高权威,而非教皇或教会,反对天主教会传统的教义权威。这些改革只有局部而非广泛,但却给十六世纪的改教树立榜样,并启迪了改教的思想。

文艺复兴

十五世纪的文艺复兴(Renaissance),虽非一很明显的神学运动,但其崇尚古典文学之风,促使繙译圣经的兴趣。此外,古典研究深深影响权威主义的辩论,‘重回圣经’于是成了十六世纪改革家的口号。

以上这些历史传统所累积的背景因素,影响了天主教和更正教的神学。天主教和更正教的真理准则,可说是这些历史传统逐渐演进和发展的结果。天主教站在这些传统的基础上,不仅是保存,并且进一步的发展。十六世纪天特会议所制定‘天特会议的教条和教令’(The Canons and Decrees of The Council of Trent)以及‘天特信经’(The Profession of The Tridentine Faith or The Creed of Pius IV),正是已过十五世纪以来历史传统所累积的神学总结。而十六世纪更正教的改教运动,各宗的信条,自亦受前两世纪以来的改革先驱和当时时代思潮的激发。以下将从天主教和更正教各主要的信条,扼要摘录其主要与真理有关之条文,藉此比较其真理准则之异同。

天主教的真理准则

天特会议的教条和教令以及天特信经

注9. 汤清编译, 历代基督教信条, 基督教文艺出版社, 1989, 页266

注10. 同注9

注11. 同注9

注12. 同注9

注13. 同注9, 页296

天主教的天特会议于一五四五年召开,前后达十八年,于一五六三年结束,此会议是对更正教改教运动的反制。这会议制定了天特会议的教条、教令,以及天特信条。这成为罗马天主教教义的主要根据和最高准则。

兹摘录其主要与真理有关条文如下:

  1. ‘…罗马教会所用的信经,-它是凡相信基督者所必须同意的信条,又是阴间的权柄不能胜过的稳固根基。’9
  2. ‘真理和法规包括在圣经中,并包括在使徒从基督口里,或由他们自己而来的传统中…接纳并尊崇全部新、旧约…以及信仰和道德的诸般传统…。’10
  3. ‘…古老的武加大译本…应被认为可靠的…。’11
  4. ‘…为母的教会(即罗马教会)-惟独她有判断圣经的真谛并解释圣经的权利…。’12
  5. ‘我坚持有炼狱,其中所拘留的灵魂可得信徒帮补之助。照样,我坚持那与基督掌权的圣徒当受尊敬和呼求,他们也替我们向上代祷;他们的遗物也当受尊敬。’13
  6. ‘我坚持应有基督和终身为处女之神的母亲以及其他圣徒的像,并应予以适当的尊敬…。’14
  7. ‘我又坚持基督将赦罪之权留在教会中,使用赦罪,乃是对基督徒最有益的。’15
  8. ‘我承认神圣、使徒、大公的罗马教会,为众教会之母,我宣誓应许真实服从罗马的主教,他为使徒之首圣彼得的继承者,并为耶稣基督的代理者。’16
  9. ‘我又不怀疑地接受并宣认由神圣教条和普世会议,尤其天特会议所规定所宣布的诸事…。’17

天主教主要真理准则

信经

天主教接受教父们的延续,认定并接受信经。早期教父运用信经的扼要条文对付异端,并以这些简要条文,作为信徒信仰之规范。到天主教时,这些信经大部分作为仪式用途,它在众教会中成为共同的话和字句,被表达和宣念。除了尼西亚康士坦丁堡信经之外,尚有使徒信经和亚他那修信经。

圣经和传统

天特会议教令,将圣经和传统并列为一切施拯救的真理,和道德法规的根源,它们是从前藉着众申言者在圣经中所应许的福音,由神的儿子主耶稣基督首先亲口宣布,再吩咐使徒传给万民。神是新、旧约的作者,议会接纳并尊崇全部新、旧约,而信仰和道德的诸般传统,它们是由基督亲口所说,并由圣灵传授,一脉相传的保存在大公教会中的。此外旁经被列入旧约的正典。

圣经的版本和使用以武加大译本为可靠

武加大译本18被认为年代悠久,在教会中得到批准,所以公众演讲、辩论、讲道和解释被认为可靠。

教会有判断圣经的真谛并解释圣经的权利

任何人不可依赖自己,扭曲圣经,擅自解释圣经,以求符合己意,以致违反圣洁为母的教会,及教父们所一致同意的,惟独她有判断圣经的真谛并解释圣经的权利。

坚持有炼狱、向圣徒呼求并尊敬其遗物

坚持有炼狱,当向与基督掌权的圣徒尊敬和呼求,圣徒的遗物也当受尊敬。这是五世纪中教会天主教化之后,即有的传统实行。

尊敬基督、马利亚和圣徒的像

这乃是一种图像奉拜,在五世纪中期之后,即在天主教会内被施行。天特会议在此将其正式列入信条,供人遵守。

教会有赦罪之权

此亦是天主教会中历史的传统,人犯罪可向神甫认罪,而教会却得着这种赦免之权,并认为使用此权行使赦罪,为对基督徒最为有益。

服从罗马的主教-教皇

这是主教制度之下的产物,罗马主教即罗马教皇。罗马教会为众教会之母,其地位重要高过其他一切教会,而罗马教皇地位更凌驾一切其他的主教之上,信徒应真实服从,在此正式制定成为遵守的信条。

接受并宣认神圣教条、普世会议和天特会议

接受并宣认由神圣教条和普世会议所规定及宣布的诸事,尤其是天特会议所决定的一切事项。这些神圣教条和普世会议乃由历史传统遗留下来,到天特会议时作一个总结,信徒必须遵守,在此制订成为信条。

更正教的真理准则

注18. 武加大译本(Vulgate)为耶柔米(Jerome,346-420)奉罗马主教达马蔡(Damasus, Pope)之命所译,十三世纪之后称为拉丁通俗译本或武加大译本。

十六世纪之更正教后来又分为三:第一,信义宗(Lutheran Church),乃是以路德为主,在德国一带的更正教。第二,改革宗(Reformed Church),乃是以慈运理和加尔文为主,在瑞士一带的更正教。第三,圣公宗(Anglican Church),乃是由英国王室所主导,在英国的更正教。代表信义宗的信条有协和信条(Formula of Concord, 1580)。代表改革宗的信条为第二瑞士信条,亦即第二纥里微提信条(Second Helvetic Confession),(纥里微提为瑞士之古名)。代表圣公宗的信条有三十九条(Thirty - Nine Articles of Religion)。除以上三大宗派之外,还有重洗派(Anabaptists)。以下陈列各宗之主要与真理有关之条文。

信义宗-协和信条

来源

信义宗最基本的信条为奥斯堡信条(Augsburg Confession, 1530),此信条影响更正教各宗派,因其为改教运动最初期之信条。协和信条为信义宗最晚出的信条,其目的乃是为着协调信义宗内部所发生之教义的争辩。这个争辩历时三十年。其中一派倾向路德,另一派倾向墨兰顿(Philip Melanchthon,1497-1560)。两派神学可说大同小异。前者主张奥古斯丁主义,后者在论人意志上,倾向神人协作说,在圣餐上倾向加尔文主义。这个争辩给天主教笑柄,于是该宗有识之士为平息争端,由萨克森选侯奥古斯都召集六位神学家以德文写成协和信条,于一五八○年第一次出版问世。此为信义宗正统神学之作。19

协和信条主要与真理有关的条文

一、圣经是‘惟一’的裁判、准则和法规

‘…那品评判断一切教理和博士的惟一法规和准则,不外乎新、旧约中先知和使徒的著作…任何著作,不管它们是教父的也好,现代人物的也好,也不管它们的名称为何,都绝不能与圣经平等,都算为低于圣经的…。’20

二、教会的信经

‘…正统真实教会的信经(即使徒信经、尼西亚信经和亚他那修信经)。我们公然承认接纳它们…。’21

三、路德所著大本、小本《基督徒要学》

‘…视其如平信徒的圣经…。’22

四、信条和著作

‘…我们刚才所题及的信条和著作,没有判断的权威-因为这种尊荣只属于圣经…。’23

改革宗-第二纥里微提信条

来源

此信条为慈运理(Ulrich Zwingli,1484~1531)的学生、朋友和继承者布灵尔(Johann Heinrich Bullinger, 1504~1575)于一五六二年用拉丁文写成。它将慈运理、加尔文(John Calvin,1509~1564)的观点予以联系,支持信义宗的教义,对抗天主教的谬点,持守古大公教会的信经。认为只有在圣经的基础上,才能使教理合一。此信条为欧洲改革宗的标准信条,其神学权威,在改革宗信条内无出其右。24

第二纥里微提信条主要与真理有关的条文

一、圣经

‘我们相信并宣认,圣先知和使徒的新、旧约正典圣经真是神的话…。’25

二、旁经

旁经(Apocrypha)‘…可以在教会中念诵,但不足以对信仰的权威加以证实。’26

三、否认罗马天主教对圣经的解释

‘我们否认罗马教会所给的意义,可作为对圣经真实和自然的解释…。’27

四、真实的解经法

‘…我们只承认一种正统真实的解经法,这法乃是以经解经…。’28

五、对于信仰的争辩

‘…因此我们在宗教或信仰争辩上,不容自己拘泥于教父的见证或古教会会议的教令。’29

六、人的传统

注20. 同注9, 页98

注21. 同注20

注22. 同注20

注23. 同注9, 页99

注24. 同注9, 页153-155

注25. 同注9, 页156

‘我们也拒绝人的传统…,它们好像是神圣的、使徒的,…但若将它们与圣经一比较,便知是与圣经相违的;因此它们绝不是使徒的…。’30

圣公宗-三十九条

来源

三十九条原为英王爱德华第六在位时,由大主教克蓝麦所拟订,起先为四十二条。至英女王伊利沙白在位时,再由大主教帕克尔订正成为三十九条。此信条在消极上为反天主教,在积极面是介于信义宗和改革宗之间31。

三十九条主要与真理有关的条文

一、圣经

‘所谓圣经,即是我们承认为新、旧约内的正典诸书…。’32

二、旁经

‘此外还有别的书(旁经),教会用作生活楷模和教训而诵读,不用它们去建立教理。’33

三、旧约

‘旧约与新约并不冲突34,…神藉摩西晓谕的律法,关乎仪礼的,虽基督徒无义务遵守,…但有关道德的诫条,任何基督徒都当顺从35。’

四、信经

‘尼西亚信经、亚他那修信经、使徒信经,我们都当信奉…。’36

五、 传统

‘各地的传统和礼仪不必尽同,或十分相似,…只要所规定的,不与圣经相背…。’37

重洗派

重洗派简介

重洗派为中世纪波希米亚及阿尔卑斯山谷中弟兄派的后裔。十六世纪改教运动,重洗派认为改教者未恢复到原初使徒教会的纯正。他们反对婴孩洗礼,坚持受过洗的婴孩,于发生信仰时必须重新受浸。厌恶传统,认为必须符合新约纯洁的思想。注重个人与神的关系,藉圣灵引领以追求个人的经历。反对政、教合一。早期重洗派狂热偏激,以致受到天主教、信义宗、改革宗的逼迫反对。一五三六年荷兰西门斯门诺(Menno Simons, 1496 ~1561)加入重洗派,力图改革重洗派的形像,恢复使徒时的教会,不与世界相混,因此重洗派以后又称门诺会。38

重洗派在实行上的特点

其正统教义和更正教相同,实行上的特点39为:

一、拒绝婴孩洗礼,认为婴孩尚未能领受信心。

二、以初世纪新约教会的样式为实行之典范,仪式以简单朴素为主。

三、反对政、教合一,认为主并未在新约教会中设立属世政府,也未将属世职分与教会职分合并。

四、认为主很快再临,可能在他们的时代。

五、反对世俗的娱乐,主张宗教容忍。

综纳更正教三大宗主要真理准则

一、承认新、旧约正典(圣经),以圣经为最高且独一的标准。

二、接受使徒、尼西亚、亚他那修三信经,但其无判断权威。

三、旁经可在教会中念诵,或作生活楷模和教训诵读,但不用其去建立教理。

四、拒绝传统。

五、正统解经为‘以经解经’。

天主教与更正教真理准则的比较

前面在历史传统的背景因素里,我们说到天主教和更正教的真理准则,由于其各自所受到前面历史的影响不同,因此两者在真理准则上也产生了差异。我们可以说天主教的真理来源有两面,即圣经之外再加上传统。这传统我们亦可将它分为两类:首先为‘启示上的传统’,其次为‘实行上的传统’。‘启示上的传统’即一般所说的口述传统,也就是不成文的教训。而‘实行上的传统’包括初期教会为对付异端或辨解真理所制订的信经、大公会议和普世会议所创订的教条,以及主教制度所形成的教皇权威,对圣经的解释等。而十六世纪更正教和天主教所不同的是,更正教拒绝传统,他们喊出‘重回圣经’的口号,可以说更正教对真理主要的认定是‘惟独圣经’(Sola Scriptura)。以下再从这几面予以分析:

天主教将圣经与传统并列为真理之源,更正教则坚持惟独圣经

注38. 同注9, 页244~245
注39. 同注9, 页244

我们知道,圣经各卷的被确定是经过一段漫长的时间,旧约各卷大约在主前二百年逐渐成形,而新约各卷则到第四世纪才被确定。圣经各卷未被确立之前,教会中的真理典范是靠少许不全的福音书和使徒书信;另一面则靠使徒的见证,亦即口述的传统。这些口述的传统是代代延续下去,从未间断。初期教会用之对付异端,四世纪之后便更广泛的用于教会中不成文的教训和礼仪生活。天主教在经典上当然接纳新、旧约各卷,然其在实际应用时,往往将传统置于圣经之上。

另一面,更正教所不同的是高举‘惟独圣经’,对于天主教所认同的‘口述传统’,‘在教会中代代相传,视之和新约圣经同等权威,甚而过之’,当然是更正教所反对的。信义宗的路德马丁在其著作里,对传统有清楚的辩驳。路德主张:‘凡是圣经所禁止的,就不要作。’改革宗的加尔文对此亦有极强的见解。他说:‘圣经的权威应为信徒信仰的依据。’40其对圣经之实行看法比路德更为积极。他说:‘凡是圣经所没有说的,就不要作。’更正教之改教者认为天主教所接受的传统,和圣经的教导有相当大的差异,许多的怪异传说,如旁经中所记载的,不足采信。

天主教和更正教对圣经正典的认定

天主教会对圣经的认定,除了正式被确立的旧约三十九卷,新约二十七卷之外,还在旧约圣经多加了十五卷经卷。这些经卷被称为次经,即所谓的旁经。它们是:以斯德拉记上、下,多比传,犹滴传,以斯帖补编,所罗门智训,便西拉智训,也录书,耶利米书信,三童歌,苏撒拿传,贝尔与巨龙,玛拿西祷告,马加比传第一、二卷。这些次经也被天主教认定为正典。

更正教改革宗认为这些旁经不能用以建立教理,也不能对真理的信仰产生任何的证实,仅能在教会中念诵。圣公宗认为这些旁经可用作生活楷模和教训而诵读,但不用其建立教理。另一面它们也只能作参考,用以了解主前希伯来人之思想而已。天主教视次经为正典,因此带进了许多更正教视为迷信的实行,如天主教的炼狱思想,就是根据旁经马加比传第二卷十二章四十三至四十五节与五十六节的道理,更正教斥之为荒诞。

关于信经

罗马天主教坚定的信仰、相信并宣认教会所用的信经,相信其中所包含的全部和每一件事。这些信经早期被用以对付异端,规范教会所相信及接纳的教理,后来变成为仪文和仪式使用。更正教的各宗虽也接受这些信经,如使徒信经、尼西亚信经、亚他那修信经,但认为这些信经并无判断教义的权威,只能被用来见证圣经,以及认识早期一些基本信仰,如三一论、基督论等,是如何的逐渐发展而被确定的。更正教坚持惟有圣经才是惟一的裁判和准则,任何的著作,不管是教父的也好,现代人物的也好,亦不管其名称为何,都绝不能与圣经平等,都算为低于圣经的。

关于解经

罗马天主教认为神圣、使徒、大公的罗马教会,为众教会之母,惟独她有判断圣经的真谛,并解释圣经的权利。当主升天至新约各卷确立之前,教会中只赖以口传维持。天主教认为乃是藉着教会将这些传统留下,并且由教会予以确定新约各卷。教会保存了口述传统,教会也认定了新约各卷,因此教会有资格判断并解释圣经,并且具有这种权利。此种论点乍看之下,非常正确合理,但更正教却不认为如此。更正教改教者认为:是神的话先于教会,而不是教会先于神的话,教会乃是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弗二20)。使徒和先知的教训为教会建造在其上的根基,因此神的话当在教会之先而确立。更正教也不能接受天主教所认为的,教会有判断并解释圣经的权利。改教者相信圣经有自证的能力。如同人如何分辨光暗、黑白或苦甜?乃是其本身所具备的特质有此辨别能力41。同样,圣经本身所表现的真理,也能自证其为神的话。更正教改革宗加尔文认为:‘那以为评判圣经大权是在教会,因此确定圣经的内容也以教会的旨意为根据,乃是非常错误的观念。’42教会同意接受圣经,并不是为鉴定疑义或争端,而是知道这是神的真理,为履行虔敬的义务而加以尊重。

更正教主要解释圣经的原则为‘以经解经’,即由圣经原文的精神,照其背景和上、下文,并参照其他更显明的经节去解释。加尔文也强调圣灵的见证,他说:‘圣经有其自己的证据乃是自明的,不应成为理智上争辩与论证的问题,因为圣灵的见证,理当得着我们的信任’43。加尔文亦评武加大译本,其将以弗所五章二十八至三十二节其中的奥秘繙成圣礼44,而婚姻的奥秘便成为婚姻的圣礼了,其造成的错误,使社会受害。然天主教却以武加大译本为可靠的译本,其看法差异有何等的不同。

关于教皇

注41. 同注40

注42. 同注40

注43. 同注9, 页156

注44. 同注40,下册卷四第十九章

天主教视罗马的主教为使徒之首-圣彼得的继承者,耶稣基督的代理人,自然其所有言论能以影响并决断一切的教义。更正教对此以两点回应:其一,圣经并无此论据。其二,圣经以基督为教会的元首(弗一22)。因此,由教皇决定教义,这明显的是出于天主教的传统,是由主教制度所演发及实行的结果。这产生了圣品的阶级制度,最高的权威当然是罗马的教皇。所谓的宗座权威即是也。天主教遵此实行上的传统,逐步发展演进,到了十九世纪更产生了‘童女马利亚无原罪成胎教令’45和‘教皇权威至上及教训无误论’46。二十世纪更制订‘天主之母-童女马利亚之身体和灵升天教义’47。这些教令和教义是传统所演发来的,在天主教内早已传说风行,至此不过将其正式明文而已。可见天主教之传统是逐渐发展的。这些教令、教义,当然是由教宗所颁布,它们所根据的是传统,而教皇更是传统的代表。当然更正教对此不能同意,并斥之为迷信,彼此的观念和看法也因此而愈来愈为疏远了。

关于神圣的教条和普世会议

天特信经第十一条规定,天主教信徒要毫不怀疑地接受并宣认其他由神圣教条和普世会议所规定所宣布的诸事,尤其是天特会议所规定并宣布的,对于与之相违反的事,则斥之为异端。这又是对于历史上传统的实行,以会议的权威予以明文的规范而已。如天主教于一八七○年召开的梵谛冈会议,其中在第一项第二章里论到:禁止人在天主教传统,拉丁文武加大译本和所谓教父一致的意见之外,解释圣经。第二项第一章论彼得被立为使徒之首48;第二章论罗马教宗永远承继圣彼得的领袖地位49;第三章主张教皇极权主义,认为一切教会、教士及信徒不仅在信仰和道德上,而且在法规和行政上,均须听命于教皇,否则要被咒诅50。第四章主张教皇无误论,教皇向教会所发关于信仰或道德的教义言论,都是没有错误的,是最后的,是不能更改的51。这等于是宣布教皇的极权主义,而且是不会错误的极权主义。事实上除了这位独一全能、全智的神以外,谁能彀没有错误呢?况且历史上早已证明教皇不但是有错误的,而且是大错特错的。教皇不仅在道德上、行政上会有错误,在教义上也会有错误。梵谛冈会议所颁教皇至上和不会错误的教令,使教皇全权论得胜,使教皇成为罗马天主教会的首座。

全本圣经主要说到神的经纶,神按着祂的心愿,设计祂永远的经纶,要使人在生命和性情上和祂一样,但不具有祂的神格。并要使神自己与人成为一,也要使人与祂成为一。因而,使神能得着一个扩大并团体的彰显。

更正教认为人的会若非由神的灵和神的话所管理,亦会有错。若非从圣经里来的,便没有力量,也没有权威。改教者认为‘无论在那里,有两三个人奉主的名聚集,那里就有主在他们中间。’52这个应许对每一个会议和会众是一样的,关键的点乃是有否在主的名里聚集,和有否圣灵的引导。更正教对于早期几次的大公会议,如尼西亚、康士坦丁堡、以弗所、迦克墩等会议,皆能接受,认为它们乃是在神圣的主宰之下进行的,并且定规了一些基本的信仰。对于以后的会议,则认为由于世风日下,道德低落,因此不能彀加以采信。

以上六点系天主教和更正教真理准则在启示和实行上的基本差异。总括来说,天主教将历史传统和圣经并列,一切的教义,一切教会的基础,一切教会的实行,都以此为规范,而实际上历史传统的应用实在高于圣经。更正教主张一切须以圣经为依据,以圣经来检验。更正教认为所有的传统也须经过圣经的检验,这就是‘惟独圣经论’。而问题是更正教对惟独圣经之权威地位皆存有共视,但是对于圣经的解释并无共视,因此更正教形成了许多的派别。以十六世纪的更正教而论,改教运动的起初三杰:路德、慈运理、加尔文,便因彼此对圣餐的看法不同而分开了。此后,更正教各家因对圣经之见解看法的不同,形成越来越多的宗派,这是今天更正教的实际情形。从积极面看,这是百家争鸣,没有形成如天主教的‘一言堂’情形,而阻塞追求真理的进步。消极面乃是宗派越分越多,一个看法不同,就又形成一个新的宗派,没有合一的见证。圣经特别强调,神儿女中间一的重要性,如以弗所四章十三节说到:“我们众人在真道上同归于一。”更正教因对圣经解释看法不同,而形成许多的宗派,更正教主旨为‘惟独圣经’,但所带来许多宗派的结果,却是不合圣经的,并且是主所定罪的。

结语

注48. 同注9,页519-521

注49. 同注48
注50. 同注48

教会的发展和实行完全取决于其所根据的真理准则。天主教和更正教如今的分道扬镳,主要的原因就是两者对真理准则看法的依据不同。更正教坚持‘惟独圣经’,天主教于此加上传统。可是圣经要有正确的解明,这个解明必须受解经原则的控制,否则就如今天的更正教一样,四分五裂,一个解经看法的不同,就又多一个新的宗派。难怪天主教笑话更正教的‘惟独圣经’是‘惟独解经’,此话亦不为过。

综观更正教和天主教真理准则的比较之后,我们愿照着圣经的启示来陈明‘真理的准则’,好使读者能藉此得着准确的认识,而对神圣真理的准则更为清楚明亮。

所有的真理全在圣经里

在约翰十四章六节,“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这里主亲自说到祂自己就是真理。在约翰五章三十九节,祂又说到,“…为我作见证的就是这经。”提摩太后书说到,“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提后三16)。真理是神的自己,也就是神的说话。神的说话完全记载、默示在圣经里,也可以说真理全在圣经里。圣经以外的真理不能称之为真理,顶多为人的道理。

任何的信条和信经不能和圣经相比

信条为人之会议所产生的条文,它是人的说话,基督教用以规范各宗派信守的条规。而信经为初期教会为对付异端所制订,顶多能用在见证圣经而已,其涵盖的真理有限。圣经包罗广大的真理,实非这些扼要简单的条文所能包含,如启示录说到的七灵(启一4,四5,五6),尼西亚信经里就没有涵盖在内,而在教会堕落的时代,七灵的加强对教会却是极其重要的。这些信条和信经,实在无法和圣经-神的话相题和比较。更何况,以信经来限制人对圣经真理的认识,那更是与神的心意相去甚远。

神圣的启示已经完成于圣经六十六卷书

藉神圣主宰的管制和安排,圣经六十六卷:旧约三十九卷与新约二十七卷,已经完成。启示录末了说到,任何人不能在其中加添或删减(启二二18~19)。天主教在新、旧约圣经之外,加了旁经,并视之为圣经正典的一部分。如此作将会遭受神在启示录中所写的灾害,这是何等严肃的警告。神在启示录向我们说出,人要受灾害或是要受生命树和圣城的福分,完全取决于他如何对待神的圣言。我们既不该在神圣的真理-圣经上加添甚么,也不该从其中删去甚么,我们必须完全接受圣经中所记载的。

圣经的主要启示是说到神永远的经纶

整本圣经新、旧约是一致的,都是说到神永远的经纶53(提前一4下,弗一10,三9),圣经不是仅仅说到神迹、医病,不是仅仅颁布律法的诫命,也不是仅仅记载人的伦理道德,叫人遵守,使人行为得着改良。全本圣经主要的乃是说到神的经纶。神是自有永有的(出三14),神也是三一的-父、子、灵(太二八19,林后十三14)。这位三一神有一个心愿(弗一5,9)。神按着祂的心愿,设计祂永远的经纶(提前一4下,弗一10,三9),要使人在生命和性情上和祂一样,但不具有祂的神格。并要使神自己与人成为一,也要使人与祂成为一。因而,使神能得着一个扩大并团体的彰显。神藉着一些步骤来完成祂永远的经纶。首先,神照着自己的形像并样式造人(创一26~

27)。然后,神成为一个有自己形像和样式的人,祂在成为肉体时,成为一个人,有分于人的性情(约一14,来二24上)。祂过人性的生活,藉着人的美德来彰显神圣的属性。祂在十字架上成就了包罗万有的死。又在复活里生为神的长子,并且成为赐生命的灵(罗八29,徒十三33,林前十五45)。这一切是为着将神自己分赐到祂所拣选的人里面去,以祂自己作他们的生命,来重生那些相信接受祂的人,使他们成为神的众子(彼前一3,约一12~13)。为要使他们能成为神的教会,作基督的众弟兄,来建造基督的身体(弗一22~23)。终极完成于新耶路撒冷(启二一 ~

二二),作神在永世里的扩大与彰显。这就是神的经纶,这也是圣经的主要启示。这就有如一棵树的主干,圣经中其他的启示,可谓是旁枝和末节。我们对圣经的启示必须有此等认识,才不致进入枝节而迷失方向。

圣经须有正确的解明

圣经须有正确的解明,使徒保罗曾嘱咐提摩太,作无愧的工人,按着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提后二15)。圣经-神的话必须按着正意解明,我们解释神写出来的话,要像木匠那样的正直的切割木头,也就是将神话语的各部分,正确、正直毫无曲解的解释出来。今天更正教对于圣经的解释,由于各家看法互异,又缺乏整体性,以致见解片面局限,而产生不同的宗派。这是由于不彀正直的解明圣经的缘故。我们来到神圣的话语面前,必须学习正确的解明。

注53. 经纶一辞,在和合本圣经繙为章程(提前一4),安排(弗一10,三9)。本辞希腊原文为Oikonomia,意家庭律法,家庭管理,家庭行政,引申为行政的安排 (dispensation),计画(plan),经纶(economy)。

首先,我们必须看见圣经都是人被圣灵感动,从神说出来神的话语(彼后一21)。我们解释圣经时,不该按照人的观念来解释(一20)。圣经不该照着人的领会、逻辑、哲学、见解和奇异的想像来解释。彼得指明,我们不可照着自己天然的观念,随意曲解圣经的话,因为这些话是神所启示的。我们必须祷告求神帮助我们,认识祂神圣话语真实的意义。

其次,对独一圣经的启示,都该接受正确解经原则的管制。

以经解经

圣经应当只由圣经本身,并按着圣经本身来解释,就是用圣经解释圣经。我们解释任何一节圣经时,都不可断章取义,也不可用人的意思来解释,必须参照那节经节的上、下文,甚至用圣经其余相关的经节来对照,以得着准确的解释。

神圣启示有时代进展的因素

解释圣经时,也当分辨神圣启示时代进展的不同来解释。在圣经里,时代是很重要的。有旧约时代和新约时代的不同。例如,在旧约时代,神命定第七日为安息日;但在新约时代,安息日被主耶稣摆在一边,已经成为过去。我们必须看见,神圣启示的时代进展,并辨明之。例如,亚伯拉罕的时代和挪亚的时代是不一样的。在挪亚的时代,神没有叫祂的选民往某地去住在那里;但神却叫亚伯拉罕离开他那个拜偶像的家乡,到迦南美地去。到了摩西是另一个时代,是律法的时代。然后,当主耶稣来的时候,时代又大大的转变了。祂的来临,带进了恩典的时代(参看约一17)。我们解释圣经时,必须学习一个原则,就是要辨明神圣启示在不同时代中的进展。这是因为神的启示是渐进的,从一个阶段进展到另一个阶段,从一个时代进展到另一个时代。

次要启示不可与主要启示相抵触

对独一圣经的任何解释,都该顾到其次要的启示;但任何次要的启示,都不该与圣经中那独一且主要的启示相抵触、不相合、不一致。如前面所题,圣经有一个独一主要的启示,那就是神的经纶。除了这个主要启示-中心的启示之外,圣经中还有其他次要的启示,这些次要的启示是枝节,主要的启示乃是主干。这就好像一棵树有其主干,也有其枝节。主干只有一个,枝节却有许多。我们应该强调圣经的主干,圣经的中心启示-神的经纶。但我们也不该忘记那些‘枝节’的启示,次要的启示。例如哥林多前书十一章保罗论到女人的蒙头,这是一个关于基督元首权柄的启示。但蒙头不是圣经中主要的启示,不过是个‘枝节’。我们不该忽视‘枝节’的启示,但也不该使其成为规条。甚至因而引起不必要的争论,而导致教会的分裂,那就偏离了正确解经的原则。

政教合一的实行是不合乎圣经的

天主教于四世纪开始,因着罗马帝国以基督教作国教,开始产生了政、教的联合。十六世纪更正教三大宗也都因环境、因素的影响,而使教会和政治产生关联。教会乃是蒙神呼召出来的会众,其构成分子是蒙神拣选、救赎并重生之神的儿女,内涵则是神的神圣生命。教会在地上作神在肉身的显现(提前三15~16),因此政治不能涉于其中。任何不是神生命的因素混杂进来,都会使教会变质。从基督教历史上看,因政治混于其中,而使教会混杂、变质之例,不胜枚举。重洗派反对政、教合一,此点可谓是合乎圣经的。

不可让人为宗教的传统

取代圣经纯正的启示

十六世纪的更正教,在当时所面对的,是一个历经十五世纪历史的天主教,其中自然有许多传统的累积。十六世纪的改教者批评天主教的许多传统,可谓冠冕堂

皇,论据十足。然而今天更正教又历经了四个世纪的时间,当然不言可喻的,其中亦有许多历史累积的人为传统。这些传统,如牧师制度,这有如天主教之神甫制度,其他传统在此不再赘述,读者可自行揣度。在这许多人为宗教的传统里,有许多是不合圣经纯正的启示,甚至是为圣经所定罪的。例如天主教的神甫制度,更正教的牧师制度,是主在启示录二章所定罪之尼哥拉党人的实行和教训(启二6,15)。尼哥拉原文乃是超于众人之上的意思54,亦即有人认为教会中的事务应由一班圣职人员来作,他们乃是超乎一般信徒之上的,这就破坏了新约圣经所启示信徒人人作祭司的真理(彼前二5,启一6),并且破坏了基督身体上每个肢体都该服事神的实行,这是主所非常恨恶并定罪的(启二6,15)。

这些宗教传统的难处,当主耶稣在地上时就已经有了。祂在福音书里多次题到,宗教的法利赛人因着传统违犯神的诫命(太十五2~6,可七3~13)。使徒保罗在歌罗西书中也题到,有人只照着传统,而不照着基督,就把歌罗西的信徒引入迷途(西二8)。因此,在真理准则的断定上,我们绝不可让人为的传统取代圣经纯正的启示。

我们必须儆醒遵守主的话,并跟上主时代性启示的进步,而成就神永远的旨意

启示录三章一至二节,主对撒狄教会的使者说,“你要儆醒,坚固那剩下将要衰微的。”这不仅是主对撒狄教会所说的,也是对所有爱祂、信祂的人所说的。我们需要时时儆醒,常常倒空自己,好让神的生命、神的灵,天天在我们里面作更新、变化的工作,使我们能彀蒙主的喜悦,并且以神的生命,彼此相爱,叫人看出我们真是主的门徒。正如非拉铁非教会(启三7~8)的光景一样,遵守主的话,没有弃绝主的名,使主的心意得以完成。神圣启示的亮光和实行乃是不断的进步的,一个爱主、寻求主的基督徒,一面需根据并照着神纯正的启示,不能有任何的偏差,逾越范围,也不能把圣经之外的其他事物带进,以混淆神的话。另一面在神圣的启示上,不能墨守成规,必须神圣启示到那里,真理的实行也就到那里。愿神的真理使我们得以自由,真理的亮光越照越明,神圣的启示在今天的世代,越来越清楚,并使我们竭力的实行这真理的话,使教会得着建造,新妇妆饰整齐(启二一2),我们的盼望-荣耀的基督,早日回来,阿们。 徐志东 施耀华

注54. Nicolaitaus,尼哥(nico),意征服或胜过;拉(laity),意平民、非专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