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完成的改革

评宗教改革时期的圣经主题

改教运动(Reformation)乃历数世纪之久的酝酿而产生。先是十三至十五世纪腐败专制的罗马天主教,在各种分裂的威胁、挑战下,向异议人士采取逼迫和残害的手段;人文主义之风,引发基督徒对圣经原意的追求,进而暴露罗马天主教的教训和实行变质走样,与早期教会大相迳庭,甚至完全抵触。当这些政治、社会和文化等背景的豫备成熟之际,路德马丁(Martin Luther)在“义人必本于信得生”(罗一17)的确信下,于一五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公布他的《九十五条》(Ninety-five Theses),指出赎罪卷不合圣经之处,并贩售赎罪卷产生的弊端和恶习。路德此举并非刻意制造革命;但在神主宰权柄之下,这成了一连串改革运动的首役,也是对抗罗马天主教之更正教(Protestant)各宗派产生的开始。

宗教改革的结果

史家对于十六世纪宗教改革带来的各种结果,多持正面、肯定的态度。更正教各宗派更以此为其荣耀的历史事迹、值得骄傲的光荣传统。不可讳言的,宗教改革确是人类政制并信仰上重要的里程碑。社会学家以为,改革所带来宗教上崇尚改革之风,演变成政治上的标榜自由,不但带动欧洲独立国家的兴起,政治体制走向民主,甚至影响美国的建国,在人类历史上功不可没。神学人士则以为,当时变质的罗马天主教因此深受刺激、元气大伤,教皇气焰被迫消减不少,只好进行些许内部改革,讲究经历,追求属灵。

宗教改革造成宗派林立

其实,宗教改革最表面、最明显的结果是如雨后春笋般成立的大量更正教宗派。谢利(Bruce L. Shelley)在《教会历史浅说》(Church History in Plain Language)的“宗教改革时代”一章中指出,“改革的精神在十六世纪以惊人的程度爆发。改革产生了更正教;也打击了西方基督教国的教皇威权。…基督教国继续分裂,少数先驱者则指向一个新的方向:教会的宗派观点(denominational concept)。”1“宗教改革者种下宗派理论的种子…。”2谢利此说无非指出宗教改革与宗派产生之间的直接因果关系。众所周知,宗教改革的一大口号乃“惟独圣经”,旨在恢复对圣经启示的纯正认识。以弗所书四章十一至十六节的启示,指明一切的真理都是为着使神的儿女达到信仰上的一,以建造基督独一的身体。但令人讶异的是,改教运动的历史却脱不开一个循环的公式:并非源起于建立宗派的改革,同样达到产生宗派的结局和效果。追求真理的神圣托付,终至落到各据宗派的可悲局面,扩大了基督身体的分裂。起首和结果,竟至南辕北辙。关心神的心意和基督身体建造之神的儿女,应该深思其中功课。

基督徒信仰的内容是整本圣经中所启示的真理。圣经中所启示的信仰内容,无疑是完全、完整的;但是人对信仰内容的领会却可能因人、因事、因地而异。再者,信仰和实行,前者是因,后者是果。因此,惟有正确的信仰才能带进正确的实行;完整的信仰才能带进完整的实行。改教运动立基于“惟独圣经”,意即尝试恢复历代以来被隐藏、弯曲的圣经真理,好规正、全备基督徒的信仰,进一步恢复教会生活正确的实行。然结果适得其反,必有其因。事实上,仔细探讨当时所揭橥之真理的深度,以及当时对圣经完整启示看见的程度之后;就不难发现,改教运动至终走样,并非源于未见真理,关键实在于缺乏对整本圣经完整的看见。之后招来“惟独解经而非惟独圣经”的批评,又走上分裂之路,早已有迹可寻。这般发展结果,自非改革恢复的豫期目标,令人扼腕。

宗教改革、恢复真理与产生宗派

若以神圣启示恢复的观点来看改教运动,路德、慈运理(Ulrich Zwingli)、加尔文(John Calvin)和反对加尔文的亚米纽(Jacobus Arminius)是四位最主要的人物。他们所恢复的真理,和之后形成之各大更正教团体的主要教义密切相关。路德的神学思想,常被归纳为“惟独圣经”(sola scriptula)、“惟独恩典”(sola gratis)和“惟独信心”(sola fide),路德以此破除当时罗马天主教的迷信和错谬。此外,他也特别重视对圣经经文的主观经历,期使教会脱离中世纪经院哲学(Scholasticism)带来的死沉,而能重现生机。虽然路德并不想建立属于自己的团体,也不赞同有人称他们为“路德派”(the Lutherans),其拥护者早期也仅自称“福音人”(the evangelicals)或“福音教会”(the evangelical church)。但后来其继承者为了强调与加尔文拥护者和加尔文神学的分别,又因其不为罗马天主教所接纳并承认,加上无法认同也无法改变罗马天主教自封为独一“教会”的说辞,而渐渐接受了“路德会”(the Lutheran Church)的称呼,就是发展至今的“信义会”。

至于慈运理、加尔文和亚米纽的神学思想则被列为改革派神学(Reformed Theology)3,其影响力亦远至二十世纪。慈运理的学生布灵尔(Heinrich Bullinger)将慈运理和加尔文的神学加以融合,接续慈运理在瑞士的宗教改革,成为今日“长老会”(Presbyterian)的起源。另有一些早期慈运理改教时的支持者,不满意于未完成的改革,遂在已有的基础上,采取更彻底的改革手段。他们特别强调教会属灵的性质,坚持教会必须自世界政权中圣别出来,并在实行上完全按照新约圣经。这些人都被归类为“重洗派”(Anabaptism)。自重洗派又产生出今日的“浸信会”(the Baptist)和“门诺会”(the Mennonite)等。

在英格兰的宗教改革缓慢而独立,融合了路德、加尔文和天主教的神学,自成“安立甘会”(the Anglican Church) ,在华人中间称为“圣公会”。有些英格兰清教徒(Puritans) 则结合了门诺的神学,成立具有浸信会特色的团体。苏格兰的宗教改革,在诺克斯约翰(John Knox)的领导之下,完全承袭加尔文神学,在体制上走向长老会。

到了十八世纪,英国圣公会改革欲振乏力,卫斯理约翰(John Wesley)受路德“因信称义”信息的影响,深刻体验重生,之后便与其弟卫斯理查理(Charles Wesley)在校园内共组“圣社”(Holy Club),人称“循道者”(the methodist),后来发展成为庞大的“循道会”(the Methodist),或称“卫理公会”。卫斯理强调主观的信仰经历和追求圣别,亚米纽的神学被他发扬光大4。他和一些卫理公会的成员如怀特腓乔治(George Whitefield),都曾在欧、美各处带来多次属灵的大复兴。由循道会带来的大复兴,是当时更正教广泛属灵复苏(Great Awakening)中的一股主要力量,也引发福音广传的负担。那时许多被兴起竭力传福音的人,不论属于那个团体,都被归类为“福音派”(the Evangelicals)。这个福音运动(Evangelical movement),虽然号称超越宗派界限,但是独立的福音派教会也一直不断产生,发展至今。

十八世纪末至十九世纪初,卫斯理运动渐渐衰落,在美国开始有追求圣灵工作的呼声,重新强调追求圣洁的重要,遂有“圣洁运动”(Holiness Movement)的出现。到了二十世纪,又有“五旬节运动”(Pentecostalism)和“灵恩运动”(Charismatic movement)。当时,几乎所有团体都受到冲击,一时似有新的气象。然而同时,企欲追求圣别,标榜回到使徒时代,宣称拥有早期教会圣灵活力的新独立教会团体,又不断在世界各地普遍出现。我们由此不难看出,十六世纪宗教改革迄今,“肇始于追求真理,归结为产生宗派”的明显轨迹。

认识圣经主题的必要

宗教改革高举“惟独圣经”。回到圣经,自然能寻得真理,恢复真理。当时所看见或恢复的圣经真理,无论是关于神、救恩、教会或是国度,都大大影响了历代基督徒。例如:神的拣选、豫定(predestination)、因信称义、神与人和好(reconciliation)、神恩典的约、基督在十架上救赎之死的功效、人的三部分(灵、魂、体)、信徒的重生、圣化(sanctification)、荣化(glorification)、普遍的祭司职分…等,有些在今日已成为信徒基本的信仰和实行,可见宗教改革的确有其时代性价值。大体而论,在当时各家神学理论中,除了一些教会体制和圣礼的陈述争论外,关于救恩方面的真理可谓着墨最多。

事实上,自改教以来,神学家们一直竭尽所能的寻找、深入、整理圣经六十六卷书中大量的宝贵真理,并尝试用各种不同的神学体系来表达圣经的重点。因此自宗教改革以来,各种“神学”层出不穷。圣徒盼望一窥神永远心意的全貌,得到一个完整的启示,找出圣经的主题,保守神的儿女不再各执己见,分门别类,这种态度值得肯定。其实,研究圣经主题就是对圣经真理的总整理,因此是神学发展之大势所趋。然而,题出一个“神学”作为这本丰富、奥秘圣言的代表性主题,实非易事。客观而论,任何所谓的“神学”至少必须满足下列三项要求:符合圣经启示、包含全备完整、并重真理经历,才能被视为圣经的主题。三项要求,缺一不可。本文主旨即是以此标准,陈述分析改教神学家们当时所强调之圣经主题的内容,期使所有神的儿女,都能看见“明白真道”(提前二4)的重要。

宗教改革时期所揭示的圣经主题

路德、加尔文、慈运理和亚米纽的神学思想,自宗教改革时期迄今,一直主导多数基督徒的信仰。他们的神学皆重视神对人的救恩,不过各人的角度不同,领会不同。

路德的神学

路德在一五一七年公布他的《九十五条》以前,早已经根据罗马书一章十七节清楚看见“因信称义”的真理。到了一五一八年,路德又进一步根据哥林多前书、出埃及记和以赛亚书,看见十字架的深意,这就是他著名的“十架神学”(Theology of the cross)。此外,他由加拉太书以及其他保罗书信,指明福音和恩典与善工和律法相对。路德的门生墨兰顿(Philip Melanchthon)曾将路德的教义整理成系统性的作品《教义重点》(Loci Communes),但路德自己未曾写过代表他神学思想的系统性著作5。一般认为,路德的基本教义,不论是否系统化,其重点就是由他所看见之真理,例如:因信称义、基督的十字架、福音和神的恩典等重要启示所建立的。而路德本人曾表示,他认为真正的神学是“十架神学”。

慈运理的神学

慈运理于一五一八年开始投入宗教改革时,与路德同样坚持“惟独圣经”和“惟独信心”。他曾自一五二五年起,从马太福音开始研读全部新约圣经。但他一生最看重的真理是神的豫定、信徒以信心实化神的豫定,以及救恩的确定。另外,他和布灵尔在对抗重洗派的文章中,采用“神与人立约”的说法为“婴儿洗礼”辩护,为“圣约神学”(Covenant Theology) 的重要发展之一6。慈运理也根据圣经,针对一些教会中的实行和规条,与罗马天主教以及路德派争执辩论。虽然他被认为是比路德更遵照圣经的改革神学家,也使许多重要的真理得到恢复,惜英年早逝。因此不久之后,慈运理主要的神学思想就被纳入了更具影响力的加尔文神学。

加尔文的神学

加尔文的著作丰富,涵盖大部分基督徒信仰和教会实行方面的课题。在一五五○至一五六四年间,他特别致力于解经工作,除了旧约一些历史书和诗歌书,以及新约的启示录7之外,都经过加尔文的研读。他看见神对人有一个永远的计画,因此,圣经里人与神之间的关系是他著作的重要内容。不过他强调在这样的关系中,神居于完全主宰的地位。因此,神的主权和主宰,在代表加尔文完整神学思想的《基督教要义》(Institutes of the Christian Religion)中表露无遗。有些神学人士8,不同意将加尔文神学精华归纳为简称“郁金香”(TULIP)的“加尔文神学五要点”(Five Points of the Calvinism):人的全然无能(Total depravity);无条件的选召(Unconditional election) ;有限的救赎(Limited redemption);不能抗拒的恩典(Irresistible grace)和圣徒蒙保守(Perseverance of the saints)。不错,这五个点当然无法包含全部加尔文思想的内容;但不可否认,它们完全符合加尔文本人强调之神的主宰和主权。因为加尔文强调神的主宰和主权,是圣经里的部分真理,不是一个能够贯串整本圣经的主题,这使得他的主要论点,立刻遭到同是根据圣经之亚米纽派的强烈质疑和争论。

亚米纽的神学

反对加尔文神学的亚米纽主张在圣经所描述之人与神之间的关系中,人并非全然被动;反而,人主动的抉择是得救过程中不可忽视的一步。此外,他也不同意加尔文所题出之无条件的选召、有限的救赎、不能抗拒的恩典和圣徒蒙保守等论点。他对神救恩的看法,着重在罪人如何取用神的恩典。亚米纽所看见的,影响后世基督徒甚钜,但他在世甚短,不及留下一个能够贯串整本圣经的主题。

这四位改革神学家皆为主所用,恢复了许多圣经真理。然而,在各人的神学体系中,都有强调某方面真理作为圣经主题的明显趋势。这些圣经主题,可谓各有所长,亦各有所缺。

十架神学—十字架与因信称义

一五一八年在海德堡与施道比次(Johann von Staupitz)的辩论,是路德“十架神学”正式成形之时。路德在辩论中,形容十架神学是神学的精粹(essence) 9。他的《海德堡辩论》(The Heidelberg Disputation)第二十论题(thesis 20)说到,“只有看见在苦难和十字架中所显明并彰显出属神之事物的人,才配被称为神学家。”在第二十四论题他宣称,“若没有十架神学,人会把圣经中神所给我们最好的,用到最坏的地方。”由此可见,他相当重视十架神学。在《福音派神学辞典》(Evangelical Dictionary of Theology)中,十架神学被评为路德马丁在神学思想上最显著的贡献10;培利根(Jaroslav Pelikan)的《基督教传统》(The Christian Tradition)认为,十架神学是路德描写他思想系统的专用辞11;而《路德的十架神学》(Luther's Theology of the Cross)的作者也认为,十架神学是路德神学的结晶用语12;另外,在《路德马丁的神学》(The Theology of Martin Luther)一书中,作者更指出,路德整个神学思想都是建立在对基督十字架深刻的看见上13,这当然包括了他著名的“因信称义”、“神的恩典”、“福音”和“神的义”等观点。

十架神学的内容

路德认为,十字架是全宇宙中神将祂自己彰显并启示出来的惟一所在。神要在一个最不引起人注意,也似乎最不可能被人接受之低微、苦难的情形中,把祂自己彰显出来。原本在还没有堕落之前,人可以直接见到神的面、神的荣耀面光;但是人堕落了,不能再面对荣耀、圣别的神,只能像摩西一样,见到神的背(出三三18~23)。因此神必须取用一个低微、人性的外表来接近人,并施恩给人,这就如同人见到神的背,也就是见到在十字架上的基督耶稣—在卑微受辱中的神。但是,因为人都想见到神的荣耀,盼望神在荣耀中的临及,像旧约的摩西(出三三18),和新约主耶稣的门徒腓利一样(约十四8)。所以,外邦人和犹太人不能接受这位钉在十字架上的,竟是以色列的王、荣耀的弥赛亚,是人所传扬大能的神。

路德对十架神学的衍伸与应用

然而路德指出,在十字架上的耶稣,就是荣耀之神的“背”,祂是在这种情形下施恩典给人。祂是神,所以祂能使自己在这样卑微的情形里,表达祂向着人的爱和恩典。因此基督的十字架,是全宇宙中惟一将这位自隐的神(赛四五15),用隐藏的方式、以人无法想像的身分彰显出来的地方。十字架也是旧约和新约圣经中所启示,藉着血得以让神与人相会的施恩座。不仅如此,基督的十字架还是人对神一切虚妄想法(指人盼望藉着人的善工看见神的荣耀)的终点。路德指出,连神自己都是在一个受辱、受苦的情形中彰显祂自己;人怎么可以认为,凭天然堕落的性情和作为,能够彰显神的荣耀呢?所以人只能谦卑下来,完全凭信心,也只有藉着信,接受神在十字架上所作、所完成的救赎作我们的恩典。人一切的善工和道德,皆属无效。

事实上,在路德基本教义的每个角落里,都有十架神学渗透的痕迹。路德指出,当我们看见基督的十字架,我们就不该再凭自己作甚么,而要让神在我们里面作每一件事。路德进一步将基督的十字架转比到基督徒的苦难;并将十字架上所表征神在基督里的软弱,转述为人的道德与自信毫无价值。所以他说,只有当我们经历了基督的死作为我们的死,十字架才能实际的成为神在基督的死里与我们的相会。路德所谓经历基督的死,就是甚么都不作,不要人的善工,只要接受神为人所完成的,也就是神的恩典。因此路德的十架神学加强了他所看见的惟独信心。至于基督徒在一生中所遇见的困难和受苦,都是那恶者试探信徒、企图减弱信徒的信心,而怀疑神的存在和恩典。因此路德的十架神学又称为信心神学。他认为信心合乎十架神学的原则,能够带领基督徒经历神的恩典,胜过一切的试探。最后,在信心、谦卑中的仰望,也使基督徒在今生热切等候主的再来,并盼望永远生命国度的来到。因此毫无疑问,基督的十字架和惟独信心是路德所强调的圣经主题。

十架神学的时代性价值及后续影响

路德对基督十架真理的深入和应用,是信仰上的重大恢复。尤其对于当时普遍在罗马天主教里,受到错误教义蒙蔽,以致迷信、灵性贫穷的“平信徒”而言,实为一大福音;也为后世的基督徒,恢复了正确、合乎圣经的信仰基础。他研读圣经所得的亮光,加上多年在罗马天主教中所闻所历,使他清楚看见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救赎功效,并进一步强调信徒只要凭着信心就能得到神的恩典,并蒙神称义。他高举基督的十字架与惟独信心,正式揭开十六世纪以来神圣启示恢复的序幕。路德对十架神学的强调,是根据保罗在哥林多前书二章二节所说,“我…在你们中间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耶稣基督,并他钉十字架。”路德高举“惟独圣经”,重视圣经所重视的真理,值得肯定。

圣经是一本启示神完整心意的神圣著作,从创世记至启示录含有一贯的神圣启示。神学上所谓“圣经的一致性”(the unity of the Bible),即是表达这种观念。一个神学思想要作为全本圣经的主题,其内容首先必须包括整本圣经,并掌握其中完整的启示。然而路德在完成圣经研读注释以前,已经认定基督的十字架是他的神学精粹14。这也许是因为,路德认为在当时罗马天主教消极的背景下,必须大力鼓吹强调基督的十字架和惟独信心,使所有信徒都能接受此项重要真理,脱离罗马天主教错误的救恩教义。换句话说,十架神学所强调之基督的十字架和惟独信心,仅是一项在特殊时代背景下所恢复的重要真理,并不是路德综合整本圣经内容之后所得的结论,显然不够完整客观。

信徒将“十架”误认为“受苦”

另外,以基督的十字架作为全本圣经的主题,易使基督徒变相注重受苦的态度过于一切,甚至认为只要是受苦就是经历基督的十字架。这种观念导致信徒被动、消极,反而塑造了不正确的信仰。众所周知,路德反对修道主义(Monasticism)。因为源于禁欲主义(Asceticism)的修道主义,重视严格的自制、苦修,以求得着灵性的提升,与路德所见之因信称义、得着恩典原则不相符合。然而,因为路德题到基督在十字架上的“受苦”,反而使他的十架神学,被部分后人认为带有禁欲主义的色彩15。此般结果实为一大矛盾。由此可见,十架神学至终演变成“受苦”神学,是将“十字架”视同“受苦”的必然结果。

基督的死-了结旧造、分赐生命、创造新人

事实上,根据新约的启示,基督的钉死十架,重点不在指明基督的受苦,而是基督在祂的死里所作“了结”的工作。在消极一面,基督在十字架上了结旧造,包括一切与旧造相联属的人、事、物,例如:旧人(林前十五45)、肉体(西一22,彼前三18)、世界(约十二31,十六11)、罪(罗八3)和魔鬼撒但(来二14)。不仅如此,以弗所书启示,基督在十架上“既…灭了冤仇,便藉这十字架,使两下(以色列人和外邦人)归为一体(一个新人),与神和好了”(弗二16)。在约翰福音中,主自己说到祂的钉死,如同一粒麦子“落在地里死了…就结出许多子粒来。”(约十二24)也就是说,基督在十架上的死,不但了结消极的旧造,还在积极一面分赐生命,创造新人。这才是对基督钉死十架的正确认识。

当然,圣经中确实题到了圣徒的“受苦”。但是根据圣经的启示,真正有价值的“受苦”,并非指信徒要有分,或追求人类在旧造中所共受的苦难、疾病或灾害,亦非信徒因为罪过、错误或未尽责任所受的处罚或管教;乃是为了基督的身体(西一24)、为着新约的职事(林后四7~12)所临到信徒的苦难和逼迫,使信徒天然的旧人被销毁,里面却一天新似一天(林后四16)。因此,不论基督的十字架或是信徒经历十字架,其内在意义皆非“受苦”,而是“了结”。“受苦”是外在的情形,“了结”才是正确的经历。而信徒对基督十字架的经历,该是在生活中应用基督已经完成的事实(加五24~25,罗六6),包括:了结我们这个旧人(罗六6,弗四22,西三9),以及罪(罗六6)、肉体(加五24)、世界(加六14)在我们身上的势力,绝非单单“受苦”而已。路德看见基督的十字架,强调人必须认识己的无用、无能,这是他对基督十架工作消极一面正确的领会;但是他忽视了积极一面,又将基督的“十字架”视为“受苦”,使他的“十架神学”,岔出圣经正确的启示。

完整的认识与经历-基督的死与复活

另一方面,因为路德描述基督的十架是“卑微”的记号,由此衍生出他的“卑微神学”(Theology of Humiliation)。他认为保罗在哥林多前书中,“…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耶稣基督,并祂钉十字架”(林前二2),所以信徒应当心存谦卑并完全顺服,一直领受基督在十架上所完成的。

然而,就在哥林多前书中,我们可看见另一面的劝勉。保罗在十五章告诉哥林多人,“我当日所领受又传给你们的,第一,就是基督照圣经所说,为我们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圣经所说,第三天复活了”(3~4)。“若基督没有复活,我们所传的便是枉然,你们所信的也是枉然”(14)。也就是说,保罗虽然首先强调看见、经历十架的治死与否认己的必要;但他随后题醒信徒们,应该同时看见并经历基督复活的实际,而显出竭力奋斗的见证(林前十五58)。

另外,由保罗对腓立比人的话—“使我认识基督,晓得祂复活的大能,并且晓得和祂一同受苦,效法祂的死”(腓三10),以及他在罗马书中的启示—“我们若在祂死的形状上与祂联合,也要在祂复活的形状上与祂联合。…我们若是与基督同死,就信必与祂同活。…这样,你们…向神在基督耶稣里,却当看自己是活的”(罗六5,8,11)。更清楚指明保罗对基督工作全面的认识与经历。在新约的启示中,基督的死与复活,不仅在两千年前的事实上是接续发生的,在今日基督徒经历上更是不能分开的。所以保罗宣告,“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神的儿子而活”(加二20)。藉着钉十字架的基督,信徒已在祂里面“死”了;同时藉着复活里的基督,祂在信徒里面“活”着,使信徒能凭祂死而复活的生命活着。圣经的启示清楚的指明,只有“死”而没有“活”,是不完整的经历。惟有“死与复活”才是对基督十架工作的完整认识和经历。

路德对基督十架独到的深入,似乎冲淡了他看见圣经中对于基督复活的事实与应用,以致失去了对基督经过过程完整而平衡的领会。郭维德(Robert Govett)就曾经指出,“神话语中让我们看见之真理的两面(two-foldness of truth),是圣经非人之著作的最强证明。”16圣经的两面是圣经平衡、完整且丰富的原因。基督十架的工作,是死与复活所构成的完整过程。

我们必须承认,路德看见的十架神学—对基督十字架的客观认识和基督之死的主观经历,的确是基督徒信仰与属灵生活的重要原则;但十架神学显然并不包含圣经完整的启示,又忽略了圣经对基督十架工作全面启示的另一重点—复活。不仅如此,在神永远的计画中,不只有基督的死,还有祂的成为肉体、死而复活、升天得荣、分赐生命、建造教会、以及祂的再来。因此,“十架神学”当然不是圣经主题。

荣耀神学—神的荣耀与荣耀神

罗马天主教对荣耀神学的定义

“荣耀神学”(Theology of Glory)是一个在中世纪罗马天主教中间普遍存在并广被接受的思想。荣耀神学认为,人可以藉着自己的修行而看见、接近甚至达到神的荣耀17;就是藉着修道主义的禁欲苦修,使肉体的枷锁渐渐除去,灵魂得以提升,达到神的境地18,于是旁人就能由苦修者身上看出神荣耀的彰显。这个观点遭到深信“因信称义”、“惟独恩典”的路德大大抨击。他说,支持荣耀神学的人,“不配被称为神学家”19。

更正教的荣耀神学

但路德之后,改革派神学又采取另一观点,重题荣耀神学,认为神的荣耀是在神一切的作为、创造、救赎、神迹奇事、大能、智慧和尊贵中彰显出来。所以人受造的意义及得救的目的,也是在于彰显神的荣耀,为了神的荣耀。例如加尔文在他的《基督教要义》中,论到人的受造时写到20,“人是按着神的形像造的(创一27)。神的荣耀,表现在人的外形上…。”虽然人堕落了,但是加尔文仍然认为,“从人的堕落中,神也能得到荣耀祂自己的机会。”对他而言,在基督徒的生活中,“我们所说、所想、或所行的一切,都要以荣耀神为目的。”21又如改革派神学的《韦斯敏德小信条》(Westminster Shorter Catechism)第一条也表达了这个思想:“人首要的目的是荣耀神(林前十31,罗十一36) 。”第二条则是:“在新、旧约中所包含的神的话是指导我们荣耀祂…。”22

陈明圣经中所说之神的荣耀,鼓励神的儿女们在凡事上荣耀神,并无不妥。不过改革派神学却渐渐变相,劝勉人要藉着人的美德、善工、成功和成就彰显出神的荣耀。也就是说,改革派神学认为人应该努力行善,藉着行为上的美德和成就把神的荣耀彰显出来,这就是荣耀神,就能达到神创造人并救赎人的最高目的。《当代神学辞典》就曾指出,改革派神学在荣耀神学上的贡献乃是教导人要成为一首荣耀颂-包括口头上和行为上。

荣耀神学的畸形发展-成功神学

至于近代广受欢迎的“成功神学”(Theology of Success)更是本着荣耀神学的精神,投众所好地引用约翰三书二节,强调人信神之后必蒙神在物质上的祝福;甚至坚信神必定“毫无例外的”赐福于祂的儿女,使他们得著『三拍子的祝福”—灵魂兴盛、身体健康、凡事兴盛。若是遭逢贫穷、疾病,必定不是神的旨意,应尽快脱离。因此,基督徒要努力工作、累积财富、用功读书、求取功名,追求美满婚姻和幸福家庭作为一生的目标,好使神的荣耀得以彰显在世人面前,作一个荣耀神的基督徒。另有一些灵恩运动者,强调“属灵的荣耀”23,就是经历神医、方言和神迹奇事,来达成彰显神的大能和荣耀的目的。

神的荣耀是神的彰显

何为“神的荣耀和荣耀神”?圣经中题到荣耀,都是指着神自己彰显出来(罗一20~21,启二一11,23,彼后一3);而人彰显神的荣耀或荣耀神,是神在人身上工作的成果和显出(腓三21,罗八30,西三4)。改革派神学引用林前十章三十一节和罗马十一章三十六节,教导信徒应该在吃喝、嫁娶的事上荣耀神。然而当保罗题到荣耀神—“…无论作甚么,都要为荣耀神而行”(林前十31)。“所以要在你们的身子上荣耀神”(林前六20),是指让住在我们里面的神,占有并浸透我们的身体,藉着我们作祂殿的身体(林前六19),彰显祂自己。因此,保罗所说的荣耀神,是一种与神发生生机、亲密交通、调和并变化之后的结果;是让神住在、浸透、占有并充满我们全人而产生的自然彰显。这和一般人以为,藉着天然人的汲汲努力产生的道德成就和荣誉,毫不相干。以为人的美德、善工和外面的成就能够彰显神的荣耀,是误解“神的荣耀”定义的必然结果,往往导致自我高举,甚至心偏离神。诚如路德对当时罗马天主教中热衷“荣耀神学”之人的评论:他们(支持荣耀神学的人)是“膨胀”人的自我。路德还曾说,“人几乎不可能不因他的善工而自傲…。”24改革派神学所强调之“荣耀神学”,已与当时罗马天主教重看善工的情形如出一辙,此类神学的通病在于不合圣经中荣耀神的神圣原则,认为人没有神而能荣耀神,其结果不过鼓励人自我膨胀。正如主在马太福音七章十八节所说,“好树不能结坏果子,坏树不能结好果子。”惟有出于神的,才能荣耀神。

新约圣经启示,没有三一神就没有神的荣耀(弗一3~14)。父拣选并豫定,使我们得儿子的名分,成为祂的儿女;子来救赎,使我们成为祂的基业;灵在里面的盖印,作我们得基业的凭质。三一神在人身上的一切工作,使神的荣耀得到称赞 (弗一6,12,14)。所以,神的荣耀是完全与三一神自己相关的,三一神自己是荣耀的源头,荣耀和三一神是不可能分开的。神的荣耀要得著称赞,必须有三一神工作的历程和经历。人的外在表现、美德、成就,甚至属灵的彰显,若是不出于神,没有神作内容,就算是刻苦修炼的成就、一生奋斗的结果,也不过无异于不信者,空有必朽坏的荣誉,算不上神永远的荣耀。诚如路德所言,其实他们是“爱慕善工,和善工的荣耀”。错把人的荣誉,当作神的荣耀来彰显,还以为是荣耀神,甚至将这种“荣耀神”的观念视之为圣经主题,以此作为基督徒一生的目标,是缺乏对圣经的正确认识。

荣耀神学不是圣经主题

当时天主教和更正教的一些教师误解荣耀真义,强调错误的观念,造成后世基督徒信仰与真理渐行渐远,由成功神学的出现即可见一斑。其以约翰三书二节单处圣经作为神对待人的全盘通则,实为投人所好,不负责任的教导。若是仔细对照新约圣经,更可察觉此论偏颇,恐是迎人口味的糖衣毒药,完全忽略使徒保罗(徒十四22,二十18~19,林前四10~13,林后一4,四8~12,六3~5,十一23~27,十二7~10,腓四11~14,帖前一6,三7,帖后一4,提后三10~12)、彼得(彼前一6,二20,三14,四1,12~13)与约翰(启一9,二9~10,七14,十二11)著作中所题到基督徒生活里可能出现的艰难,以及信徒应该学习经历各样环境中神隐藏的爱和恩典。由此可见,自起初真理认识不清,终至以假乱真,这种结果恐怕真是当初的神学家们所始料未及的。因此严格来说,更正教所题出的荣耀神学和十架神学一样,既不完整也不够符合神圣启示,不适作为整本圣经的归纳和主题。

立约神学—神与人立约

源起及内容

立约神学的思想25,早在中世纪阿奎那(Thomas Aquinas)时就已开始发展,经过漫长的演变和各种不同神学思想的影响,在十六世纪快速发展成形。路德曾经指出,受浸就是建立神与人之间的一个约定:神答应赦免人的罪;人也愿意藉着神所赐的神圣恩典来胜过罪。闵次尔(Muntzer)直接把受浸和约的观念联在一起。他指出教会团体是选民与神立约构成的联盟(league)。慈运理和布灵尔在立约神学的形成上,具有关键性的影响。慈运理于一五二五年面对重洗派关于婴孩洗礼的质疑时,将旧约中的割礼和新约中的受浸相题并论。他认为在旧约以色列人中,父母为孩子行割礼,表征新约时代作父母的信徒也有权利为他们的婴孩施浸。这种说法隐含了新约和旧约的相关性。他进一步指出,在新约里基督徒与神之间的约,就是旧约中神与亚伯拉罕所立的约。两者的不同仅是:前者为应许(promise);后者为应验(fulfillment)。同一时代的加尔文也认为,神与以色列人所立的约,和神与我们新约信徒所立的约根本没有差别,仅在应用上不同26。布灵尔继续发展立约的观念,将其组成系统化的神学思想,并用立约的观点解释全本圣经。他认为神与人立了一个独一且永远的约,这个约的两方是神与亚伯拉罕的后裔。整本圣经可以看作神与亚伯拉罕所立之约的内容。例如摩西十诫算是这约中条文的解释;至于新约也不算甚么新的约,只是旧约的解释而已。新、旧两约一切的内容,不论那一方面,对所有以信心珍惜神应许的人都是一样的。

行为的约、救赎的约、恩典的约

到了尔辛(Zacharias Ursinus)和奥利维安(Kaspar Olevianus)之后,对于约的分类更讲究,论到全本圣经启示三个约,首先是“行为的约”(Covenant of Works),就是亚当要藉着顺从神而得生命。再者是“救赎的约”(Covenant of Redemption),这是三一神彼此之间为着救赎人类,约定由子神成为真正的人,并作更美之约的保证人,藉着死满足神律法的要求,释放在捆绑中的人类。另外还有“恩典的约”(Covenant of Grace),就是在救赎之约的基础上,三一神与蒙救赎的人立约,使人得到神的恩典。神与人立约的观念,在《韦斯敏德信条》(Westminster Confession)、加尔文的《基督教要义》中充分表达,亦为改革派神学所强调的圣经主题之一。

救赎之约的弱点-人的推想

立约神学表示,三一神首先与亚当立“行为的约”,要他顺服以得永远的生命。然而人类的代表亚当堕落了,因此三一神中的父和子彼此立“救赎的约”:父设立子作中保,要祂付出生命作赎价;子接受约定,保证父所交托的,完成“救赎的约”。然后三一神就能将“恩典之约”中神所应许的救恩分给所有蒙拣选的罪人。因着立约神学中“救赎之约”的影响,更正教就将三一神之间在救赎工作上的关系,描述成一种“约定”关系。《慕迪神学手册》(Moody's Handbook of Theology)表示,“虽然圣经中并没有清楚题及救赎的约,但这是一个合理的推论。”27伯克富(Louis Berkhof) 在解释“救赎的约”时,也引用以弗所一章四至十四节及三章十一节,指出“救赎的计画包含在三一神永远的决议里,…在神救赎的经纶(economy)中,我们可以发现一种分工:父是起源者(originator);子是执行者(executor);圣灵是实施者(applier)。这分工必是三者之间一种主动约定(voluntary agreement)的结果。”28也就是说,伯克富推论,三一神三者之间之所以能“合作无间”的执行救赎的计画,必是因为三者之间以一种“救赎之约”的关系来彼此维系。

然而圣经中关于三一神—父、子、灵的启示,并未强调“立约神学”中“救赎的约”所指,神圣三一的三者之间是约的关系。虽然在新约的启示里,三一神确是在创立世界以前,将三一神的祝福赐给我们(弗一4~14)。祂的计画和奥秘,也是“神从万世以前在我们主基督耶稣里所定的旨意”(弗三11)。子的受死是按着神的定旨并先见(徒二23),祂是在创世以前就豫先被神知道(彼前一20),并在创世以来就被杀了(启十三8)。但是这些经文的重点,在于强调三一神在永远里定了一个计画,在这个计画里已经包括了基督的救赎。换句话说,使徒们要强调的是,主的钉死十架并非人类历史上的偶发事件;神的救恩也并非在时间里,人堕落之后才进行的补救措施。其中的重点在于,神的救恩乃是三一神在已过永远里神圣的旨意,而非三一神之间的约。因此,诚如《慕迪神学手册》与伯克富的《系统神学》(Systematic Theology)所言,“救赎的约”不过是人的推想。

圣经中关于三一神的正确启示

不仅如此,如果这位三一神彼此之间真是重在“约定”的关系,则圣经只要用“甲”、“乙”、“丙”或任何三个代名词,来代表相互立约、彼此无关的三者也就足够,根本没必要特意使用“父”、“子”、“灵”这三个特别的辞来表达这位三一神。我们必须注意,“父”、“子”、“灵”这三个辞是主自己曾经说过的(太二八19);也是使徒们谨慎使用的(林后十三14,弗一3~14)。主自己和使徒们都刻意并清楚的使用这三个辞,说明这三个辞必是绝对、惟一、最达意的用辞。换句话说,除了“父”、“子”、“灵”,圣经没有描述三一神的其他用辞;圣经中只提供了一个关于三一神明文的启示,就是“父”、“子”、“灵”。因此我们相信,“父”、“子”、“灵”是圣经中关于三一神最重要、最正确的启示。

三一神是生命的神、分赐的神

圣经中启示的三一神是生命的神,也是分赐的神。“父”、“子”、“灵”的称呼是最好的见证。首先,由字面来看即可得知,“父”、“子”并非约定关系的用辞,而是生命关系的用辞。“父”、“子”并非因为彼此立约而为“父”、“子”。祂是“父”,因为祂是神圣生命的源头;祂是“子”,因为祂是神圣生命的彰显;祂是“灵”,因为祂是神圣生命的素质。“父”、“子”、“灵”说出三一神就是神圣、永远的生命。再者,使徒保罗也论到三一神是分赐的神,他说,“愿主耶稣基督的恩、神的爱、圣灵的交通,与你们众人同在”(林后十三14,原文) 。神的爱是源头,因为父是元始;主的恩是爱的流道,因为子是父的彰显;灵的交通乃是主的恩同着神的爱的分赐,因为灵是子同着父的传输,使信徒能经历并享受三一神。因此,在圣经中所有关于三一神的经句里,皆重在祂是生命和祂的分赐,毫无强调“三一神彼此立约”的启示和用意。所以,立约神学中以“救赎的约”来描述三一神,遮蔽了圣经中“三一神是生命的神、分赐的神”的重要启示。

“恩典的约”无法解释全本圣经

更正教重视立约神学,也尝试以立约的观点贯串全本圣经。然而,面对圣经中神与人所立的各种约29,加上不同时代神对待人不同的方式,使神学学者在解释神与人的关系时,受到极大困扰,至今结果仍莫衷一是。伯克富在他的《系统神学》一书中30举证历历的指出,因为在旧、新约中有一些相同、重复的句子,例如“我要作你的神”(创十七7,出二十1,申二九13,耶三一33,林后六16,来八10)。所以他认为,仅管神在新、旧约时代作法不同,但是祂一直盼望以“恩典之约”的原则来对待受造的人。然而,伯克富此观—以恩典之约的原则归纳圣经,与许多传统派的人士看法不同,以致众说纷云,各执己见31。绝大多数的学者都认为,神在旧约、新约不同的时代是以不同的约作为神对待人的法则,并非全照伯克富所言恩典之约的原则。伯克富欲以恩典之约的惟一原则将圣经内容单纯化,结果却引起更多神学争论。我们在此暂不讨论谁对谁错,孰是孰非;只是显而易见的,以“立约”的观念和原则来归纳圣经,引起更多问题,因此并不合式。

立约神学的其他弱点

圣经固然记载了神与人立约的事实,但是“立约”只能指出神在时间里与人建立了彼此的关系,不能涵括圣经中“从已过的永远到将来永远”的全面观。以弗所书一章启示,神“…爱我们,就按着自己意旨所喜悦的,豫定我们…”(5)。祂是那位“照着祂的旨意所豫定,随己意行作万事”者(11),皆是保罗说到神在已过永远里,未造万物之先的故事。信徒如今能在时间里享受了三一神一切的祝福,是照着祂在已过永远里的心爱美意。也就是说,神在历史中与人立约,赐恩给人,救赎罪人,是祂在已过的永远里,根据祂的喜悦而有的计画。“立约”一辞所能包含的过于狭隘,不过时间和历史的范围而已。再者,以“立约”一辞来形容在圣经中神与人的关系,隐含神与人之间存有一种立约者对受约者的单向观念,予人一种外在、法理、客观的感觉,又与新约里神、人联结相调的神圣启示不尽相符。

“立约神学”找出了圣经中神与人立约的种类,也看见在不同时代约的进展。但这些都不过像看到盛装宝贝的盒子而已。神与人立约,目的乃要人得到约里的一切内容,约的本身才是真正的重点。神与人立约是过程;人享受约是目的。神与人立之约的种类是外壳;人享受约的内容是核仁。因此,“立约”一辞仅能视为神对待人的方式,而无法传达神与人立约之内容的归纳。可见,用“立约”来作为整本圣经的代表主题,并不达意。

加尔文神学—神的主宰

加尔文神学的特点-重视神的主宰

至于被誉为“改革派神学总整理者”(the Systematizer of Reformed Theology )的加尔文,其神学是以神的主宰(sovereignty)为中心思想。《慕迪神学手册》指出,神至高主权的教义,是整个加尔文思想的基础。涅斯尔(Wilhelm Niesel)在《加尔文神学》(The Theology of Calvin)中写到,加尔文认为神的主宰在三方面显出32:第一、祂创造并且维系一切,没有祂,宇宙就无法运作;第二、祂赐生命和能力给万物,没有祂,万物无法生存;第三、祂引导万有,直到万物的结局。也就是说,加尔文是以神的主宰,作为由已过的永远到将来的永远之贯串主题,并以此观点来解析神对人的救恩。而《福音派神学辞典》在分析加尔文神学时也认为,在加尔文神学中,无论是关于三一神、圣经、人、救恩和教会的教义,都带有神主宰的浓厚味道33。

《基督教要义》是加尔文神学思想代表作,首先论及信徒对创造者神的认识34:“神在祂的工作中,清楚的表现祂自己和祂永久的主宰。”“人必须顺服祂的作王,就是祂有执行合法主宰的至高权利。”“我们既然知道神是万物的创造者,就当立即相信,祂是世界万物永远的主宰…。”在人受造之后,神在祂的主宰中以立约者的身分前来与人接触,应许赐下祝福和恩典,并要人认识人是在神主宰的权柄之下。在堕落之后,人必须藉着信和圣灵重生的能力才能成为神的子民;并且,“如此新生的目的是使信徒的生活在顺服中与神的公义和谐一致,因此表明他们已被收纳为神的儿女。”35他又引罗马十二章一至二节告诉信徒,得救之后必须将自己献给神,无论作甚么都以荣耀神为目的。因为“我们是属神的,…不属于自己,要把自己的理性所有权都献给神”。“为求今生的安宁,我们当…一生顺服神的旨意。”若有甚么不如意,应该想到“…是神安排的”。“不论遭遇甚么,既知道是神的安排,必定以感恩的态度欣然接受,绝对不抗拒神的威权…,所有吉凶祸福,无不由祂支配。”36因此,加尔文认为在一切事上,虽然人有意志、主权,但神才是真正并独一的主宰。这也是他陈明真理的主题,规范基督徒生活的原则。

加尔文神学五要点

至于众所周知的“加尔文神学五要点”37,是加尔文的支持者在一六一九年针对亚米纽派五点质疑的反击。其内容亦是以神的主宰和主权为中心思想来解释神对人的救恩:因着亚当的堕落,人的心思、意志都失去相信接受福音的能力(人的全然无能);神在祂的主宰里,已在创世之前拣选了某些祂要拣选的人,就在时间里赐给他们信心(无条件的选召);使所有在祂主宰豫定和拣选中的人,都能得到基督的救赎(有限的救赎);神用人不能抗拒的恩典来呼召、引导他们,好使他们归向神(不能抗拒的恩典);这些在神主宰中得救的人,必定蒙神大能的保守而不失落,直到永远(圣徒蒙保守)。由此五点不难看出,加尔文神学的主题就是神的主宰。不仅信徒得救的原因是神的主宰;信徒在生活中看见,经历并顺服神的主宰;甚至得救的最终结果,也证明并恢复了神在宇宙中独一主宰的地位。

加尔文的钜着《基督教要义》,内容包涵了大部分基督徒信仰与教会实行方面的论题,是一套受到许多基督徒肯定的著作。然而,在神对人的救恩这关键的真理上,仅仅指出圣经中所启示神与人之间法理一面的关系,却未同时看重神与重生之人生命联结与调和这生机一面的讲究,因此造成了信徒与神之间遥不可及的错觉。他指出38,“信徒必须认识神是宇宙的创造者和管理者,也是救赎主。”“信徒也要思考基督作为先知、君王和祭司三种任务。”39在对神和基督与我们的法理关系上,加尔文有极为丰富的陈明;在信徒永远得救的确据上,他也有充分的发表。但在论到救恩和基督徒生活的章节中,关于信徒藉着重生得到神的生命,成为神的儿女,甚少题及。至于信徒对神的甜美、亲密的经历,更是少之又少。

加尔文神学过度强调神的主宰

自改教以来,任何神学思想,基本要求即是符合圣经本意。加尔文重视“惟独圣经”,并不下于路德。然而,在重视圣经经文权威的同时,也不能不注意各项真理在全本圣经中的地位与比重。换句话说,不仅教义本身必须符合圣经原意;教义中各项内容的比重也不该异于圣经,否则难脱偏执武断之嫌。加尔文神学的最大弱点,在于陈明各项真理的比重与圣经不合,尤其在神与人之间的关系上。圣经说到神与人之间,既有造物主与受造物(创二7)、主宰与受管治者的关系;亦有父与众儿女(撒下七14,赛四三6,何一10,约一12,约壹三1,加四5~7,罗八14~17)之生命联结的关系。加尔文所看见之神的主宰虽是圣经的真理;但在《基督教要义》中却未照着圣经的比重来陈述,结果无形中制造了一条神与人之间无法跨越的鸿沟。

神是信徒的主宰也是信徒的生命

按照圣经全面的启示,这位创造万有和我们的主宰,如今对新约的信徒而言亦是亲切便利的。他是在信徒里面的神(约十四17,20,十五4~5,弗三17上,四6,西一27),祂是我们的生命(西三4),与我们同在(太二八20,约十四16,林后十三14);我们也在祂里面(约十四20,十五4~5,林后五17,加二20),与祂成为一(约十七21,林前六17)。这种亲近、甜美、富有生命的神圣关系,在旧约已有豫言(撒下七14,何一10,赛四三6),更是新约圣经极为强调的重点。因此,加尔文神学仅偏重神的主宰和主权,明显不符圣经的完备启示。以此观点贯串新、旧约,实为以偏概全;用来描述在救恩中神与人的关系,更显格格不入。

信仰带进主观经历,也影响主观经历。但加尔文神学对全本圣经抱以神主宰的狭隘观点,无形中使信徒在信仰上对神的主观体验受到极大限制。加尔文认为的基督徒生活是:“我们当立一个标准,照这个标准去作,标准确定以后,就当努力追求。…若我们忠于自己的志向,力争上游,…永远努力向前,不断的改善,终必有达到至善的一天,这是我们一生的目的;最后当我们排除一切肉体的缺失时,神必允许我们与祂有完全的契合。”40可见加尔文神学的基督徒生活观,是要信徒藉着自我要求和自我上进,来达到我们的主宰所设立之圣洁、公义、至善的标准。他非常强调基督徒生活中,要有顺服、圣洁、爱人的见证;在《基督教要义》中也题到信徒要对神有经历41,例如,“要在生活中随时与神发生联系,将万事取决于神的意志和决断。”“为求今生的安宁,当抑制自己的情感,一心顺服神的旨意,让神管制我们的欲望。”“现在一个人不是为自己活着,乃是基督在他里面活着,并行统制。”不过,加尔文神学明显的把基督徒经历和目标都只定位在“神的主宰”、“神的统制”的范畴里,忽略了基督徒生活中主观、甜美的一面。

在新约圣经里,主不断的启示祂是永远的生命(约一4,五26,十一25),甚至启示祂就是我们的生命(西三4,约六47,约三15~16,36)。人的生命既是主观、可经历的;神是生命,对人当然也是主观、可经历的。祂的生命是全宇宙中最高的,所以人对神生命的经历也是最丰富的。在基督徒一生的路程中,我们对神该有的经历,并不只如加尔文所形容的,是一位客观的站在起点和终点的裁判官;反而,祂亲自在我们达到救恩极点每个过程里,与我们同在;祂也在我们里面,使我们达到救恩的极点。新约圣经启示,基督徒生活中能享受对基督极为主观、丰富的经历:祂与我们同活(加二20)、同在(约十四9,16,太一23,二八20),我们与祂同死(罗六8)、同埋葬(罗六4)、同复活(弗二6,西三1)、一同坐在诸天界里(弗二6)、同工(可十六20,林前三9,林后六1)、一同受苦(罗八17),甚至最终同得荣耀(罗八17)、一同作王(启二十6)。由此可见,加尔文神学纯以神主宰的客观角度来归纳圣经,无疑是简化、贫穷化,甚至弯曲了基督徒生活。

亚米纽神学—在救恩中人的责任

亚米纽神学的内容

亚米纽神学(Arminianism)并非只是改革派神学中一个分歧的意见而已,它是由于加尔文神学的残缺和不完整而萌发,所以亚米纽神学可谓针对不平衡之加尔文神学的一个改革运动。亚米纽对圣经抱持的观点,与加尔文正好相反—他强调在救恩中人所负的责任。他的跟随者在一六一○年拟定的《抗辩文》(Remonstrance) 中,归纳亚米纽神学为五大重点42。首先是“根据豫知的选召”(Election based on foreknowledge):“神在创世之前,已定下永远旨意,藉祂儿子耶稣基督拯救堕落的罪人…并保守他们持守信心直到末了”。“至于不信的人,…定了他们的罪,…与基督分离。”其次是“无限的救赎”(Unlimited Redemption):“救主耶稣基督为所有人受死,…但除了信徒,其他人都不能享受到罪的赦免。”第三是“天性的无能”(Natural Inability):“人不能拯救自己,也没有运用自由意志的能力,…如在背道和罪中,不能靠自己…除了在基督里藉着圣灵,从神重生,心、渴慕和意志的能力都得到更新,就能正确的理解、思考、渴望并实行真正的良善。”第四,“先前的恩典”(Prevenient Grace):神赐人一种恩典使人脱离堕落的影响,人就能向神回应并凭自由的意志拣选福音。然而,“恩典的运行,并不是不能抗拒的。”最后是“有条件的保守”(Conditional Perseverance):“靠着信归于基督,有圣灵居住的人,都有完全的能力与撒但、世界和自己的肉体争战并且得胜,…那是因为靠着圣灵的帮助而成的…只要人愿意接受祂的帮助…基督必保守他们不至跌倒,…或从祂的手中失落。”

亚米纽神学调整了加尔文思想里“凡事绝对神权”43的强烈观念,值得肯定。《抗辩文》中第三和第五点是其神学精神所在:“人…藉着圣灵,从神重生…得到更新,就能…。”“靠着信归于基督,有圣灵居住的人,都有完全的能力…只要人愿意…。”也就是说,他强调听福音、相信接受、过基督徒生活时,只要人愿意与神配合、回应,就会得到、经历神的能力,能与神配合,得到神的救恩。因为亚米纽在救恩论中,注意到圣经中相对于加尔文神学的另一面重点—人的实际配合,因此加强了圣经真理和基督徒生活之间的密切关系。基督徒信仰的主观性和可经历性也得以提高。因此当卫斯理约翰将其发扬之时,在基督徒中间引起广大的属灵复兴。今天亚米纽神学已在比较重视主观属灵经历的宗派团体,例如:卫理会、圣公会、圣洁会、灵恩运动团体等,广泛流传,帮助许多基督徒得着个人属灵的经历。

除了上述重点之外,亚米纽的教导也强调,人不会因为是亚当的后裔就遗传到亚当的罪性;人是因为犯了罪有了罪行(过犯),才成为罪人。《抗辩文》表示,“我们没有根据说,亚当的罪归于他后裔…人是单单因着过犯被定罪。”44但这种对罪人、罪性的特殊看法,与罗马书所说“…罪是藉着一人入了世界”(罗五12)的启示相违背,是不准确的教导。

亚米纽神学的偏差及影响

亚米纽神学中的某些特点,对后世的基督徒产生许多负面影响。例如,偏重强调“人在救恩中的参与及重要性”、“人有自由意志”、“人没有原罪(罪性)”,而不再接受另一面—神的主权的规范,就产生不平衡的发展。薛夫(Philip Schaff)就曾指出,亚米纽神学“为理性主义铺路,使理性主义在荷兰、日内瓦、德国的国立教会大行其道。”45理性主义盛行的结果,鼓励人凭借自己的理性,发展智识科学,信靠自己的知识,不再倚靠神圣的启示,也不理会神的主宰权柄。这导致在十七、十八世纪启蒙时代,以怀疑论(Skepticism)、理性及科学研究法来质疑、批评圣经原文和神圣启示的作法。最后,甚至在近代发展出不少贬低圣经、反对神的“新派神学”,或“不信神学”。

另外,亚米纽神学宣称要取用恩典,一面在于人的主动配合,另一面在于神有条件的保守;并且,既然任何一位在基督里的信徒,随时都可能从恩典中坠落46;因此,如果今日神施行保守,人也与神配合,人对今日的得救就可满有确信,活在恩典中。至于在永世里是否已经得救?今日毫无确据,要到那日见主时才知道。这种“电梯式”的救恩理论,不但使信徒对自己的得救,常常飘浮在一种起伏无定的感觉里;更是对神完整救恩的不信和严重讽刺。圣经中启示,神完整的救恩是本于祂的义,并藉着我们的信 (罗一16~17)。神的义既是祂宝座的根基(诗八九14),祂永远救恩之确据也必稳固如祂宝座的根基。如此,连神的仇敌都无法动摇祂救恩的确据,更何况人每日无常的感觉?再者,“信”是使人得着神救恩的惟一凭借。约翰福音三章十五、十六节明白的指出,“叫一切信祂的都得永生。神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马可福音十六章十六节更明确说,“信而受浸的必然得救。”信徒藉着信所得着之神永远、稳固的完整救恩,偏差的亚米纽神学怎能任意否认?

在圣经—神的话里面,有主观真理和客观真理的奇妙平衡。关于这位神的客观真理,是祂自己的人位(person)、属性(attributes)和工作(works),是我们相信的客观事实;而关于这位神的主观真理,则是祂活在我们里面,为了让我们经历并享受祂所是、所作、并所有的一切。所以我们在客观方面应该认识、敬拜并相信这位坐在宝座上的神是万有的主宰、创造者和维系者;在主观方面也必须主动去经历祂在我们灵里的运行、作工。无论是单单强调客观真理而忽视主观真理,或是只发挥主观真理而逾越客观真理,都不能构成准确的圣经观或圣经主题。片面强调人主观权益和主观感觉的亚米纽神学,失去客观真理的平衡,终至发展脱轨,其弊甚明。

加尔文神学与亚米纽神学的通病

神的救恩,的确是神圣启示的重点,加尔文神学与亚米纽神学都重视救恩的阐明。然而,关于圣经中圣徒结局的解释(太五20,七21~23,十六24~27,十九23~30,二四46~51,二五11~13,21,23,26~30,路十二42~48,十九17,19,22~27,罗十四10,12,林前三8,13~15,四5,九24~27,林后五10,提后四7~8,来二3,四1,9,11,六4~8,十16~31,35~39,十二16~17,28~29,启二7,10~11,17,26~27,三4~5,11~12,20,二二12),是两派理论南辕北辙的原因。加尔文派相信人得救之后,永远的救恩必使信徒在神的主宰中永不灭亡。因此加尔文认为,以上所列经节中消极的方面都是对不信者说的,与得救的信徒无关。亚米纽派则认为,上列所有消极的点都是证明信徒得救之后,又会从恩典中坠落而永远沉沦。事实上,此乃肇因于两种神学都未能分辨在神对人永远救恩的计画里,有“得救和沉沦”与“赏赐和惩治”两面的讲究。

圣经完整的启示指出,神的救恩是永远的,信徒一旦得着就永不会失去(约十28~29)。而消极的记载,则是指出信徒得救之后,可能失去国度的赏赐,受到亏损;但不影响信徒已经得着的永远救恩(林前三8,14~15)。加尔文派忽略赏赐和惩治,以为只有得救与沉沦;亚米纽派则将赏赐和惩治看成得救与沉沦。前者基于神的主宰,为极端的客观论;后者基于人的意志,是极端的主观论。结果都发展成不够合乎圣经的“残缺神学”。

圣经的主题是神的经纶

四百多年来,十架神学、荣耀神学、立约神学、加尔文、或亚米纽神学都曾在基督徒中间主导一段信仰潮流。当时的圣经主题,在历经一波一波的属灵运动后已经渐渐修正。有些神学观点其名迄今虽然屹立不摇,内容却都早就失去原貌。圣经真理的解释和开启越来越丰富,因此神学内容的渐次调整是必然的结果,也是现在的基督徒比早期更蒙恩的原因。主说,“多给谁,就向谁多取;多托谁,就向谁多要”(路十二48下) 。今日基督徒站在已过十九世纪的基础上,对于圣经的主题和重点较诸十六世纪应更准确、更完整。这是主的托付、祝福;也是我们的义务、责任。

从神得着启示而向人传福音、作见证、教导圣经真理,本是基督徒在地上重要的使命之一。改革派神学家走出关键的一步,从主领受并开始传扬恢复的真理。自路德、慈运理、加尔文、亚米纽…迄今,历代圣徒在主前的劳苦使圣经真理的恢复逐渐进步。因此,就神学发展而言,这一代神的儿女必须承先启后;尤其在传承、认识完全圣经真理和向人述说圣经主题的事上,更是责无旁贷。也就是说,未完成的改革,必须在得到正确的圣经主题之后,才能划下完美的句点。

在二十世纪华人基督徒中,李常受非常注意圣经主题的探讨。如本刊他文所述,他乃以“神的经纶”(God's Economy)作为圣经主题。在《圣经中管制并支配我们的异象》(The Governing and Controlling Vision in the Scriptures)一书里论及47,“宇宙中一切的事物,都有根本和枝节的讲究…研究圣经也是如此,我们不该只注意枝节,乃该深入其根本。”而他认为“神的经纶”就是圣经的中心、根本,也是基督徒生活、事奉的管制异象。不仅如此,他也指出,“…圣经有两部分(指新、旧约),头一部分(旧约)是豫表、豫言,第二部分(新约)是应验、成全。圣经所讲的一切都是为着应验、成全神的经纶。神的经纶就是神成肉身,经过人生,受死,复活,化身成灵,进到人里面作生命,把神分赐给人,叫人得变化,产生召会,就是基督的身体,也就是神的家、神的国、基督的配偶,最终的集大成,就是新耶路撒冷。这就是圣经,也就是那管制并支配我们的异象。”他又说,“根据提前一章三到四节,神的经纶可以说就是神新约启示的总称。保罗说,他留提摩太在以弗所,要他嘱咐那几个人,不可讲不同的教训。从上下文看,不同的教训就是指与神经纶不合的教训。那些人所讲的,虽有一些旧约的根据,但都是家谱、律法等,与神在信仰里的经纶不同。”其他关于李常受讲解“神的经纶”之内容,请参本刊别篇,此处不再赘述。

“神的经纶”的特点

李常受论圣经主题时,采用使徒保罗所强调之“神的经纶”一辞,具有下列特点。首先,“神的经纶”原文即指明神—万有之主的主权、定意、计画、安排;也包含父的家庭行政、管理、和分赐等。既顾及神的主宰主权;也未忽略父神对祂儿女的生命分赐,符合了圣经平衡的启示。其次,“神的经纶”之内容全备完整,贯串旧约、新约。所有新约的重要启示和旧约的豫言、豫表,尽都包括,是神与历代儿女所立之约内容的总整理。论到神的救恩,不但注重基督在十架上已经完成之法理救赎,也未忽视基督在信徒里面正在进行的生机拯救,使信徒对神的救恩能有完整的领会和经历。最后,“神的经纶”也并重真理与经历的平衡。一面清楚启示三一神的身位、心意、工作;另一面又说到这位三一神的所是、所作与人的密切关系和人在神的旨意中的地位与职责。

除此之外,“神的经纶”也突破了系统神学无法解释的盲点。自改教运动后出现的系统神学,尝试将圣经中的分散真理归纳整理为系列性的纲要,以圣经、三一神、基督、圣灵、人、救恩、教会和末世论的顺序排列陈明。此一作法无非是尝试要得到一个连贯性的圣经内容,避免固守片段真理,防止“瞎子摸象,各执己见”的局面。然而系统神学仅仅指出圣经有甚么(What)题目;而未说明为甚么(Why)有这些题目?彼此间的关系又如何(How)?以“神的经纶”作为圣经主题,解决了这些问题,并将圣经中重要的大题予以串联,忠实的显示圣经一贯的中心启示。

展 望

自宗教改革以来,主的众仆人忠心劳苦,在历次的改革运动中恢复神圣的启示,例如:基督的十字架、惟独信心、荣耀神、神与人的恩典之约、神的主宰和人的配合…等。这些解开的真理,在当时极具时代意义和价值。然而今日基督徒和教会的需要,已远非这些片段的重要真理可以满足。四百多年来的基督教发展,有执着真理的光荣事迹;同时也是各持己见、彼此分裂的黑暗历史。可见历代的神学需求,不仅是部分真理的恢复,更在于一个正确的圣经主题。事实上,改革的精神乃是恢复圣经中所有,但基督徒中间还没有的。这种恢复的工作本应一直进行,直到完成、完满,就是所有的信徒“都达到了信仰上并对神儿子之完全认识上的一,达到了长成的人,达到了基督丰满之身材的度量”(弗四13,原文) 。可惜改革恢复的脚步,历代虽有进展,至今尚未真正完成。紧握部分、不完整的真理,反而使神的儿女们划地自限,甚至彼此分门别类,失去恢复工作的原先目标。

保罗在提摩太前书中写到,“我…曾劝你仍住在以弗所,好嘱咐那几个人,不可传异教,也不可听从荒渺无凭的话语,和无穷的家谱;这等事只生辩论,并不发明神在信上所立的章程(此字希腊原文即为经纶:oikonomia )”(提前一3~4)。此话实为真知卓见。但愿所有神的儿女们都能藉着认识并持守正确的圣经主题—神的经纶,而被保守在基督身体的合一里,继续完成主所交给我们的托付,建造基督的身体,完成祂永远的心意。« 翟兆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