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拥有到享有中阐明生机的三一神

前 言

关于三一神的教训,历史上从早期教会对神格“三 之辩护开始,到二千年后的今天,其间神学的发展史,真可谓从杂家陈出到百家争鸣。客观言之,是因着人的狭窄、残缺与有限,而导致对三一神有各色各样不同之领会;然详细分析下,多数神学家的立论成理,乃是过分着重分析、归纳并加以系统、逻辑化。他们严重忽略圣经中的字句乃是为着传输神圣“生命”的实际1。圣经乃是神的默示,一面启示出“真理的如何”,同时也启示出“真理的为何”。真理的如何重在真理的“阐明”,真理的为何则更具体的将真理“传输”到人里面。阐明使人在“法理上”对三一神有完全的认识,传输则使人在“生机上”藉经历对三一神有完满的享受。

但遗憾的是,当我们回顾检讨历史上神学的轨迹时,因着真理的争执无法有知识与经历间平衡的交集,终导致并形成历代神学家对三一神持续争辩的根源。他们不仅失去对三一神教训认识应有的原貌,更遗忘三一神在早期教会曾经应允赋予圣徒内住同在的活力(约十四17)。在经年累月时间的蹉跎中,对三一神的经历可说日渐式微,而对三一神的真理却成了神秘且空洞的基要教训。这是一件令人悲叹的事,也是一件需要警惕的事。

虽然在我们的经历上,神的奥秘无法完全被人理解。但这并不表示祂是完全不能被经历的。可惜的是,今天许多信徒对三一神的认识,远低于圣经所记载并启示的。因此我们需要再被倒空成为一个谦卑的器皿,让神藉着祂的话,在灵中更多启示我们(弗一17),否则我们就成了贫乏、短缺的奥秘管家。今天有许多基督徒(不论是领导者或一般信徒),只倚赖神学上的一些肤浅思想,没有积极深入探讨、阐明关于三一神的真理,他们忽略了圣经中神给我们的重要启示。新约圣经清楚的启示,三一神的自己与使徒的教训,应该是丰富的彼此联调、交织在一起。同时,信徒对三一神客观真理的认识与主观享受的经历上,两者应该是丰富、且不断彼此平衡交融的,并在他们日常人性的生活中彰显出来。

本文的负担正如标题所示,将深一层阐明如何作一个在“生机”里“拥有”并“享有”三一神的人。一个“拥有”三一神真理的人,未必是一个“享有”三一神实际的人。“拥有”是说到在“法理上”对真理的认识,使人“明白”真理;“享有”是着重在“生机上”对真理(实际)的经历,使人“进入”真理。以神学上来说,一个人可能在知识的教训上已达到“成熟”(mature),但在神圣的生命里,他可能仍停留在婴孩阶段。换言之,“拥有”对祂的认识与“享有”对祂的经历其间差距不能成正比。对有关三一神真理的认识,本刊前期已有多篇精辟文章论述过,故不再赘言。我们将由马太福音末了的经节,就是主耶稣离世升天前对门徒的教训,作为本文的主干;并佐列圣经中使徒对三一神的宣言,证明使徒对传讲三一神教训执着的精神;进而从“拥有”到“享有”三一神的过程中,专一的探讨有关三一神“生机”启示的三个方面:第一,三一神生机的所是;第二,三一神生机的身分─永远是三又是一;第三,三一神永远是生机所是的分赐者。笔者忝认惟有当我们认同三一神“生机”启示的三方面之后,我们才能从“拥有”的地位,进到“享有”三一神经历的实际里,也就是过一种在神圣三一里并同神圣三一活着的神人生活。

只有三节圣经却充满生机的启示

虽然旧约圣经也描绘出一幅三一神的景象,但多半是藉着豫表(type),表号(figure),和影儿(shadow)。因此旧约中圣徒对神是三一的认识,也多半停留在这一层的领会。到了新约,当基督来时,才把这件事逐渐启示出来。当祂成为一个人,并且当祂在人性中尽祂的职事时,祂同时启示祂乃是这位独一的神(可十二29)。祂称自己为子,称神为父,并题及另一位受差者圣灵。这三一的启示到了福音末部分,就更为明显。在祂升天得荣之前,基督复活后第一次的特会中,祂留下给祂的门徒和历代所有的召会,一个关乎祂自己身位清楚并超绝的启示:“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将他们浸入父、子、圣灵的名里”(太二八19)。这里题到父、子、圣灵三个不同位格,但在一个单数的名里。藉此,这件改变人类历史、人类自己的事实─神圣三一的启示,正式在地上开始被宣扬出来。

照着天然与宗教的想法,我们会以为主耶稣复活之后,在加利利的山上召集的聚会内容必定相当长,而主耶稣教训的信息一定可以写成好多章圣经,因为主耶稣即将升到天上去,祂去之前应该会给门徒许多指示、信条、章程或道理的陈明。祂至少该有一个三天三夜的离别奋兴会。但出乎我们的意料之外,却是一个只有三节圣经作内容的特会:“耶稣进前来,对他们说,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将他们浸入父、子、圣灵的名里,凡我所吩咐你们的,无论是甚么,都教训他们遵守;看哪,我天天与你们同在,直到这世代的终结”(太二八18~20)。事实上,这是基督复活后给教会第一次的特会2。言简意赅的主题是:“启示出三一神;并藉着浸入祂的名里,与三一神有生机的联结、调和;祂也应许要天天与门徒同在,成为我们时刻的享受,直到这世代的终结。”

主在神性里为神的独生子,已经有管理万有的权柄;然而,祂在人性里为人子,作属天之国的王时,拥有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乃是在祂复活之后神赐给祂的。复活之主差遣带着祂权柄的门徒“去”,使万民作主的门徒。因着祂的权柄,万民藉着相信可成为祂的门徒。藉着这权柄,人被带进三一神里面,以完成神心意终极的目的。神心意终极的目的,乃是要藉着受浸,使门徒浸入三一神的名里,与三一神有生机的联结与调和,并“享有”三一神所应许天天的同在,直到这世代的终结。

在马太福音这一段话里,主不仅赐人有权柄,藉信浸入父、子、圣灵的名里,成为神的门徒;主还给人世间一个最甜美的应许,就是祂要“天天与你们同在”,并且作我们时刻的享受,直到这世代的终结。今天,我们不仅在神圣三一里,并可以同神圣三一活着,这对我们是何等慈爱的应许。除了圣经神圣的启示以外,没有一个宗教或哲学说到我们能在另一个人位里。当我们被浸入父、子、圣灵的名里时,我们就是被放在三一神的人位里,这位三一神,不单把我们浸在祂里面,并且要天天与我们同在,这是宇宙间何等美妙的“生机”事实。 

在李常受主译之新约圣经恢复本的注解中,他对于浸入父、子、圣灵的名里之“浸入”有极精辟的见地:“施浸乃是带悔改的人脱离老旧的光景,进入新的境地;这是藉着了结他们老旧的生命,并以基督的新生命重生他们,使他们成为国度的子民。施浸者约翰引荐的职事,开始于初步的水浸。如今,属天的王既已完成祂在地上的职事,经过死而复活的过程,并成了赐生命的灵,祂就吩咐门徒,将作祂门徒的人,浸入三一神里面。这浸有两面:看得见的一面是藉着水,看不见的一面是藉着圣灵(徒二38,41,十44~48)。前者是后者的彰显和见证,后者是前者的实际。没有看不见的灵浸,那看得见的水浸就是徒然的;没有看得见的水浸,那看不见的灵浸就是抽象和无实行的。因此,两面都不可缺。主凭这浸吩咐门徒以后不久,就将他们和全召会都浸在圣灵里(林前十二13):犹太部分在五旬节那天(徒一5,二4),外邦部分在哥尼流家里(徒十一15~17)。以后,基于这事实,门徒将新悔改的人(徒二38)不仅浸入水里,也浸入基督的死(罗六3~4)、基督自己(加三27)、三一神(19)、以及基督的身体里(林前十二13)。水,象征基督的死和埋葬,可以看作了结受浸者老旧历史的坟墓。因为基督的死包含在基督里面,又因为基督是三一神的具体化身(西二9),并且三一神最终与基督的身体是一;所以将初信的人浸入基督的死、基督自己、三一神、并基督的身体里,乃是作一件事;在消极方面,了结他们老旧的生命;在积极方面,为着基督的身体,用新生命,就是三一神永远的生命,重生他们。因此,这里主所命定的浸,乃是为着诸天的国,把人从自己的生命浸出来,而浸入基督身体的生命里。‘入’指明联合,如在罗六3,加三27者。原文同字用于徒八16,十九5和林前一13、15。将人浸入三一神的名里,就是将人带进与三一神属灵、奥秘的联合里。3”在马可福音末了的经节,主耶稣说到信而受浸的必然得救,那里说到“信”和“受浸”,乃是接受神完全救恩之完整步骤的两部分。李氏在该处注解再一次指出信的人要在与三一神“生机的”联结里,成为神的儿女和基督的身体。4

李氏也题及当他经过多年深入的研读圣经之后,看见“浸入”、“名里”所包括的意义,远超过传统基督教“奉父、子、圣灵的名”受浸的意义5。基督教常在受浸时引用这一节;但他们引用的目的,无非是要奉一个名来行事。中国人所谓的“奉名”,就等于打一个旗号,指明所属的对象是谁。这好比在君王时代,一个小太监奉圣旨来,全体官员无论大小,都得下拜接受;若有人反对,就是反对皇帝。传统基督教对“奉三一神的名”津津乐道,但徒然落入“拥有”三一神的名号,却没有深入去认识这几处经节,乃是为着神与人“生机的”联结,并实际的“享有”三一神自己。

对“父、子、圣灵的名里”李氏则有下面更清楚的发表:“马太和约翰这两卷书,为着神选民的有分和享受,比圣经其他各卷书更完全的启示神圣的三一。约翰福音、特别在十四至十六章,为着我们生命的经历,启示了父、子、灵里神格的奥秘;马太福音,为着国度的构成,以父、子、灵三者的一个名,揭示了神圣三一的实际。在马太福音头一章,圣灵(一18)、基督(子-一18)和神(父-一23),为着产生那人耶稣(一21),都在现场;祂这位耶和华救主,神与我们同在,乃是三一神的具体化身。在三章,马太给我们一幅图画,子站在受浸的水中,天开了,那灵仿佛鸽子降在子身上,并且父从天上对子说话(三16~17)。在十二章,子以人的身位凭着那灵赶鬼,带进父神的国(十二28)。在十六章,为着建造召会,就是国度的命脉,父将子启示给门徒(十六16~19)。在十七章,为着展示国度实现的小影(十六28),子变化形像(十七2),并有父喜悦的话(十七5)来印证。最终,在结束的一章,基督这末后的亚当,经过钉十字架的过程,进入复活的境地,成了赐生命的灵;以后祂回到门徒中间,在复活的气氛和实际里,吩咐他们去,将外邦人浸入神圣三一的名,就是祂的人位,也就是祂的实际里,使他们成为国度的子民。以后,行传和书信揭示:将人浸入父、子、灵的名里,乃是将他们浸入基督的名里(徒八16,十九5);而将人浸入基督的名里,就是将他们浸入基督这人位里(加三27,罗六3);因为基督是三一神的具体化身,并且成了赐生命的灵(林前十五45),是便利的,人随时随地都可以浸入祂里面。根据马太福音,这样浸入父、子、灵的实际里,乃是为着构成诸天的国。属天的国不能用属血肉的人(林前十五50)组成,像属地的团体一样,只能用一班浸入与三一神的联合里,且因作到他们里面的三一神,而得建立并被建造的人来构成。这里,神圣三一的名是单数的。这名乃是那神圣者的总称,等于祂的人位。将人浸入三一神的名里,就是将人浸入三一神一切的所是里。”6

祂复活以后,嘱咐门徒要使万民作祂的门徒,将他们浸入父、子、圣灵的名里,其目的是要将信徒带进三一神里,带进与经过过程之神生机的联结里。一面我们需要认识这位神已经成为肉体、为人生活、钉十字架,并且复活等过程;另一面,若我们只“拥有”这些客观的真理,而没有主观享受神自己,我们就误解了祂心意终极的目的;祂心意终极的目的,乃是要使门徒与三一神有生机的联结与调和。基于祂有这种生机联结的定旨与盼望,我们能见证罪人能藉信浸入父、子、圣灵的名里,成为神的儿女,这是宇宙中最高超的奇迹;神的儿女能享有三一神天天的同在,这是主给人世间最甜美的应许。

使徒持续传讲“三一神”圣言的执着

毫无疑问,在马太福音末了,当复活的基督宣讲关于父、子、灵这样的经节时,事实上已经完整的揭示了三一神身位的启示。就某种层面之意义而言,祂的话启示出祂是这位独一的真神,也就是三一神的本身。当时的使徒们和第一世纪的召会,他们个人并不关心这难以令人理解的奥秘之事是如何成就的,而只是简单的把这个启示当成事实来接受。不仅如此,使徒们也大胆持续的传讲这些启示,并发表于他们的著作中。

例如,保罗把他在以弗所书一章中的颂赞,即构筑在三一神的启示上面:“我们主耶稣基督(子)的神与父,是当受颂赞的,祂在基督(子)里,曾用诸天界里各样属灵的福分(灵的福分),祝福了我们…使祂恩典的荣耀得著称赞,这恩典是祂在那蒙爱者里面所恩赐我们的;我们在这蒙爱者里面,藉着祂的血,照着神恩典的丰富,得蒙救赎…也在祂里面信了,就在祂里面受了所应许的圣灵为印记;这圣灵是我们得基业的凭质”(弗一3~14)。保罗清楚的指出父是赐给我们神圣福分的源头;子是神圣福分的范围;那灵是神圣福分的性质与素质。他并阐明藉着父的拣选和豫定说出神永远的定旨(3~6);子的救赎说出神永远定旨的完成(7~12);那灵的印记和凭质说出神所完成永远定旨的应用(13~14)。

不仅如此,保罗为安慰并恢复哥林多的信徒,在写给哥林多人书信的结束说到,“愿主耶稣基督的恩,神的爱,圣灵的交通,与你们众人同在”(林后十三14)。主的恩就是主自己作我们的生命,给我们享受(约一17,林前十五10 );神的爱就是神自己(约壹四8,16),作主恩的源头;圣灵的交通就是圣灵自己,作了主恩同着神爱的传输,给我们有分。保罗在哥林多后书十三章十四节也很强烈的证明,神格的三一,不是为着人在道理上领会的系统神学,乃是为着神在祂的三一里,把自己分赐到祂所拣选并救赎的人里面。

使徒彼得则把神圣三一对信徒的工作描绘成“照着父神的先见被拣选,藉着那灵得圣别,以致顺从耶稣基督,并蒙祂血所洒的人”(彼前一2)。在这节有父神的先见,那灵的圣别,和耶稣基督(子)的洒血。父是源头,豫先看见我们;那灵的圣别是为着分别我们,把我们带回归神;然后是子,耶稣基督的洒血,指明基督的救赎。在这里,彼得也强而有力的表达了他对神圣三一启示灵活运用的知识。

我们看见约翰在写给信徒的书信时,也同样的应用了三一神的启示:“神已将祂的灵赐给我们,在此就知道我们住在祂里面,祂也住在我们里面。父差子作世人的救主”(约壹四13~14上)。父神已将出于祂的灵赐给我们,这意思是说,祂将一些出于那灵的东西赐给了我们,这指明基督一切的丰富都是那灵的内容。我们的神,就是父,已将这包罗万有之灵赐给了我们,这包罗万有之灵就是耶稣基督全备的供应。

以上这些经节,只是节录使徒们题到之三一神的部分范例。事实上,汇集他们在圣经中经常使用之三一神完整全部的经节,并不是本篇文字的主旨。我们审视使徒们把三一神汇集到他们书信中的一些经节,无非是要证明并题示读者,这些藉主所赐给使徒们的启示,并不是一些即兴无目的灵感式的发表,而是一种经过深思熟虑且蕴藏神经纶启示的表达。使徒们似乎运用每一个机会,把神三一身位的启示不断串联于他们所传讲的信息中,其目的显而易见,就是要启示出神圣三一的自己与使徒的教训,应该是不断且丰富的彼此联调、交融在一起,因而也指明了信徒与三一神的关系,绝对是建立在一种生机、活泼且亲密的根基上。我们必须清楚一个属灵的原则,就是所有神与人之间正确的关系,都是基于神在祂自己里面的所是:神与人之间有爱,因为神在祂自己里面就是爱;神与人之间必须维持公义,因为神的本身乃是义。

当我们认同了信徒与三一神的关系,是建立在一种生机、活泼且亲密的根基上之后,我们再进入新约圣经的内涵,就会发现到三一神对人一切的行动,完全是根据祂三一之所是(His triune being)。神愿意人主观的经历祂,而不光是客观的认识祂。祂愿意人享受祂,而不是仅仅在头脑上拥有祂,祂盼望祂与人的关系是建立在一生机的联结上,而不是仅仅在一法理的认知上。这说明甚么?它说明了神本身,就是我们所经历所享有的这位神,乃是一位生机的神。它说明了三一神父子灵彼此之间的关系,不是一种客观的、理性的、无生机的关系。神与人生机的关系,启示出一个更奥秘的事实,就是神本身,父,子,灵之间存有一个生机的关系。这样的认知,引导我们进入一个更重要的命题,就是:神的本身乃是一个生机体。

最主要的是祂是一个生机体

首先,我们必须看见按照圣经中的启示,三一神区别的定位,乃是藉着生命里的关系来定义。作为父,祂是神圣生命的源头(约十三3);作为子,祂是神圣生命的发表(约四14);而作为那灵,祂是神圣生命的素质(约七38~39,十四16~20)。故将父、子、灵以生机的称谓来表达,自然表达了三一神在生命里的关系。事实上,在祂拯救的行动中,祂是一位生命的神(God of life),但更内在及更内住的,祂乃是一个生命的所是(a Being of life)。所以在对三一神还没有更合式的表达方式之前,称谓祂的身分和特征是一个“生机体”,将是最贴切、最达意的称谓。

有些人也许会争辩说,“父”这个字是天然的称谓,而神却是超越天然的。因此,“父”就不能指明并代表祂所是的实际。但是事实上,父、子、和灵的实际却一点不差的由父、子、和灵这些称谓所描绘。这位作为父、子、灵的神,乃是照着我们人类关系的标准,作为人的父,为人的子,并拥有人的灵与气息(human breath and spirit)。祂在存在上,是真正的父,真正的子,和真正的灵;我们是祂的影儿,而非祂是我们的影儿。当然就着奥秘而言,我们是无法完全了解父、子、和灵这些称谓所拥有的每一面意义。

一位第四世纪的基督徒教师,拿先斯的贵格利(Gregory of Nazianzus),在关乎神身位的定义上,他谨慎的厘定一些辞句运用的正确界限,同时也定准某些辞句的比喻,是不能被允许使用在神身位的定义上。例如有人将父和子比喻成一种“从属”的关系,因此作为一位父亲,在荣耀的程度上,一定会大过一个儿子。但是,按着贵格利厘定辞句的标准,这个比喻是不该应用于在三一神之永远的身位上(eternal person)。同时他也强调,人类天然的观念也不应该被用以作为神格(Godhead)之关系的根据。因此,使用人类天然“出生”一辞的观念,来描述父与子之间的关系时,按着他厘定辞句的标准,是不能被允许应用在神的身位上,因为人类天然的观念,儿子在“出生”的起始点前或“出生”的时间之前是并未存在的。贵格利更进一步责备那些用人类天然物质的领会,去想有关“出生”的人。他惊讶的说到,“我希奇你们竟唐突到一个地步,去联想到如同人类婚姻的怀孕、怀孕的时间、流产的危险,好像子若不是这样被生出来,父就不会有独生子。” 

事实上,在我们用人天然去联想这些相关的物质意义,诸如:出生、顺序、彰显等等的观念之前,圣经中父、子、灵的称谓已经将“神到底是谁”的启示给了我们,这些称谓都连于生命,就是永远神圣的生命(约一4,12~13,三6,15,六57,八12,十10,十五5),因此就事实而言,神就是一个生机的所是(an organic Being)。

当然,有些人也许会觉得将“生机”这个称谓,联于并描述这位超越自然之神未免太天然,甚至有失尊重之嫌。我们的答辩是根据约翰福音,那里子明确宣告说:“因为父怎样在自己里面有生命,就赐给子也照样在自己里面有生命”(约五26)。因此,说神是一位生命的神,并且把祂看成是一个生命的所是是合宜的。若进一步用“生机”这个称谓联于、描述并应用于这位是永远生命的神,也是中肯、正确且达意的。

不幸的是,许多系统神学忽略了这个最基本的结论,因而忽视了神在人类中间最主要的工作,就是对人生机拯救的方面。例如,更正改革派(Protestant Reformation) 强调救恩之法理的一面,并且把注意力集中在“义”上。当然,这个观点并非完全错误,但也并非完全正确,因为在这个纯法理的救恩中,看不见三一神主要的启示,就是作为“生命之神”的启示。仅就法理救赎的一面,不足以说明为何在三一神里有一位父、有一位子,并有一位灵的原因。基督死而复活的拯救,也许能指出在神圣身位里这一位和另一位的区别,但这并不需要这一位是一位父,而另一位是一位子。一旦被问及为何神被称为是父、子、灵时,纯法理救恩观的拥护者只可能被迫回答说:“简单的因为祂本来就是,并且这就是所有祂本来就是的原因。”因此,在这种系统的神学里,除了将父、子、灵作为一种区别的标示之外,这三个名字并没有任何实质上的意义。

但是圣经清楚的指明我们救恩生机的一面,而至终也只有用生机的观点才能说明这救恩的特性。约翰宣告生命在基督里面,并且这生命是世上的光(约一4,八12),并且基督来是为了叫我们得生命(十10),甚至他自己的写作是为了把我们带进生命(二十31)。约翰强调神圣的生命,并且他用生命的辞句来说出救恩的特性。

同样在保罗的著作中,神救恩之法理一面的真理,被清楚发表出来,但救恩生机一面的观点并未失去。事实上,还占了非常显著的地位。

更正改革派在首要推崇的经节中,不只宣告了信心之行为的超越性,更宣告了一个以信作为救恩生命的中心性:“因为神的义在这福音上,本于信显示与信,如经上所记:‘义人必本于信得生并活着’”(罗一17,加三11,来十38)。但是因信称义本身并不是目的,因信称义乃是为著积极享受神永远的生命,正如保罗所指明的,目的乃是为“被称义得生命”(罗五18)。同时,保罗也指出因为律法无能赐生命给我们,因此律法在拯救我们的事上是软弱无益的,这说明只有藉信称义所得之生命才是救恩的标准。“因为若曾赐给一个能赐生命的律法,义就真是本于律法了”(加三21)。在希腊文原文,“称义”( justification)和“义”(righteousness)的字义,在语言学上是非常接近的,前者指使某人成为义的行动,而后者指被称义的状态。对信徒而言,“义”是从神“称义”我们的行动而来,因此在保罗的观点中,被“称义”乃是为着使我们能享受神永远神圣的生命。

在此读者千万不要误会,我们在此并没有暗示因信称义不是真理。在圣经中,因信称义当然是一个真理,但因信称义并不是所有的真理,因为真理并不停在因信称义的本身。因信称义乃是为着得到神圣的生命,并且提供了使我们有分于神圣生命之法理的根基。因此,虽然救恩的确是法理的,但救恩的真实特性(true character)却是在乎神圣的生命。我们强调“享有”救恩之生机的一面,比“拥有”救恩之法理的一面更重要,乃是因为救恩生机的一面,使我们有神的神圣生命和性情,并得称成为神真正的儿女(约一11~12)。

因著『享有”救恩生机的一面,我们可以从经历中得知神是一位生命的神,并且我们可以在生命中联于这位父、子、灵三一神的所是。我们认识祂是父,因为现在祂在生命和性情上是我们的父;我们与子是一,因为现在我们也是众子;我们享受那灵,因为现在我们里面有那灵,使我们能分享神圣生命的素质。我们得有神完整救恩生机的一面,乃是藉着祂是父、子、灵的称谓,并与这位作为父、子和灵的神互相对应。事实上,神不仅藉着祂义的所是来救赎我们,更深奥的是,祂乃是藉着祂永远身位的所是来拯救我们。在此,更证明我们的三一神救主是一个“生机体”。

藉着祂生机的身分祂是永远的三却是一

马太福音中的父、子、灵也进一步的指明,祂“三”之存在的永远性。说到这位独一的神是永远的,这乃是一个定理,但说到这位独一的神是永远的在“三”里存在,却只能藉由包含在父、子和灵的这个称谓之启示来领会。在祂向我们宣告祂是父、子和灵时,祂不只把祂是“三”的这个事实宣告我们,同时也指出祂如何才能是永远的“三”。只有藉着祂是彼此关联的“三”,才能使祂必须是永远的“三”。如果祂启示出的自己像是:法官、辩护律师和官长的关系,则祂的“三”就不能是永远的。一个法官不需要藉着辩护律师和官长而存在。但如果祂是父,则必须要有一个子,因为没有一个父是没有子的。一个父之所以存在,是因为祂有一个子,而神之所以作为父而存在,就是因为祂也作为子存在。

一旦我们接受了祂是父、子和灵,那么我们就会问说,“这一位神是以何种方式才能有三个身位呢?”事实上,父、子和灵只能以下列四种方式中的其中一种来彼此关联。第一:可能是有三位神:一位父神,一位子神,和一位灵神。虽然许多近代基督徒仍持守这类的观点,但老早,这个观念已被犹太人和基督徒所持守“只有一位神”的信仰所否定(申六4)。

第二:这三者可能是一位神之暂时、连续状态(modes)的存在。因此,可能会有一种状态是当第一位存在时,而其他二位并未存在;然后在某个时间点,第一位变成了第二位,而不再是第一位;接着在某个时候,第二位变成了第三位,而不再是第二位。这种观念一般称作形态论(Modalism),是在第三世纪首先由撒伯流(Sabellius)所正式教导,而在第四世纪由风提努(Photinus)得到进一步的发展。但是,如前所言,如果神是一位永远的父,那么,祂也必定是一位永远的子,并且同样的,祂也必定是一位永远的灵。在神格里并没有暂时存在的状态,更不要说是连续的状态。

到了第三种的可能性,则父是一位独一的神,而子和灵不过是祂创造的产物。这就是亚流派(Arian Party)在尼西亚大会所持有的立场,但是其间遭受许多争议,至终被众人否定并拒绝。因为,如果祂生出了一些神之外的东西,并不是生出了一位像祂是神一样的子,那么只证明祂不过是个造物主,并且显明祂自己所宣称“祂是父”(林前一3,弗一17)是不真实的而已。

末了仅留下一种可能性:就是子和灵也都是父神自己,并且这一位神因着某些原因是奥秘且永远是三。这是召会从她初次出现就逐渐接受的立场,并且在第四世纪得到正式的确认。在尼西亚大会时,正统派的教父常喜欢说:“经常是一位父;经常是一位子。”因此肯定的说基督和父一样的都是神。

因为神在祂的所是和素质上是无法改变的,所以祂永远都是父─祂并不是在某段时间改变成父;祂也不是在某段时间从不是父改变成父。同时这也表明,从来没有一个时间子并不存在,子被称为父永远的独生子,并不表示子在出生前祂并不存在。三一神里的三是永远的,并且这三者都永远彼此互相关联。这三者里的其中一位,是与其他二者永远彼此互住。这里,显示出父、子、灵生机身分(Organic identity)的称谓,也进一步显示给我们,藉着祂生机的所是( His organic being),这位独一的神,也是永远彼此互住关联的三。

这种在神圣三一里的三是永远彼此互住关联的观念,说明了一种在三一神里深而亲密的关系。这三者并非仅仅以彼此有关联的方式存在,而是以一种彼此亲密互爱的关系存在。事实上,圣经宣告神就是爱(约壹四8,16)。爱总是需要一个对象,因为爱是彼此互相的;因此,远在人类被造作为祂爱的暂时对象之前,神在祂神圣身位里,有一个神永远之爱的永远对象。永远之爱的对象只能是三一神里永远的身位。在时间里,人类被创造出来以显明神是爱,而重生的信徒至终来应验这个爱的呼召。首先,藉着为人之耶稣基督的身位显明神是爱:“神差祂的独生子到世上来,使我们藉着祂得生并活着,在此神的爱就向我们显明了。不是我们爱神,乃是神爱我们,差祂的儿子,为我们的罪作了平息的祭物,在此就是爱了”(约壹四9~10)。但是信徒也要藉着我们的彼此相爱来显明神是爱:“亲爱的,神既是这样爱我们,我们也当彼此相爱。从来没有人见过神;我们若彼此相爱,神就住在我们里面,祂的爱也在我们里面得了成全”(约壹四11~12)。

在神格里彼此互住关联的一面,可以藉着新造,就是藉着基督的身体而得以显明,因为马太福音中“将他们浸入父、子、圣灵的名里”,与哥林多前书浸入祂的身体,乃是一件事实的两面发表(林前十二13)。在主被钉十字架的那夜之前,祂以这种方式来为信徒祷告:“使他们都成为一;正如你父在我里面,我在你里面,使他们也在我们里面,叫世人可以信你差了我来。你所赐给我的荣耀,我已赐给他们,使他们成为一,正如我们是一一样”(约十七21~22)。主的祷告不是仅仅为着使信徒可以和谐一致并彼此不冲突,更是为着向他们显明祂是一位怎样的神,这位三一神乃是藉着祂生机的身分,表明祂是永远的三却是一。

作为一个生机体祂是永远的分赐者

父、子、灵的称谓也指出三者间素质上的同质性。到了第四世纪晚期的教会,已经确定了在神格里只有一个单一素质(one single essence)的观念,而这个单一素质是充分的居住在三一神之三者的每一位里面。但就着身位而言,在神格里的三仍是有区别的。例如,子乃是带着神圣素质作父独生子的那一位,而父是带着神圣素质生出子的那一位。

在这里,我们发现其间存在一个重要的启示:就是在永远的三一里存在着一种“永远分赐”的素质。我们通常是以一种静态的方式来想到三一神,但是这种“永远分赐”的观点,却引发我们想到三一神是动态的(a dynamic being)。父总是分赐神圣的素质到子里面,因此在永远里生了祂;而子总是接受并彰显这个分赐,因此成为父永远的独生子;而灵总是由父作为神圣的素质来分赐,因而永远的从祂而出。三一神自己既然是以这种分赐方式永远互相的内住,所以三一神在时间里,也致力于不断的把祂自己分赐到祂所拣选的信徒里面,三一神这个永远、内在的分赐,也反映出神完整救恩的经纶。事实上,在神学研究上指着神在时间里救恩的行动,所经常用到的经纶(economy)这个字,是源自希腊字Oikonomia,意思是一个大家庭整个的行政管理。这种管理主要的目的,是要把物品合式的分配给家中的成员。因此,神的经纶也显示出一种分赐神圣丰富的供备给神家中所有的人。

在新约里虽然没有分赐的字眼,但是,却不断有这种分赐的事实。从较广的事实来说,神成为肉体这件事本身,就是为着人的救恩,所以祂的成肉体乃是为着将神分赐到人里面。但若以细的层次来说,主说到祂来是为要叫人得生命(约十10);并且那灵在信徒里面作为活水的江河,并涌入永远的生命(约七38~39),也都是一种分赐;使徒保罗说到当基督死而复活之后,是作为“赐生命的灵”(林前十五45),而正是这同一位基督成了信徒的生命(西三4);约翰则强调基督所赐的那灵是没有限量的(约三34),并且神爱人到一个地步,使祂赐给人永远的生命(约三 15~16);彼得宣告说我们信徒已成为神圣性情的同享者(彼后一4)。这些千锤百炼不朽的金句,正表明了信徒享受一道从神而来之丰盛的流,就是一种实质上并素质上从神而来的“永远分赐”。我们越深入探讨神救恩的行动,越仔细发觉祂救恩内在真实的性质,就越肯定救恩不仅是法理的,更是生机的。我们会发现神救恩的目的,不仅仅是拯救人从堕落的光景里出来,更是为着显明神自己是一个“永远的分赐者”。祂拯救人是藉着祂自己里面之所是,而不仅是藉着祂外面之所作。当人从堕落的光景里被拯救出来时,人就被拣选、命定为着完成神创造人的目的,那就是人在人性中彰显神在祂永远三一里之所是。

至终,藉着祂对人生机的救恩,三一神将应验祂在创造人类时所说之话:“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像,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创一26)。我们信徒了解人类具有祂的形像和样式,目的为要彰显神的存在。但我们要进一步说,神对人的目的不只是彰显神,更是彰显那在三一之身分里的祂。我们要用“形像”和“样式”等同于神本身的方式,来阐明这一节的充分意义。我们所要彰显的三一神,就是我们所具有之形像和样式的那一位。虽然所有的受造之物都彰显神的存在,但只有人类自己才带着特别的尊荣和地位,来彰显这位存在的神乃是三一的。

作为父、子和那灵,祂永远是一个生机体,我们信徒藉着经由祂的灵而有的内住生命和性情,得成为神长子的许多弟兄;并藉着我们经由有分于祂的神圣生命和神圣性情,而有祂作为我们的父,并使这件事得以显明(约壹五12,彼后一4)。作为父、子和灵,祂是永远、彼此互相的三;而在祂“三”的身位里,祂是爱也藉爱而互相存在。同样我们信徒藉着显示弟兄的彼此相爱,彰显出祂是永远、神圣的爱。至终,作为父、子、灵,祂是一个永远的分赐者,而我们信徒因着救恩得成为祂恩典的承受者。永远恩典的“分赐者”与永远恩典的“承受者”,两者生命之间彼此互相的交集生活,就是一个“拥有”且“享有”三一神的人;也是一种神人互住的神圣生活。

结 论

圣经从创世记到启示录,对神格的三一所有的神圣启示,显然都不是为着神学上的研究,乃是为着叫我们领会,神如何藉着祂奥秘而奇妙的三一,将祂自己生机的分赐到祂所拣选的人里面。

因此,我们需要让实际的灵带领我们进入神圣享受的实际,因为我们越在神圣的生命里因享受得成长,我们就越得着对神内里的认识。圣经启示我们认识神有三种阶段,就是认识神的作为(God's acts),认识神的法则(God's ways),和认识神自己(God Himself)。前两个阶段,说到两种层次的认识,着重在客观的“拥有”,源自诗篇一百零三篇第七节,“祂使摩西知道祂的法则,叫以色列人晓得祂的作为”。但我们仍需靠着主的怜悯和恩典,使我们饥渴要祂的自己,并藉着住在祂里面,藉着那灵的引导,进一步达到在“生机”中“享有”神自己的阶段。从一个“拥有”到“享有”三一神的过程中,除了要认识三一神是生机的所是,和三一神生机的身分─永远是三又是一之外,更要认识三一神永远是生机所是的分赐者。而圣经中的保罗就是一个在“生机”里“拥有”且“享有”三一神的使徒,他靠着那灵全备的分赐和供备(腓一19),成为一个活着就是基督的人(21)。他不仅认识“拥有”基督是至宝(三8);他更经历“享有”基督是复活的大能(10);至终他还是活着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可以说是过一个“显有”基督的神人互住神圣生活(一20)。本文伊始即题到主耶稣在马太福音留给人世间一个最甜美的应许,就是“我天天与你们同在,直到这世代的终结”。而这个应许的延伸和实际,就是保罗在哥林多后书祝福的话:“愿主耶稣基督的恩,神的爱,圣灵的交通,与你们众人同在”(林后十三14)。神的爱是源头,因为神是元始;主的恩是神爱的流道,因为主是神的显出;灵的交通乃是主的恩同着神爱的分赐,因为灵是主同着神的传输,给我们经历并享受三一神-父、子、圣灵,连同祂们神圣的美德。使徒保罗不仅在书信中为我们立下真理文字的典范,使我们认识“拥有”三一神;并在他客旅寄居的日子中为我们立下神人生活的典范,使我们能经常“享有”三一神。盼望我们这些蒙祂拣选、救赎的人,能效法使徒保罗,在神奥秘而奇妙的三一生机体里,藉着祂无限恩典的分赐,成为一个在“生机”里“拥有”并“享有”三一神的人。     «于兴民»